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村级财务历来是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当前,村级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和透明,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防止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促进我街道基层组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特重新制定以下若干规定:
一、各管理处书记、主任、居委会主任一律不得兼任财务会计和出纳。
二、任何人员不得以私人名义到集体帐上借支现金;因工作需要到集体帐上预借现金的,壹万元以内须经管理处书记、主任签字,壹万元以上同时报财政所备案;伍万元以上必须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三、各种借支款项原则上在事情办结后一星期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统一到财政所领取)收取并及时入帐,不得使用其它任何收费收据,并严禁帐外设帐和私设小金库。
五、各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公共资源交易(指集体财产对外承租、出让、集体资金投资收益、公共设施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办公用品采购等),须报街道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站备案审批。
六、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财务公开,重大收支要专项反映,公榜地点以各村组为单位,在人口集中地方公榜,且每季度必须在该季度第1周公布上一季度财务情况,做到财务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七、财务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准确记帐,管理处、社区居委会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原始凭证交财政所记帐,村小组必须每个月记一次帐,在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始凭证交联队记帐。
八、出纳人员手中不得滞留过多现金,备用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大额支出一律以转帐方式结算。
九、各管理处财务开支,200元以下(含200元)由管理处主任签字报销;200元以上由主任签字务发票上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十、因公外出办事及出差,应由驻村领导同意并证明才能按有关手续给予报销。
十一、各管理处、村小组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外出旅游(有条件的管理处60周岁以上党员,如没有公费外出考察过,可安排一次外出疗养,且费用控制在1500元以内)。
十二、管理处干部工资由三部份构成即基础工资、年终实绩工资、税收工资,严禁变相发放除三项工资之外的其它福利。
十三、社区居委会年度开支不超过2万元,夏家管理处年度开支不超过10万元,其它管理处年度开支不超过20万元,且比上年至少下降10%。否则,收缴相应费用。
十四、由于人事变化或工作调整要离开财务工作岗位的,在一周内要及时办好财务交接手续,以保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