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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厅的精心指导下,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卫生资源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全市共有医院、疗养院89个,卫生院1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6个,村卫生室1833所,门诊部2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86个,采供血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3个,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13个,卫生监督所11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6个,其他卫生机构10个,卫生学会4个。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非法行医和不合格机构被坚决取缔,机构总数在改革调整中得到压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和能力明显提高。
全市卫生人员从18210人增加到18618人,卫生技术人员从14815人增加到1551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从4449人增加到4474人,执业助理医师从1594人减少为1122人,注册护士从4237人增加到5007人。其他技术人员从255人增加到296人,管理人员从1894人减少为1832人,工勤技能人员从1238人减少为1039人。年,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人员总数的83.33%,其他技术人员占1.58%,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管理人员占9.84%,工勤技能人员占5.58%,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13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33人,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49人,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每千人口平均水平稳中有增。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卫生技术人员22个课目2195人次和乡村医生14000多人次。卫生支农和“三下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市、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94个项目160余人次。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人员增加较快,服务能力提高,人员结构逐步合理。
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从13093张增加到1588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从3.5张增加到4.23张。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由1476万人增加到1621万人,全年总出院病人从22.5万人次增长到43.62万人次,住院病人的手术人次从4.4万增加到7.33万,年平均病床使用率从66.81%提高到79.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从9.09天增加到10.02天。
(二)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进一步提高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由年的192.74/10万以内上升至208.25/10万以内(原因之一:网络直报加强;原因之二:乙类传染病新加流感,丙类传染病新加手足口病)。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儿童免疫规划内容由7苗防9病扩充为11苗防12病,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全市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积极开展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实施了规范管理和减免治疗。地方病防治工作通过省级中期评估。全市3773户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3642户,量化率96.5%。从业人员持证率和“五病”调离率100%,餐具消毒效果检测合格率96.2%。公共场所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全市住宿场所355家实施量化分级327家。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病管理等取得实效。及时有效处置学校群体性呼吸道感染、问题奶粉、血铅超标等卫生应急事件,为全市多起重大活动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展防汛防疫、冰雪冻灾、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救灾、富士康籍员工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赴汶川抗震救灾防疫防护队、医疗救治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建成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8个,省级卫生县城1个,省级卫生镇24个,省级卫生村53个,市级卫生镇48个,市级卫生村103个,建成省级卫生示范单位11个,省级卫生单位421个,市级以上卫生单位925个,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立体式集约化创卫格局。率先在全省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卫生城市群”,省政府发文推广以创卫为载体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典型经验。以“关爱你我他,健康人”为主旨,在西部城市中率先开展“健康”全民健康教育行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农村各类形式改厕3.7万户,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全市无偿献血17.94万人次,献血量31.7吨,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100%,成分输血占临床用血的99.3%。期间,我市两次蝉联“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从47.3/10万下降到23.5/10万,婴儿死亡率由18.1‰下降到1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8.8‰下降到11.7‰,均低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
(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全面实施中央国债项目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扩大内需中央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力度,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中心医院投资9259万元,新建外科住院大楼25600㎡。市中医医院投资8200万元,新建骨科大楼17184㎡。市人民医院投资8881万元,新建住院综合大楼29800㎡,创建成为三级乙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创建成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兼并宝成医院,市康复医院整体迁建进展顺利。全市新建、改扩建县医院11个、县中医院10个、县妇幼保健院7个、乡镇卫生院171个,建成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2个、规范化村卫生室1833个,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配置基本诊疗设备2.4万余台(件)。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年全市参加新农合农民255.1万人,参合率95.8%,人均筹资150元,筹资总额3.8亿元,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服务,农民从中得到更多实惠。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两癌”检查、预防出生缺陷、白内障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全市65岁以上老人体检任务。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规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展顺利,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从年2月1日起,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保证质量,降低价格。年2月,国家确定我市为全国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制定出台《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配套方案。5月26日,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小金库”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以全员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等。把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连续开展医疗机构和卫生行业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医疗机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卫生系统被市政府纠风办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树立和宣传卫生工作先进典型,省卫生厅授予岐山县益店中心卫生院鲁有强同志“白求恩精神奖”。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为人民健康忠诚服务的意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期间,是我市卫生事业长足发展的五年,经过历年的建设和发展,卫生事业发展的多个指标已经实现或达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为全市“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国家政策环境和基本方略,将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家把坚持民生优先和加快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策性投入,这些将有力助推我市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国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需要对现行的农村卫生政策进行充实、调整和完善,这些将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我市建设西部强市,将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个黄金阶段。建设西部强市,是市委、市政府在科学研判发展现实基础上,提出的综合性目标。关天规划和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为我市率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市将处于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加速崛起的新时期。以建设大城市圈为目标,着力构建关中西部城镇群,确定大“一核、两副、八大新城”的城市空间发展总体布局,到年,城市人口达110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55%左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要求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卫生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新挑战
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还相对滞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工作还比较薄弱,基层全科医学的执业医师数量不足,下得去、留得住的政策措施、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非典、甲流、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又给居民健康带来新的威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还没有完全消除。精神(心理)疾病呈上升趋势,成为主要卫生问题之一。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疾病谱已发生明显转变,慢性病发病率快速上升、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呈进行性上升趋势,防治形势非常严峻。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快,流动人口将逐渐增多,导致各类传染病潜在发病风险提高。这些都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四)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因市县财力不足,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卫生体系建设等配套资金得不到完全落实。二是卫生技术队伍,特别是高技术人才数量不足、人员结构失衡,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业务水平低,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导致患者流向不合理和大医院“看病难”。三是推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因补偿资金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困境。
