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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驻大厅各部门要明确2名工作人员同时上岗。各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窗口要派驻2名工作人员同时上岗,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负责到窗口部门、单位送件、取件、制证、发证等相关工作,避免出现让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
二、确因人员紧张和业务量较少等因素,报经县政务中心审查同意后,可以实行AB岗工作制度。AB岗工作责任制是指: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中,设置两个岗位,A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责任人,B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有事有病请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明确的B岗承担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
入驻大厅各部门要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B岗承担人,一年内不得更换。每个窗口AB岗两名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相等,同为直接责任人。A岗因出差、开会、休假、有事有病请假等情况确需离岗,向所在部门(单位)和政务中心请假,经批准后,与B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接后方可离岗,A岗工作人员离岗期间,由熟悉A岗工作人员业务的B岗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和服务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中断行政审批业务,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避免出现缺岗、空岗现象,确保工作岗位不缺位。
三、对违反工作日无缺位制度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入驻政务大厅各部门窗口要严格执行无缺位制度,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内,必须严格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
窗口单位要减少抽调窗口工作人员回本单位参加与窗口工作无关的会议、学习或其他活动,确需参加的应先与县政务服务中心衔接,并保证窗口有人值守并能正常办公。
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和顶岗人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窗口单位将其调整或调离窗口岗位,责任在窗口单位的由县监察局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因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