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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发号)、《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府号)文件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好充满活力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能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营造优良的氛围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促使全县各乡镇政府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督导考评时间
年7月25日至28日
四、督导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五、督导考评内容
1、履行领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本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措施,-学年度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建立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和班级制度,不定期到学校、班级听课、召开座谈会或调研工作3次以上,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
2、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认真制定-学年奖教方案,年教师节召开了教师表彰大会,慰问教师,要有乡(镇、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讲话资料,有通报、图片、奖励资金等资料。
3、学校网点调整。根据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及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并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网点调整方案实施到位。
4、保学控辍工作。制定《XXX乡(镇、场、管委会)保学控辍措施》在圩镇、村(居)委会醒目处进行公示。村长、各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向乡(镇)长递交保学控辍责任状,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乡、村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达到保学控辍控制指标,要有劝学记录等资料。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年整治不少于两次,要有记录、整改通知、情况通报等资料。
6、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溺水死亡食物中毒现象。
7、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年县培训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民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要有机构、有场所、有名单、有资料、有教师,督促所在乡镇初中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业中专招生指标。
8、教育项目征地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及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9、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启动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上级要求。
10、社会化奖教助学工作。乡(镇、场、管委会)制定了社会化奖教助学章程,有机构、有资金及资金发放表。
11、留守儿童教育。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有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场所,有工作举措。
12、教育教学质量。小学、初中教学质量的评分以县教体局-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
13、加分项目。
(1)按照规定已全部办完中小学土地证、房产证、林业产权证的乡镇加2分。
(2)乡镇支持教育工作,自筹资金每万元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社会捐助资金不算)。
(3)加分以累计加分计算。
14、扣分项目。
(1)本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非教学期间造成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死亡等案例的,扣10分。
(2)当地群众到学校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产生纠纷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扣1分。
(3)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1%、3%的分别扣0.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
(4)以累计扣分计算。
六、考评方式
督导考评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逐项计分。
七、考评结果
1、乡(镇、场、管委会)教育工作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乡镇综合得分84.9分以下的乡(镇、场、管委会)为不达标乡镇。
2、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考评结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场、管委会)政府政绩考核,兑现资金。
3、对获教育工作考评达标(综合得分85分以上),列前5名的乡(镇、场、管委会)在年教师节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学年度“教育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发资金各5000元,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乡(镇、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
4、对考评不达标的乡(镇、场、管委会)在全县通报批评,其乡镇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