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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机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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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机关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县**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邓小平、、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2009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