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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人口计生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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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人口计生管理考核办法

县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提高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现根据上级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订2013年度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县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考核内容

按照县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201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各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要求进行考核,指标内容分共性项目和个性项目两大类,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见《县2013年度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表》。

二、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自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年中督查由县两办督查室组织,年终考核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对各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

对在市、县年度工作考核中成绩85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为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达标;低于85分的视为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为不达标。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在省、市考核中出现较大问题,影响全县人口和计生工作达标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视为不达标,年度计划生育考核不得分。

(二)年度计划生育考核得分经换算后统一记入县2013年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

(三)对计生工作积极主动、举措有力,并对全县有很好的推动和提高作用,同时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四位的部门确定为先进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