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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委信访工作立足稳定,构建和谐建设环境,努力以稳定促进各项建设工作的发展,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1、抓建章立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了内部建设,设置了市建委信访接访室,以更好的做好衔接工作。市政府开通市长热线后,我委在第一时间建立健全了市建委系统第二、三级市长热线电话网络,出台了《市建委热线电话工作暂行规定》,建委机关安排了专人负责市长热线的交办协调工作,委属各单位也相应安排了联络员和交办电话,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了办结率。自3月18日市长热线开通至6月底,我委共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315件,占总量的1/3,这些办件我委均按要求及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据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统计:1-6月份督办室共转办、交办市直部门市长批示群众来信110件,其中我委35件,占了32%,这些办件我委亦按要求全部办结。
2、建立建委负责同志信访接待制度,坚持开门办公,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反映问题的交接工作,做到有记录,有衔接,有办理,有反馈。所有信来访基本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部门。
3、立足本级,主动协调,稳妥地处理了数起久拖不决、解决难度大、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案件。如程金花户,该户自1999年起开始上访,是池州老上访户、缠访户的一个典型,在建委留存仅她一人的案卷就装了两个文件盒。去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彻底了结、彻底息访的要求,我委十余次与程金花户进行接触、沟通,并会同市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反复做其工作,积极运用说服的方法,换位与其交心,劝其息访。经过不懈的努力和多次长时间的商谈,于今年元月24日与其签订正式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对程金花拆迁问题的补偿为最终补偿,程金花及其家人承诺永不再为原问题上访。至此一个延续五年多的老上访问题基本妥处。
二、对市党政领导七个带案下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1、关于要求解决国丰花园规划等问题。近两年来,国丰花园部分群众不断来访,反映拆迁过渡费和小区内违章建筑问题。其一,我委近期经与开发商多次协调,由其拿出30万元,按照15个月拆迁过渡期限,解决了该小区拆迁过渡费问题。第二,违章建筑问题。一是9号楼违章建筑问题,该房原建二层。我委根据群众反映,分析认定原规划审批为车库,只能建一层,去年责成城管支队将该房二层拆除。现在个别群众进一步要求再将该房一层也拆除。为此,我委调阅了当时市规划委审批的意见和2002年12月23日核发的《池规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批准建设杏花村市场二期工程车库,结构为“底框”,占地面积150m2。据此可以认定,该房系原规划审批,不属于违章建筑。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也兼顾群众的意见,我委决定:责成国丰置业公司只能将该建筑作为车库使用,不得改为他用,不准对外出售。二是西侧通道违章建筑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要求正当。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委决定责成国丰置业公司于2005年7月底前自行组织人员予以拆除,逾期不拆,我委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三是路边通道楼上违章建筑问题,我委责成城管支队动员该户自行限期拆除。逾期不拆,将依法予以拆除。
2、关于秋浦花园1#楼规划建设问题。根据原批准规划,秋浦花园共有建筑13栋,1#楼位于长江路秋浦路交叉口、为秋浦花园标志性建筑,西南面临规划的街心花园;建筑性质为商业办公综合楼。截止到去年底已建成12栋,仅1#楼未建。自秋浦花园开工建设以来,建与不建1#楼逐渐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面对两难的选择,从建立诚信政府的角度考虑,市政府及市建委在多次征求上海、南京、合肥和省内沿江城市的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第20次市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建设1#楼,目前,建筑施工图已完成,正在施工图审查,即将组织施工。
3、关于原体委开发的小区房产证问题。经调查,该项目存在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一房多卖,有多人持同一房产产权,并有相关资料。二是存在多起违规抵押,包括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将已出售(或还给拆迁户)的房产进行抵押。三是来访人反映的住宅工程未经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因此该小区暂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我委正由房产局督促时代公司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在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前,对于住户经商和子女上学问题,只能由房管局采取开具证明的办法,还要请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4、关于要求降低廉租房租金退还押金问题。我们认为押金暂时不能退还的,在第一批廉租房分配时,市政府出台了入住廉租房的五项条件,唐礼春等9户并不完全符合条件,但考虑到他们情况特殊(如唐礼春夫妇均有残疾),经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统一意见,同意他们入住,并缴纳6000元押金,租金按2元/m2收取,这是政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若现在退还押金等于是否定了当时的入住条件,不利于稳定。租金的调整也需要市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5、关于县学门96号居民反映南大门1#地块施工影响住宅楼安全等问题。今年3月以来,我委要求兴佳置业公司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对县学门96号房进行了5次观测,从观测结果看,A区12号楼施工过程中,县学门96号住宅楼的基础稳定,主体结构是安全的。我委还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妥善处理了住户关心的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新敷设Ф100镀锌管70米,Ф40镀锌管50米。二是将原自西向南方向的不合理排水管道改为现在的由东向西进入兴佳二期的主干排水管道。三是对其室外地坪局部进行了修整,铺设了砼土路面。四是对正常施工进行了交底和限制,尽可能降低对住户日常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下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兴佳置业公司做好对外墙面层的施工,使之与小区的新建房屋色调协调一致。
6、关于气象局4#楼建设问题。经调查,4#楼南侧有一幢二层楼房,产权归气象局所有。该楼规划为拆除建筑,但原开发协议中未明确拆除人,导致拆除工作无法落实。元月4日规划局和原开发公司一起到气象局协调解决此事,但气象局认为:气象局已换六届领导,原协议中无拆除该房的记录,拆除无文字依据;而且省气象局规定,各市县气象局财产处置权上交,市气象局无权处理此事,处理此事应通过省局批准。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中。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7、关于刘七三户。该户主要反映的是原法院判决不公问题,就其承建工程的建设面积和工程量,我委于2003年底由工程造价站对其进行了复核,因该工程无正规设计图纸,复核依据是原地区公证处证据保全资料,我委于2004年元月6日对复核结果进行了上报,对上访人刘七三进行了答复,并告知上访人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另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其后,刘七三基本未再就工程建设面积和工程量问题到建委上访。
三、下步信访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开门接访和重点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2、针对建委信访量大的实际,计划在今年10月份开能建委政务公开网,设立建委投诉信箱,尽可能广泛公开建委政务信息、多听取意见、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