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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完善信访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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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完善信访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全街道齐抓共管的局面,完成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省《信访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对全街道信访工作负总责。负责把信访工作纳入全街道工作的总体部署,并及时提出信访工作指导性意见,亲自阅批各种来信。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理事关全街道的重大信访问题;审定信访办提出的重大信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街道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主要职责

街道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全街道信访工作负主管责任。负责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示和要求,分析本街道信访形势,具体部署、指导、检查本街道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信访事件;研究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措施,抓好信访网络建设,帮助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其他街道领导的主要职责

其他街道领导对各自分管和联系的工作片或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检查、指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亲自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对涉及交叉信访问题,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处理。

(四)各工作片领导信访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接待群众上访,并负责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好稳定工作,避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

2、切实抓好本工作片的信访工作,保证信访工作有人抓、信访问题有人管。

3、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本工作片的信访问题,确保辖区稳定。

(五)街道机关办公室、工作片和各街道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职责

1、主要领导要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亲自办理群众来信,亲自接待上访人员,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

2、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指导意见,不断改进党委、办事处工作。

3、明确信访员,具体负责来信登记、来访记录、信访统计分析、信访处理报结和有关信访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街道党委、办事处要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

2、街道机关每年要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两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上级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的议题由街道信访办提出,由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信访工作和信访形势分析汇报,研究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信访工作中出现的重要事项。

3、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协调处理信访问题中的工作职责。相关信访问题的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信访人员登记编号后及时报街道主要领导阅批。

2、领导须及时阅批信访件,一般在当天阅批完毕。

3、群众来信来访时如遇领导外出的或出现重大情况时信访工作人员应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请示后按领导意见办理,领导回来后须补签阅批意见。

4、对自己批示交办的群众来信应及时过问,对疑难信访案件要亲自督办,或牵头协调处理。

5、信访承办人员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办理结束后要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并由领导签字后报结。

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下访、约访制度

1、街道领导接待日安排在每月15号(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在家街道主要领导和班子人员参加。接待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落实由街道信访办负责。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由谁负责处理到底。领导接待日的接待件,由街道信访办负责交办、督办。各责任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交办件的处理结果向街道接待批示的领导反馈,领导签字后交信访办报结。

2、建立街道领导下访约访群众制度。坚持“周一”排查制度和“周三”干部下访制度。重点排查主要信访问题,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周三下访要及时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并做到及时化解。对一时不能化解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主动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化解工作。一般情况下对街道干部在“周三”不作其他安排,要求全体干部到村(居)和企业,现场调处信访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并做好登记备案。

3、对街道领导下访约访的信访件,各责任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按期报结。

六、领导包案调处重大信访问题制度

(一)参加包案领导

街道党政人大领导参加包案。各办主任、工作片片长、部门单位负责人协助领导做好包案调处工作。

(二)包案调处的重点

1、跨工作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

2、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信访问题;

3、“四访”问题(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无理访);

4、其他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三)包案调处的职责

1、了解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牵头协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举一反三,组织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倾向性信访问题的解决办法或加强管理的措施。

(四)包案调处的程序和方法

1、约见信访群众代表,听取群众意见;

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

3、将处理意见答复信访群众代表。

七、越级上访劝返制度

1、发生去京不按正常渠道上访或滞留在京的情况。

2、发生赴省、到金集体上访或个访、群体访滞留在杭、金的情况。

3、发生群众去市政府集体上访或个访、群体访滞留在市政府现象。

4、发生在全国、省、金华、县“两会”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上访人员。

八、信访工作排查和预警制度

1、做好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三访”问题的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对可能去京赴省到金上访的“三访”问题要定期进行排查预测,并在每月20日前报街道信访办,由街道信访办梳理汇总上报街道党委、办事处及县信访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定期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一批疑难信访问题。

2、做好超前预测工作。各级“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重大节假日前,做好可能去京赴省到金去县上访问题的预测工作。各办公室、工作片、街道下属各单位都要部署和落实预测工作,及早分析、预测、制定预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稳定在本地,确保全国、省、金华、县“两会”和重大政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3、做好重要信访信息预报工作。对可能要越级集体上访的信访问题和可能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要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向领导预报。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重要信访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控制、早化解。

九、群体性上访、异常访等突发性上访事件处置制度

1、发生群体性上访、异常访等突发性上访事件,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立即向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报告上访事态及发展情况,并向县信访局报送信息。

2、立即派人到现场宣传《信访条例》,引导上访群众到信访接待室,由来访者选派5名以下代表反映问题。

3、由街道信访办直接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到现场作宣传解释工作或解决相关问题。必要时,请相关领导到场负责接待和解答有关问题。

4、经劝导解释,集体上访人员不肯去信访接待室或不肯离去的,报告公安部门,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强制带离现场。

十、信访工作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督查考核内容是:

1、信访工作列入本单位全年工作要点情况;

2、建立健全和执行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情况;

3、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以及下访、约访制度情况;

4、改善信访办公条件和保障信访工作经费情况;

5、落实一室三员建设情况;

6、集中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和解决情况;

7、控制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的措施落实情况;

8、重要信访问题查处报结情况。

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工作责任事件,由街道信访办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经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信访立卷归档制度

需要归档保存的主要是:

1、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信访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规定、指示、简报、重要函件等。

2、本单位直接办理或联合调查处理的报结信访件。

3、接待来访的登记、记录材料,如信访登记表、接访记录等。

4、街道信访办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各类统计报表等。

十二、文明上访守则

1、遵守条例,服从安排。

2、如实登记,认真填写。

3、集体上访,五人代表。

4、有序候访,听从引导。

5、意见要求,合情合理。

6、陈述事实,有理有据。

7、接待完毕,及时离去。

8、依法上访,贯彻始终。

十三、文明接访守则

1、文明接访,礼貌待人。

2、坚持原则,依法受理。

3、宣传教育,疏导化解。

4、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5、恪尽职守,秉公办事。

6、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7、遵守纪律,注意保密。

8、自警自励,勤政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