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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工作规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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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工作规则制度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厅、各科、各窗口: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打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三减两提高”工作的有力开展,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作用,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服务,按照《市党委系统信息调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中心的信息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副主任分管,信息科具体编发各科、各分厅、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其他渠道报送、收集的信息。

2、信息的审核签发。中心信息由信息科编辑,分管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发。对紧急信息和重要信息要立即编审签发,一般信息要在接到信息后一天内审核签发完毕。

二、信息报送要点:

1、区市重大政策和措施、中心重要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3、涉及其他部门(或联办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行政审批工作、窗口服务中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

5、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值得区市领导、部门及大厅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6、窗口服务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

7、中心要求报送的约稿信息。

三、信息报送的数量要求:

1、中心各科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条,运行科每年完成2篇调研信息,其他科室每年最少完成1篇调研信息;

2、中心各分厅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5条,每年完成2篇调研信息;

3、中心一类窗口(2人以上的窗口)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3条,二类窗口(1人的窗口)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条,各窗口每年完成1篇调研信息;

3、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每年完成2篇调研信息;

4、完成中心约稿,否则视同没有完成定量。

四、信息报送的质量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2、报送的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

3、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准确无误;

4、急事和突发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五、信息编辑刊用:

中心信息载体《大厅信息》由信息科负责编辑,主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编发动态信息。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以及相关部门上报。重要信息、紧急信息随有随发。

六、信息工作考核:

县(市)区中心、分厅、窗口以及窗口工作人员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信息工作考核采取计分制,与《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和《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挂钩,具体评分标准见以上两个考评办法。

各考核单位在报纸等媒体上发表工作动态的,视情况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