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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坚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农村干部队伍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来抓,在健全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的同时,今年起,在全县村干部中施行了以“实绩考评和民主评议,并根据考评结果逐人确定考核等次、报酬待遇、奖励惩罚”(简称“两评三定”)为主要内容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力促村干部改进作风、干事作为、创先争优。
一、目标定到人,做到履职有压力、考评有依据。每年初各乡镇党委结合与村级组织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村干部围绕村年度工作目标,依据自身职责,逐人制定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并实行百分制量化。其中,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年度工作目标经乡镇党委审核,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目标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村干部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向群众进行公开承诺,作为村干部实绩考评和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这样就较好地解决了以往乡镇对村“千分制”考核只考班子不考人,工作大呼笼,绩效难评判的问题。
二、绩效群众评,做到让干部心服,让群众信服。积极扩大村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民主,对村干部年度工作绩效实行实绩考评和民主评议两评制。一是实绩考评。每年底或次年初进行,分三个步骤实施。第一步,个人自评。即由村干部对照年初承诺目标进行自评;第二步,村党组织考评。村党组织书记召开支部委会员会议,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第三步,乡镇考评。在村干部自评和村党组考评的基础上,各乡镇组成考核组逐村逐人对村干部进行实绩考评,量化打分。二是民主评议。由本村党员群众和乡镇机关站所两个层面的满意度评议构成。本村党员群众评议,每年底或次年初,结合对村干部实绩考评,由乡镇组成考评组逐村主持召开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参评民主评议大会,听取村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参评人数按照人口规模确定30-50人,具体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由乡镇党委考核组随机抽取。乡镇机关站所评议,由乡镇党委通过召开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乡镇机关、部门及站所负责人等参加的村干部评议大会或发放测评表的形式,对所辖村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村干部满意度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测评结果。公式: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满意票X1+比较满意票X0.8+基本满意票X0.6+不满意票X0.3]÷总票数}X100。乡镇党委在综合实绩考评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实绩考评和民主评议各占50%的比例,逐人折算出村干部年度考评分值。
三、三定见分晓,做到干事的得实惠,庸碌的受鞭策。着力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做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一是确定考核等次。乡镇党委根据对村干部的考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逐人确定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二是确定报酬待遇。根据村干部的考核等次,逐人确定村干部年度考核补贴。其中,经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享受120—150%的考核补贴;经评定为称职等次的享受100%年度考核补贴;经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扣发50%的考核补贴;经评定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补贴。三是确定奖励惩处。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村干部奖励和惩处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优秀的村干部,作为各类评先评优活动的优先对象。县委在各乡镇党委开展“两评三定”的基础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村干部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荣获优秀村干部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是党组织书记的给予5000元奖励,并上调一档固定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列支。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由乡镇党委对其实行诫勉,诫勉期内停发固定补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由乡镇党委对其实行诫勉,诫勉期内扣发固定补贴。连续两年达不到称职等次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是党内职务的予以免职,是村委会成员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予以罢免,进入罢免程序的停发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