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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地方税务局向各位作关于《税收征管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01年4月28日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修正案,并于200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征管法》的修订,认真贯彻了"强化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精神,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都有重大意义。几年来,在上级局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把贯彻落实《征管法》作为贯彻税收工作的红线,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思想,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纳税人的赞誉。
一、主要做法
1、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征管法》的精神实质
为保证《征管法》学习贯彻,我们把组织税干学习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作为首要任务。新《征管法》颁布后,我们及时对税干进行了学习培训,一是县局组织了二期骨干培训班,对从事征管、法规等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在各单位自学的基础上,对税务干部进行三次全员的学习培训,分期分批组织轮训班,逐条逐句加以学习,确保每位征管一线税务干部弄懂会用。三是组织新《征管法》的培训考核,我们先后采取考试、竞赛等多种方式,对税务干部学习领会情况进行考核,把考核情况作为执法上岗的首要条件。
作为税务执法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征管法的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几年来,我们一是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的培训,每年都对股所长集中培训,增强中坚力量的依法治税意识;二是抓好重点岗位的培训,特别是对征收、管理、稽查等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大家依法治税的自觉性;三是针对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运用典型事例,特别是运用一些因程序不到位而导致败诉的案例进行引导和教育。
针对人员的年龄结构和业务特点,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提高税干的综合素质。一是强调自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有28人报考了各种类型的函授教育,目前我局专、本科以上人员有65名,占全局人员的70%。二是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近年来,我局组织各类培训20多次,培训内容涉及“一法一则”、稽查、微机、会计等方面。三是发挥以考促学,以训促学的作用,确立了周一、周三、周五班前学习制度和一季一考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培训的实施,有力的提高了税干的素质,为规范执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科学实效的征管机制,牢筑贯彻实施征管法的基础
——建章建制,规范管理。为了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切实把《税收征管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到实处,针对税干在工作中的随意性、不统一性,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税收征管现状,先后制定了《稽查局稽查管理办法》、《发票、证册工本费管理规定》、《饮食业税收管理办法》、《娱乐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关于五四一驻绛各厂所属运输处税收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办法》、《纳税保证金和发票保证金管理制度》、《关于统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税款征收标准的通知》、《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建筑行业有关税收管理办法》等具体的规章制度,为我局的税收征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局班子领导及征管股负责人起草了《税收征管文书运用范本》(草案),为当时全区出台正式文本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为全区地税系统征管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科学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资源。我们抓住时机,对机构和征收人员进行了整合,收缩征管机构,实行集约化管理,提高集中征收度,县城范围内由原来的城镇所、城关所、车辆管理所各自为政改为统一征收、区域管理,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专业化管理,分别设立专业性的管理、征收、稽查机构,使征、管、查职能分离,形成制衡关系。我们对征收分局更新建制整合后,成立了管理股室、登记征收股室,各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交叉、不重复,起到了相互监督促进作用。今年6月底7月初,我们还要进行新的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使机构更加规范化,管理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
——加快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化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信息化建设是依法治税的切入点,我们努力加大地税工作的科技含金量,加大科技兴税力度。几年来我们在经费非常紧缺的情况下,用“省一点”、“借一点”、“争取一点”等办法筹集到部分资金,在县城范围内建起高标准的税收网络。县城范围内所有工商业纳税户全部实行微机管理,实现了征收信息化的高度集中,税源监控面达100%。其他各基层单位实行数据采集,集中输入的办法,也大大提高了信息的集中性、准确性,借此实现了“机器管人”、“机器管税”的根本转变,减少了人为因素的随意性、不公正性。
3、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机制,强化依法治税的措施
2003年年初,我局制定出台了《岗位职责及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坚持"六个原则",做到了"三个明确",即:坚持职责分别不交叉原则、奖罚结合重在激励原则、公平公正便于考核追究原则、岗责结合提高效率原则,做到了定岗、定责、定目标、定时限,明确了工作岗位和权限,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该考核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细化",即工作岗位细化,职责内容细化,责任追究细化。这样,全局82名税干上至局长,下至科员、办事员,人人头上有了明确的职责内容,并对每条职责内容详细作了办理时限、标准、质量等要求。随后,根据各岗位职责内容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452条。整个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依据每条职责内容的轻重缓急核定出分数,责任追究措施中再核定出扣分标准办法。同时,注重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达到了岗位相接,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效果。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落实依法治税的一项有效措施,而考核评议则是实施执法责任制追究的重要手段。对考核评议我们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考核组织。成立了专门抓落实的固定考核小组,抽调计会、征管、监察等骨干人员组成,一季一考核。二是明确考核内容。我局采取百分制评议税收执法责任状况,主要包括税收执法检查,征管质量检查,目标管理考核等几个方面,同时对税收执法人员也考核了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文书使用等方面。三是明确结果。每次考核结果都要点明具体事项,好的好在哪里,差的差在哪里,具体因为哪些问题而扣了分,直接与奖金挂钩,大大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4年底,我们共追究内部人员45人(次),追究金额2万余元。
