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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促进我市公务员队伍人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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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促进我市公务员队伍人才优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建议及我市关于制定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建议,把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要着重研究和解决的重大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问题,这充分体现的人才工作的重要性。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领导人才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往开来、开拓前进的关键因素。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者和宏观调控者,国家公务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前途,因此,如何通过竞争上岗的方法,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来,是每一位组织人事工作者所要研究的课题。

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是一项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改革国家公务员选拔任用方法,构建国家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国家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对于提高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给竞争上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综观现状,有的领导和人事部门在国家公务员任用过程中,不按照党的任人唯贤政策,而是搞任人唯亲,搞家属、裙带关系,近亲繁殖;有的不坚持“四化”标准,而是唯“从”是举,唯“拍”是用,不管“四化”,只图听话,对那些围着自己转,投其所好的人极力推荐,“顺者用之,逆者闲之”,排斥异己,培植个人势力,搞小圈子;有的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搞家长制、个人专断,研究任命国家公务员搞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有的选拔、考察国家公务员不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办,不走群众路线,不注重社会公论,而是事前定调子,考察只是做做样子走过场,搞形式上的民主。如此种种,致使一些作风差、素质低及动机不纯的人钻进国家公务员队伍。这些现象严重败坏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为此,把扎扎实开展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已成为当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大胆创新,把竞争上岗作为优化国家公务员人才队伍的重要措施来抓

过去,在国家公务员选拔任用中所出现的“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框式操作给种种腐败现象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引发了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弊端,不仅导致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问题,而且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上不去,根子在政治上,关键是选人用人的机制问题。要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必须破除旧的用人制度,建立新型的选贤任能机制,把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切实加以推行。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在实施初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多数国家公务员都有能积极响应和支持,但也有部分人心存疑虑。有的同志担心群众民主意识不强,不能积极参与,无法体现竞争上岗的民主性原则;有的同志担心会影响组织用人意图的贯彻和实现,给国家公务员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有的从事国家公务员工作的同志产生了畏难情绪,认为竞争上岗是一项新制度,有许多新的环节和做法需要摸索,怕实行过程中组织不好会出问题;有的担心参加竞争后失败,思想上有压力,不敢积极参与,针对这些情况,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统一认识,为竞争上岗顺利实施并取得圆满成功夯实思想基础。

(一)推行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是构建人才新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竞争型经济,也是一种能人经济。一个地方的发展,除了要制定正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和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来作为保证,地区间经济竞争力高低实质上也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竞争力的差别。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则是人力资源转化的最大体现,是根本的根本。推行竞争上岗,一方面可以发现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人才,激励社会产生人才。一旦人才优势形成,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二)推行竞争上岗,是拓宽国家公务员任用渠道、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

传统的任用制度讲究的是论资排辈,不仅没有活力,而且可供选择的面十分狭窄。机关有些人既无特长、又无才干,大多属在机关工作时间长给予平衡照顾进行安排的。这些人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项任务面前毫无责任感和紧迫感,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现象相当普遍,由此而导致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梗阻”、基层“板结”、上活下死、力度递减。而一些年纪轻、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长期被压住,得不到提拔任用,人才大量沉淀和空耗。推行竞争上岗,可以最大限度地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挖掘社会各个层面的潜在人才,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弱者降,庸者下”,淘汰一批能力弱、素质低、不胜任工作的人,将真正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分子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实现国家公务员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国家公务员产生强烈的危机感,强化其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从而激发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周密部署、规范操作,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广阔舞台

实行竞争上岗,就是向全社会公布竞争岗位、竞职条件和竞职方法,并通过对参与竞职者的测试、演说、答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经考核、公示后择优上岗的一种国家公务员选拔任用办法。作为一种全新的国家公务员选拔任用方法,必须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才能确保其在实施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真正发挥其在选人用人中的导向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步骤和程序操作:确定竞争职位、报名和资格初审、组织统一考试;安排考察调研;进行竞职演说和答辩、组织决定公示人选、宣布任职。并力求做到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环环相扣、步骤严密、操作规范。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握方案制定环节,做到竞争岗位的确定性与竞职人员的广泛性相结合。当职位出现空缺时,经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竞职岗位,这种岗位相对于参与竞职者来说毕竟是少数几个,为了既能把德才兼备的人选推上就职岗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量,确保质量,在每次制定竞争上岗的《简章》时,对竞争岗位的竞职条件都进行科学的划定,做到既能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又保持竞职人员的适度竞争。参与竞职的可以是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竞职。通过竞争,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从而实现了人才的最优配置。