总体看,“十二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准确把握形势,扬长避短,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取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成就。
三、“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的。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健康”全民健康教育行动为基础,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以推动卫生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减少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健康水平差距,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办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建立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让城乡居民“看得好病”。继续完善三级医疗卫生设施网络,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大现有医疗卫生单位改造提升力度,实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让城乡居民“看得上病”。普遍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让城乡居民“看得起病”。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动,让城乡居民“健康少病”。
(三)主要发展指标
——健康指标:
1.人均期望寿命。到年,人均期望寿命比全省目标73岁略高。
2.孕产妇死亡率。到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8/10万。
3.婴儿死亡率。到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妇幼保健指标:
到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
——疾病预防控制指标:
1.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到年,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人群出血热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2.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到年达到1%(比省目标高0.2%)。
3.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到年达到城市85%以上,农村75%以上,流动人口80%以上。
4.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到年达到100%,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结核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5.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到年控制在6/10万以下。
6.全市所有县区持续达到国家碘缺乏病消除目标,所有县区达到国家大骨节病消除目标。
7.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到80%。
8.35岁以上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60%;人均食盐摄入量下降到10克;超重肥胖率下降至35%。
9.年,市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县级达95%。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市级达到100%,县级以下达到95%以上。
——爱国卫生指标:
1.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第二次复审考核。
2.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
3.力争创建1—3个国家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10个省级卫生镇村、3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30个市级卫生镇村、50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4.农村改厕。新增无害化公厕78540户(总农户数70万户),到年,普及率达到40%。
——无偿献血指标:
1.无偿献血率100%。
2.成分输血率95%以上。
——新农合指标:
筹资标准。年人均达到150元,年人均达到300元。
——卫生资源指标:
1.每千人口床位数。到年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控制在4.4张。
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到年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1.7人。
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到年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5—1.6人。
4.医护比达到1∶1.5。
——卫生建设指标:
1.建设装备市中心医院、市急救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妇产医院、市中心血站。
2.高新医院建成投用。
3.新建市公共卫生检验中心大楼2500㎡。
4.新建市卫生监督所业务综合大楼3000㎡。
5.市口腔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成投用。
6.完成市康复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7.建设装备11个县区医院、12个县区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
8.建设装备麟游、陇县、千阳、扶风、眉县、太白、凤县公共卫生检验中心。
——卫生投入指标:
1.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6%。
2.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卫生总费用的30%以上,个人控制在30%以下。
3.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4.—年医改年度投入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并有所提高。
5.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不低于60元。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综合防病能力。争取项目投资,新建市公共卫生检验中心大楼2500㎡,加强与周边省市毗邻的麟游、陇县、千阳、扶风、眉县、太白、凤县公共卫生检验中心建设。更新市、县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使市、县疾控机构达到国家装备水平。巩固和健全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网络,重点加强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疾控能力建设。健全各级疾控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特别是预防保健职能。
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服务体系。按照人均建筑面积40㎡以上的标准,全面完成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设备配备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按照1/万人口配备市、县(区)卫生监督员。进一步理顺职能,使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对辖区内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各级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卫生专业人员等实施综合卫生监督执法。
3.建立属地管理、政府为主、条块结合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在市县建立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乡镇、城市社区有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构建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系统平台。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市急救指挥中心,更新市、县急救中心(站)设备、急救车辆,建立反应迅速灵敏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4.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认真实施国家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提高产前诊断技术水平,开展遗传咨询,大力普及婚前医学检查,加强高危孕产妇抢救、高危新生儿抢救系统的建设与高效运转。强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建立比较稳定的妇幼保健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国家要求的妇幼卫生投入到位。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和待遇,实行绩效考核。探索区域内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资源的整合。
5.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体系、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县两级设立并建设装备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每个机构配备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实现采供血信息集中化管理,更新或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和采、接、送血车辆。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全面完成市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1.做好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艾滋病、出血热、乙型肝炎等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开展预防干预措施,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加大对薄弱地区和重点地区的督导检查。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稳步减少乙肝病毒携带人群。加强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加大对放射性疾病的防治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村活动。大力推进“健康”全民健康教育行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引导和帮助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适时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结合小康村建设和卫生镇村创建等活动,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结合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病媒生物灭除工作,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4.做好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依托国家项目实施,全面规范实施0—36月(龄)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和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落实妇幼专干和村医妇幼保健责任,夯实妇幼保健网底。继续做好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评审。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妇幼信息化建设和监测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艾滋病母婴阻断、卫生应急等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白内障复明术、15岁以下少年儿童补种乙肝疫苗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建设和管理好干部病房,抓好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和医疗巡诊工作。
6.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效果,保证服务质量。继续为65岁以上老人开展健康体检,逐步扩大免费健康体检覆盖范围。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使其与户籍人口一样获得妇幼保健、疾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充分调动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