4、加强执法保障,改善依法治税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税法宣传力度,实现了由税务部门征税向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转变。我局把税收宣传看作是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有效途径,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指导思想上,坚持着眼于增强公民的依法治税观念,着眼于优化税收法制环境,着眼于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在宣传对象上面向党政领导,面向广大纳税人,面向社会各界,使税法深入人心;在宣传形式上,一方面大张旗鼓表彰先进,另一方面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在宣传内容上,我们注重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能力和质量,同时突出宣传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在宣传手段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先后开展了“纳税人考税官”、“税收知识对抗赛”、“我能背诵征管法”等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的活动,同时注意与为纳税人服务相结合,发挥地税部门的纳税辅导和咨询作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密切部门协作,实现了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合共管的转变。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地税工作,赢得党政领导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加强与国税、工商和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强信息交流,共筑依法治税防线,联手打击偷抗骗税活动,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已经形成。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实现了由自律向自律与监督相结合的转变。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在社会上聘请了特邀监察员,并诚邀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肉中挑刺",通过监督促进自律。
二、主要成效
(1)纳税环境进一步优化。《征管法》实施以来,通过不懈的努力,业户的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纳税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纳税户由过去的税务人员上门催税变现在的主动缴税。全县业户的纳税登记率、申报率平均达到了95.5%以上。县城范围内申报率达到了100%。
(2)从严治税、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各征管单位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敢于动真碰硬。各征管单位滞纳金加收率达到了100%,处罚率平均达到了90%,其中南城分局、古绛所、北城分局达到了100%。几年来各基层单位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13起,挽回税款28765元,清理回欠税69万元。去年1月份,我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认为绛县某信用社有偷税嫌疑,根据税务案件有关规定,我们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检查,根据《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做出了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共查收税款6617.89元,罚款3471.42元,加收滞纳金5640.42元,真正起到了“以查促收”的效果,有力地捍卫了税法的尊严,增强了税法的刚性,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3)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征管单位和稽查局在执法过程中,基本都能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应运和行使权利,做到了执法行为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并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正确使用文书。几年来全县未出现一起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稽查局能严格按规定选案、检查、审理,审理面达到全面检查户的60%以上,处罚率达到了100%以上,入库率达到了100%以上。各单位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的职权范围,法定的执法程序旅行职责,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几年来无一例违法执法行为发生。同时,地税人员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目前,我局涌现出省级文明税务所、青年文明号2个,市级文明税务所6个。在全县行风评议中,我局连年名列前茅。
(4)征管资料整理归档逐步规范化。通过执法检查验收,各单位的征管资料和管理水平有很大的提高,逐步趋向规范化。各所按照要求,建立三级管户底册,税收定额核定程序,纳税户典型调查,民主评议,纳税户基本情况表,所得税鉴定方式,纳税资料一览表,征税情况登记表,税款登记台帐及检查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能够建立健全。
(5)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行到位。本着积极维护下岗职工的权益,减轻下岗职工负担及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积极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熟悉、了解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的,积极为其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几年来,我县有76名下岗职工办理个体税务登记时工本费得到了减免,并按照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累计减免税收5万余元,使党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下岗职工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存在的不足
1、少数税干规范执法素质与征管法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一些偏远地区的管户管理上仍有死角和漏洞。
3、在内部监督上,个别环节监督的力度不够。
4、税收信息化建设滞后,使执法缺乏现代技术的支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是我们税务部门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体实践,也是我们地税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把征管法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依法治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我县经济提前翻番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