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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局信息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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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局信息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工作情况交流,推进畜牧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提高畜牧工作科学决策化水平,增强市直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信息内容

(一)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畜牧工作的成绩与经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三)在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和先进典型;

(四)城市居民及农村群众关注的畜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市委办、市府办要求报送的各种情况;

(六)上级畜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情况;

(七)畜牧兽医方面的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

(八)相关新闻媒介关于畜牧业工作的约稿;

(九)其它涉畜和社会关注的情况。

三、信息文体

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新闻稿件、政务信息和各种情况简报。

四、考核办法

以市局《畜牧》、《畜牧网》为基本载体,每刊发一条信息类原创文章记2分,每刊发一篇调研(论文)类文章记6分,转发文章减半计分。

在市级新闻媒介信息加倍记分,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工作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采用的,包括两办以及纪检、组织、宣传、机关工委、农工办等部门和省级业务部门采用的加倍记分。

被市级以上机构采用的信息,800字以上按调研类文章记分。

多人合写信息的取前两名按3:2比例计算。

五、奖励办法

市局将建立信息考核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每半年对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根据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年底对全局信息情况进行综合评比,通报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信息考核情况将作为年终岗位责任制、干部培训和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