(二)把握笔试命题环节,做到试题的严格保密与成绩的全面公开相结合。试题的严格保密和成绩的全面公开都是为了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平和公正而采取的措施。一方面,笔试作为一种重要的测试手段,试题必须严格保密,才能确保公平竞争,把真正的人才选拔出来。为了做到这一点,对笔试试题必须严格保密,阅卷可实行封闭式。另一方面,可对考试的成绩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竞职者单位和本人。以免发生因试卷泄密或评卷不公而引起任何不良反映。

(三)把握面试环节,做到群众测评与专家测评相结合。每一次竞争上岗,对书面考试合格者应安排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安排群众测评和专家评判打分。之所以要安排评委与群众共同测评打分,主要考虑到评委重点是对竞职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临场所表现出来的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进行评判打分,保证公平、公正竞争,但对竞职者的思想品德和群众基础难以准确把握;而群众则主要是对竞职人的道德水平、政治素质、平时作风、一贯表现进行测评,能够对竞职者形成全面客观的认识,但容易受到一些人情、关系因素的影响,或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倾向于答辩中对他们作出优厚承诺的人,在公正上产生偏差。这样将双方结合起来,互为补充,更具科学性。考虑到评委和专家对竞职者的测评打分更准确公正,不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干扰;而部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认知水平仍然存在着一定随意性,因此,在分值的设置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另外,要依据竞争职位单位的规模、职位、岗位、专业,对竞职者在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要求的不同,科学地设计分值权重,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使分值分配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把握考核环节,做到原单位考核与拟任单位考核相结合。为了全面考核竞职者,必须对通过笔试、面试答辩综合得分前几名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一方面考核其在原单位的表现情况,包括其思想品质、生活作风、工作态度、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另一方面,面试应请拟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旁听,看其业务素质、工作思路能否适应拟任岗位的要求。除请领导旁听外,还将考试考核情况向拟任单位通报,征求意见,以实现最优的双向选择。

三、完善措施、整体推进,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运行

竞争上岗作为一项新的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既要大胆尝试,又要力求稳妥、科学,在推行中不断完善和深化,逐步加以巩固和提高。为了做到这一点,须抓四个方面。

(一)由点及面,稳步推开。一项制度从出台到全面铺开,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推行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的过程中,按照先点后面,秩序渐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对未能上岗的人员注重引导,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不背包袱;对在竞争中发现的优秀人才因岗位设置原因未能上岗的纳入后备队伍,跟踪培养,在实践中进一步锤炼。

(二)明确责任,合力攻坚。为了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应组织严密,操作规范。首先必须明确划分责任范围。其次是明确责任环节。对每个环节,都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哪个环节出现差错,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使人人有压力,事事有责任。

(三)环环公示,全程公证。公开性强、透明度高是实现竞争上岗公平、公正原则的重要手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从公布《简章》一直到公示任命,每一个环节的结果都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告向社会公布,并与竞职者直接见面。二是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竞争上岗的焦点是面试和答辩,对每一场面试答辩,既安排单位群众对竞职者进行测评打分,同时还设立旁听席,邀请社会各界旁听观摩,予以监督。对竞职者考察等工作由有关部门专门实施,并明确责任。三是把公证引入竞争上岗工作。所有搞竞争上岗的机关和单位,按要求都必须邀请公证人员全过程参与,进行公证。否则一律无效,同时还要追究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用法律的形式和手段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平和公正。

(四)健全制度,综合配套。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作为国家公务员选拔使用方面的重要手段,其自身不是孤立的,必须与其它一些国家公务员人事制度相配套,如“任期制”、“考核制”“目标责任制”等。同时,这一制度的实行,也对国家公务员制度其它方面的改革提出了客观上的要求。我们必须以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为突破口,不断探索,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与竞争上岗工作相配套,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公务员使用考核机制。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及相关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广大国家公务员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是增强了公务员的竞争意识。竞争上岗及其相关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德才兼备用人原则的贯彻,刹住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歪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二是增强国家公务员的自律意识。竞争上岗把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和评判权交给了群众,有效地增强了国家公务员的自律意识,靠清正廉洁的形象和出色的工作实绩来赢得组织肯定和群众信任,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形成人心思变、人心思干、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局面。三是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竞争上岗提高了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加大了广大群众对这一热点工作的参与程度,增加了社会各界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和信任,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政府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而言之,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我们在选拔任用国家公务员时,更要推广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在选拔任用国家公务员中真正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发扬民主,创造民主宽松的环境和和言论氛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体现“群众公认”的原则,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国家公务员,坚决不予提拔、重用,真正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国家公务员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