(三)健全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1.全力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十二五”期间,全省将建设、杨凌、延安和安康4个市级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形成辐射周边地市和省份的医疗战略高地。抓住这个机遇,结合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公立医院规划管理,加大市区医疗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拆除门诊楼,改建新门诊楼,新建内科住院大楼。加强市急救中心建设,新建急救医技综合大楼18000㎡。做好市妇幼保健院整合石油医院工作,儿童医院建成投用。完成市康复医院整体迁建工作。市口腔医院综合大楼建成投用。坚持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打开多元化办医局面,高新医院建成投用,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投用。整合在宝部属、军队、地方等医疗机构的医疗科研资源,实现人才和设备等资源共享,提升我市医疗和科研工作水平。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重点专科建设,提高疑难重症诊断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完善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制度,确保重大疾病不出市就能够得到良好的救治,并形成辐射周边地市和省份的医疗战略高地。
2.强化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引导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全面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高能力。加快县医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步伐。“十二五”时期,所有县区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开展县医院托管重点镇卫生院试点,实施县镇一体化管理。健全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在撤乡并镇过程中,一些仍然保留的距新的乡镇政府较远的卫生院的条件,解决辖区农民群众公共卫生服务和就近医疗问题。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为乡村两级更新、添置、维修基本医疗设备,全面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组织引导除提供医疗服务外,相应承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
3.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逐步将预防保健、妇幼卫生、残疾康复等职能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机构和公立医院相互弥补、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首诊制度,完善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技术协作和双向转诊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标准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4.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逐步扩大医保目录报销范围。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报销比例。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监测,确保基金安全。开展“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检查评比活动,加大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力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平台,完成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缩小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等的差距。
5.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做好药品“三统一”联合监管。全市所有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适时启动政府办其他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和使用报销政策。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基本药物制度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到规划期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市内全面实施。继续执行药品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适时启动耗材和器械招标。
(四)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
1.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推行医疗技术项目分类管理,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优质医院等活动,不断总结和吸纳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实完善医院评价标准,做好医院等级复审复核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试点范围,做好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药事服务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临床药品使用,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研究制定临床重点专科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创建平安医院,规范医院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完善推广网上预约挂号。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发展社区护理。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对病人的整体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项工作,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
2.发展中医药事业。重点抓好市中医医院建设、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全面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在市、县两级设立中医专科医疗机构,承担相应区域内的医疗服务和人才培训等工作。市中医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职能。县级中医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中医医疗及保健康复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村卫生室应配备一定的中药。到规划期末,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
3.做好卫生支农和“三下乡”活动。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三医院长期对口帮扶麟游、太白、陇县、凤县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团队式对口帮扶陇县、千阳妇幼保健院。每所二级医院通过技术项目培育等方式支援3所乡镇卫生院,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市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工作。
4.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均等化、合理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及有效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按照《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标准与技术规范。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对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办公、解答疑问等一站式服务。
(五)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在严格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承担工作量增加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到年,至少增加到5人。开展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到年,各级健康教育的专业人员全部接受系统的健康促进教育培训。
2.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提高县乡卫生监督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推进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卫生监督学科带头人及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年前全市集中开展培训2-4次,卫生监督员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坚持公开招聘、考核录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吸收优秀人才进入卫生执法队伍。年前,为市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考录用法律专业、预防医学和卫生监督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少于8名。
3.建立住院医师培训机制。积极探索住院医师培训科学路径,加强在岗人员培训,通过送出去进修学习、请上级医院专家授课、加强新招聘医学生院内转科实习、强化“三基三严”考核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住院医师整体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单位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院前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全市急诊急救指挥能力和救治水平。建立健全护士准入制度,加强护士继续教育,提高护理工作整体水平。
4.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水平。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培训全科医生为重点,通过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生培训项目,利用5年时间,组织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在岗乡镇卫生院医生和社区医生,开展为期1年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分发挥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和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儿科医师培训基地的作用,完成市妇幼保健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的培养和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一次,对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年培训一次。以开展卫生人员“大比武、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培训。
(六)加强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行卫生政务公开、卫生保健单位办事公开和医院院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尊医重卫的卫生改革发展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管理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把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形成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卫生资源,实现卫生事业全行业管理和属地化管理。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人群之间的统筹均衡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中西医并重,确保卫生事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完善卫生投入机制
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财政对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到年达到市级财政支出比例的9%以上。坚持每年新增财力的10%用于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资金重点向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和医学科技教育等领域倾斜。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渠道为补充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三)科学实施发展规划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目标,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既要突出创新,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积极地推进各项改革;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各项任务完成好。在工作落实中,要注重做好年度计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向新的水平发展,为我市建设西部强市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