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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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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数字城市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的通知》)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及苏州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全面推动我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意义

“数字城市”是“数字中国”、“数字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城市的核心组成部分。落实和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和公众提供权威地理信息工作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级节点建设的重要基础,对我市夯实城市地理信息基础、提高城市管理与决策水平和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目标内容

(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现状概况。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数字”建设中形成了一些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理信息在国土、住建、城管、公安等一些部门管理中发挥作用,使开展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理空间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地理空间数据信息采集生产多家单位各自建设,地理空间数据资源较为分散、陈旧和精准性较低,信息集成共享度不高,未能形成统一、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二是地理空间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重复开发,重复投资,已建设的GIS系统各自独立,未能建立供政府各部门使用的“政务版”和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影响了“数字”、“智慧”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地理空间信息化建设支撑体系尚不健全,信息化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滞后,重建设轻维护、重管理轻服务和更新维护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

通过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能够丰富和完善全市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使分散在各个专业部门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共建与共享的机制政策和更新与维护的体系制度,拓展和深化应用系统建设,形成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总体目标。

从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空间信息需求出发,立足现有基础,通过整合更新等多种技术途径建设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类型和多时相的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采取共建共享的模式搭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为各类用户提供权威的、标准的地理信息服务,为城市发展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空间信息支撑;在此基础上构建行业示范应用系统,强化应用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研制全市地理空间框架应用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形成业务化、长效运行维护和管理机制,为资源管理、服务调度、运行监控及适时更新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主要内容。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典型应用示范系统建设、运行支撑环境建设和标准规范与政策机制建设。

1.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建设。

在市现有测绘数据及相关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航空摄影、正射纠正等成熟的作业手段,遵循国家标准和测绘行业标准,更新与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在更新过程中,根据现有数据情况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内容有:全市域约666平方公里0.1m分辨率真彩航空摄影及DOM生产;全市域约666平方公里1:1000DLG数据修补测及整理建库;全市域约666平方公里地名/地址数据采集建设(利用公安、民政等共建共享单位数据,补充更新);多尺度、多时相基础地理数据集成与入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与完善。各项目范围以最终完成实际面积为准结算。多尺度包括1:1000、1:10000、1:50000。

2.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依托更新完善后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提取、实体加工、地理编码、整合重组等技术处理,建立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涉密版、政务版和公众版数据集,并开发网络化的平台服务系统,形成市唯一的、权威的、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具体内容包括:平台服务数据加工处理;平台交换管理系统研发;平台数据配置管理系统研发;运行维护系统研发;平台服务系统研发;天地图·建设。

3.典型示范应用建设。

以地理信息空间框架数据库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以应用为主导,共建共享为原则,实际业务需求为准绳,先期在市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系统)开展典型应用。

4.运行支撑环境建设。

为保证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平台安全、持续、稳定地运行,由市国土局和市住建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平台的运行维护,并对现有设施加以改造。根据系统运行服务对象的差异,分别对数据中心涉密数据服务区、政务外网服务区、互联网服务区和局域服务区配置存储设备、服务器设备、专业输入/输出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平台支撑软件、备份系统软件和网管系统软件等软硬件支撑环境。具体为:软件支撑环境配置;硬件支撑环境配置;网络支撑环境配置;安全支撑环境配置。

5.标准规范与政策机制建设。

在国家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市基础地理信息分类代码表(试行)》和《市地理信息系统图层分类标准(试行)》等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市地理空间框架相关的标准政策体系,保障项目建设成果的长期有效利用。具体内容包括: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数据规范;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服务规范;市专题地理数据整合、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市地理空间框架管理机构及职能;市地理空间框架运维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三、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总体设计,整合资源。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由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经信委、住建局统一组织实施。本着节约、高效、共享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在统一底图的基础上,统一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信息,统筹整合现有基础网络、数据资源和信息平台。

(二)需求导向,提升应用。

按照国家和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要求,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宗旨,不断补充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对现有信息系统和平台进行升级,开发和推广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应用,提升地理信息服务应用的深度、广度和效益。

(三)共建共享,及时更新。

各镇(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根据权限共享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成果,并依托政府数据信息中心,在不断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各部门专业数据的在线交换和及时更新,保证各政务平台基础空间数据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统计局、民防局、地税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由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国土局和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任兼办公室副主任。

(二)部门分工。

市经信委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扎口管理,牵头完善数据共建共享机制;负责项目建设相关协调工作,并根据申报和项目条件将项目列入市信息化重点推进项目。具体实施政务版、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网站节点建设,上线及日常维护等工作。

市国土局作为测绘地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经信委、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进行项目设计,组织实施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审定,组织申报、评审与验收工作;负责实施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善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对已有的公共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日常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和平台的运行维护。

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委、文广新局、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统计局、民防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采集和提供本单位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并维护其部门管理信息系统。

市财政局负责相关经费落实。

(三)运行维护。

为保证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持续更新和长期正常服务,由市国土局和住建局负责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运行维护,由市经信委负责政务版、公众版(天地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解决数字地理空间框架运行期间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建立切实可行的共建共享机制和更新维护计划,形成数字地理空间框架运行、维护和更新的长效机制。

3.开展技术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服务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五、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实施计划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计划20个月(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分为申报阶段、启动建设、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建设实施。

(一)申报阶段(2013年10月~12月)。

1.市政府成立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工作。

2.由市国土局准备申报材料,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编写项目建议书。

3.由市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立项。并经批复同意。

(二)启动建设(2014年1月~4月)。

委托数字城市建设技术支持单位省测绘工程院编写项目设计书,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评审并批准后,市政府启动项目建设并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技术支持单位。

(三)项目实施(2014年5月~2015年2月)。

由市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牵头,技术支持单位实施,主要完成包括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相关软硬件采购(2014年5月~6月);完成全市域666平方公里0.1m分辨率真彩航空摄影及DOM生产,全市域1:1000DLG数据修补测及整理入库,地名地址采集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政务版数据集加工处理,完成公众版数据集加工处理等工作(2014年6月~10月);完成项目软件硬件等支撑环境建设、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平台典型示范应用系统建设(2014年6月~2015年2月)。

(四)竣工验收(2015年3月~8月)

1.试运行。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成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及典型示范应用系统投入试运行。

2.竣工验收。项目稳定运行后,组织对工程成果的立卷建档材料按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整理归档,由市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六、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经费概算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苏州市国土局、市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

依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等规定,参考地方测绘市场价格情况,结合实际需求,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总经费预算为1454万元,其中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配套经费123万元;市政府本级投入资金预算为1331万元,分年度纳入市财政预算(项目以实际软硬件采购和完成面积为准结算)。

数字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需求,其正常运行的数据更新和系统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在每年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