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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设施农业和蔬菜运销体系的发展,以及居民蔬菜消费习惯的变化和城郊菜田面积大幅萎缩,我市外调蔬菜占市场份额已达60%以上。冬春季节是我市蔬菜生产的淡季,加之长途贩运蔬菜受气候、道路等因素影响较大,供应短缺、价格上涨的情况时有发生。冬春季节又恰逢“双节”、“两会”,以菜价为主的副食品价格比较敏感,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对社会各方影响较大。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障特殊时期蔬菜市场供应,稳定蔬菜价格、预防菜价大幅波动进而引起其它食品价格异常,确保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正常的生活需求,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势在必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52号),以及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大中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陕发改经贸〔〕82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制度。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以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立足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保障民生,以保证冬春蔬菜供应、满足应急需要、平抑菜价大幅波动为目的,坚持市场化运作,依托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的方式,建立储量合理、管理严格、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做到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二、储备的时间、品种、规模和方式
冬春蔬菜储备实施时间为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以确保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
根据我市居民消费习惯,主要储备品种为白萝卜、红萝卜、土豆、洋葱共四种耐储存、易周转的蔬菜。
储备规模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46号)中关于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的要求确定,即“确保重要的耐储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核定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总量为2000吨,其中白萝卜500吨、红萝卜500吨、土豆500吨、洋葱500吨。
储备方式根据菜源和储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动态库存(委托骨干蔬菜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结合自身经营,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应储备的库存规模)和产地储存(委托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产地储存)相结合的方式。动态库存和产地储存的具体数量由市蔬菜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承储单位的选择和确定
在充分考虑地区农产品产销特点和承储单位经营资金实力、加工仓储能力、市场影响力、企业信誉、抗风险能力、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储备单位备选名录。在对备选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情况、仓储能力、银行信誉等方面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择承储单位,报市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签订承储合同。通过合同明确政府和承储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四、储备蔬菜的管理、动用和销售
1.储备蔬菜的管理。储备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自负盈亏、适当补偿”的原则实施。在储备期内,政府不启动抛售储备蔬菜的情况下,储备蔬菜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但承储单位必须始终保证承储数量,满足调拨任务的需求。储备期满后,储备蔬菜由承储单位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2.储备蔬菜的动用。储备蔬菜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动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致使蔬菜市场出现脱销断档趋势;市区蔬菜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供应偏紧时;其它需要动用的情形。
3.储备蔬菜的调拨。储备蔬菜是市级专项储备物资,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发生重大情况确需动用市级蔬菜储备时,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照制定的应急供应预案组织实施。
4.储备蔬菜的销售。经市政府批准动用抛售储备蔬菜时,应遵照有计划、逐步投放的原则,储备蔬菜实行定点、限量、挂牌销售,销售时优先考虑“农超对接”、“农社对接”销售点。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参照储备蔬菜入库时价格合理确定。
五、建立健全蔬菜储备管理机制
为了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物价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蔬菜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蔬菜储备方案、储备种类和数量,审定蔬菜承储单位,审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和补助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蔬菜储备的监管,制定储备蔬菜购进、入库、储存、抛售、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单位和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全部蔬菜储备数量到位、质量安全、调用顺畅、保障有力。
市农业局负责会同市发改、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确定承储蔬菜的单位,负责与承储单位签订承储合同;制定储备蔬菜供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储备蔬菜的入库验收、日常管理及投放;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与蔬菜直销店有效对接的投放网络。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冬春蔬菜储备资金预算,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农业、财政、商务、物价等部门监督储备计划执行情况。
市物价局负责市级储备蔬菜入库价格监测和投放市场价格的制定、监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蔬菜市场运行态势分析。
市交通、交管部门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运菜车辆通行畅通。
各蔬菜承储单位要严格按照承储合同的规定,及时入库、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挂牌标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储备蔬菜。对违犯规定的承储单位,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
六、加大政策扶持
承储单位购进储备蔬菜所需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市财政只对承储单位收储蔬菜占用资金进行贴息,并对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储存费用(电费、管理费等)、损耗等合理费用予以必要的补助。为了使承储单位更好的实施蔬菜储备计划,市财政设立100万元蔬菜储备专项资金,每年储备期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物价局、商务局共同核算储备环节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并予以拨付。市发改委、农业局、财政局、商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争取中省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承储单位仓储冷链设施改扩建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