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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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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这个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巩固发展已有成果,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共促共为,进一步增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信心和决心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加快实现“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目标、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举措。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新时期的创建工作,最重要的是结合“强市富民、发展三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始终坚持和突出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把全市上下一切力量凝聚起来,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千方百计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实在在地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在推进加快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激活人的内在动力,开发人的创造潜能,营造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为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加快三明发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主动地投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去。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和谐统一体。中央文明办制定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其评价项目和标准,涵盖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方方面面,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我们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组成部分和根本所在。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在开展创建活动方面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要巩固发展已有创建成果,实现新的创建目标,最根本的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正在推进创建过程中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只有群众满意、群众支持、群众参与,形成合力推进创建,创建工作才有吸引力、感召力和生命力。我们一定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从保护、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为民办实事好事,让群众通过创建得到更多实惠。同时,通过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把群众中的创建热情和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更加自觉主动地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并不断在巩固、提高、发展上下功夫、创特色、打品牌,切实以创建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提升三个文明建设水平,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进一步树立三明良好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品牌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称号,既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社会进步程度,又体现了一个城市市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水平。现在,各个地区、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已不仅仅是经济实力的竞争、区位优势的竞争,同时也是文明环境的竞争、市民素质的竞争,还包括了生态、人居和创业条件的竞争。我市自然生态环境优良,通过深化创建活动,促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构建秀美山水城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仅有利于展示三明城市的魅力,而且是体现创建成效的“第一形象”。我们一定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树立三明的良好形象,打出三明的文明品牌,切实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中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出特色,不断提高争创工作的档次和水平

1.明确要求、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一是集中精力加快发展。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从参与全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高度,认真审视、找准抓住发展自己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落实推进加快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各项措施,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力求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着力抓好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建设,进一步把人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充分调动发挥起来,形成万众一心争发展、抓创建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三是注重提高公民素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引导,树立开拓创业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抓好诚信教育和科学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四是深化创建共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改进方法、丰富内涵,建管并举、提高品位,突出特色、全面推进,着力抓好“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满意在三明”、“绿色生态文明带”、“结对济困、情暖三明”等品牌项目,不断夯实文明城市的基础,发挥军民共建、城乡共建、区域共建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巩固提升“创五城”工作成果。五是务必做到执政为民。切实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信号,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让群众通过创建得到实惠,在参与创建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争创特色。一是在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上,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联系起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具体过程之中,致力于树立敢拼敢上、创先争优的开拓创新精神,致力于营造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致力于建立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形成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整体合力。二是在创建工作的机制体制上,突出共建,创新载体,从共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军民共建等,向区域共建的深度、广度发展,努力在共建的内容、形式、范围以及领域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形成特色,使创建工作机制体制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在创建工作的重点推动上,坚持项目带动,重在建设。经济建设要抓项目,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有项目。要通过精心设计、强力推进一系列创建活动和项目,带动人的素质养成,带动城市环境的改善,带动整个创建水平的提高。四是在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上,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做到思想道德教育与依法管理协调起来,把人人参与创建活动和法制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抓诚信教育,又抓法制教育,通过有形和无形的教育来推动发展。不断促进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促进方方面面统一步调、共同攻关,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踊跃推进。五是在创建工作的本质要求上,坚持求真务实,突出实效,把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落脚到“满意在三明”上。通过城市环境的配套建设和综合治理,完善城市整体功能和社会服务体系;通过软件项目和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营造经济发展优良环境专项整治,切实在工作、生活、投资、效能、环境等各个方面都有明显的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塑造文明开放良好城市形象。各级各部门都要围绕这些方面,加大探索创新实践力度,联系各自实际,突出特色,争创品牌,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创出自己的新路子。

3.狠抓整改、健全机制、常抓不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为了应付一时的检查,更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争取一项荣誉,而是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三明更快更好发展的综合社会环境,尽快形成一个适合山区城市发展的、富有生机活力的、常抓不懈的创建机制。应该看到,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市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标准、细则和工作检查、考评的制度,健全了目标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齐抓共管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了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连着一年做的工作格局,创建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要看到,新时期文明城市的内涵和外延已经不断丰富和提高,我们现有的创建水平和工作,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既看到成绩,又正视差距,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通过这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形成亮点,切实建立起一整套时代感强、特色明显、充满活力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一方面,对需要提前建设的硬件项目,抓紧统筹规划、落实项目、责任到人、加紧实施,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文化品位;另一方面,对必须完善的软件项目,要逐一明确整治、完善的措施和办法,选准抓住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和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攻关。当前,特别要针对城市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开展城建管理和市容市貌的集中整治,把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依法治市、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出经验、创特色、见成效。

三、强化责任、狠下措施、齐抓共管,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为了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领导,市、区两级都要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全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带头搞好协调,带头推进落实,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市、区、街道、社区的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尽快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创建合力和保障机制“六个落实”。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进行视察,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要确保舆论宣传到位。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不留死角,使全市人民都能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都能认识到自己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和责任,真正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和文明规范“五个明确”,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开设专栏、专版、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并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帮助人们解疑释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为。同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中梗阻”现象,经教育仍不整改的,要予以曝光,引以为诫,以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3.要确保干部群众参与到位。群众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直接受益者。从这个角度和意义来看,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因此,要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营造群众性创建的良好氛围。今天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使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地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使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社区居民、农村群众、学校学生、部队官兵都积极行动起来,同时也要让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及外来务工人员都自觉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创建活动,人人争做城市的主人翁,人人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添光彩。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工作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也才能真正体现“创建为民、群众创建”的真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4.要确保组织协调到位。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需要全市上下、各行各业、各级各部门统一步调、密切配合,组织全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才能抓出成效。一要加强协调。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七组一室”,既是规划、指导、协调创建工作的重要部门,又是直接组织和参与各项创建活动的议事、办事机构,必须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各测评项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都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每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量化分解指标,制定工作标准,建立督促检查反馈制度,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二要密切配合。创建工作涉及上下左右、条条块块、方方面面,市、区、街道、社区和中央、省属单位都要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特别是对难度大、交叉扯皮多的问题,容易产生漏洞的环节,更要注重沟通联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多做工作,促进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三要狠抓落实。对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一件一件事情、一个一个环节、一项一项任务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对涉及创建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创建工作指挥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单位、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或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加以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