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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司法部领导,尊敬的省厅、济南市局领导:
首先,我代表章丘市委、市政府热烈欢迎司法部、省司法厅及济南市司法局领导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章丘1992年撤县设市,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908个村(居),98.9万人,是全国百强县(市)。多年来,在司法部和省、济南市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章丘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我市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先进县(市),先后在全国性会议上做了五次典型发言。下面,我把章丘市开展普法依法治市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实施“三步走”发展规划,奠定全方位依法治市基础
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始于1989年,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普法依法治市初始阶段。大致从1989年到1992年“一五”普法期间,针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管理模式打破后,如何解决农村中出现的诸如农村事务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新情况新问题,我市依据当时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23个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按照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互约性原则,进行了百村试点,探索依法治村新路子,创造出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1992年8月,中央组织部、司法部、民政部、中央政策研究室联合在我市召开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章丘经验”模式初步形成,当时被誉为“全国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面旗帜”。
第二阶段:普法依法治市延伸阶段。大致从1993年至1995年“二五”普法期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后,法治建设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相匹配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我市及时调整依法治市思路,提出了“深化依法治村,实施三个延伸”的新构想,即向上延伸抓机关,开展依法治理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活动;向下延伸抓农户,大力实施法律进万家工程;向外延伸抓配套,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把社会各行各业纳入依法治理的范围。在1994年8月召开的全国首次百县(市)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三个延伸”的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广泛好评。
第三阶段:普法依法治市深化阶段。大致从1996年到2003年。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后,我市以强化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体系和以“村务、财务公开”为主要手段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德育人、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工作模式,我市实行“四民主、两公开”和全方位依法治市的经验相继在全国“陵县会议”和全国第四次学法用法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上得到推广,2002年9月,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章丘经验”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明确思路,加强领导,掀起全方位依法治市新高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今年3月,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对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作出了法律界定。同时建设“平安山东”、“平安济南”、“平安章丘”的新任务又对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我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重新审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现状和发展走向,找出了当前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农村开展得多、其他领域开展得少;管理基层群众的规定多、管理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办法少等突出问题,适时提出了“全面深化、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打响品牌”的深化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在巩固和完善依法治村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领导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实现由注重“约民”向“约民”、“约官”并重转变,不断丰富内涵、扩大外延,以依法执政为龙头,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企事业单位治理为框架,以公正司法为保障,把全方位依法治市引向深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为了实现全方位依法治市既定目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始终把深化普法依法治市作为全市必须长期坚持的“六大战略”之一和“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七名副市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41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立了由一名副书记任主任的深化依法治市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并划拨了专项办公经费,具体负责对全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调度、指导和考核。各级各单位根据市里的要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从各部门抽调工作骨干分别组建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三个专题组,对三个大的工作面的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指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一办三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研究制订了全市和各工作面的工作方案和配档表。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把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列为任期工作目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集中精力靠上抓。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层层深入发动。3月6日,我市召开了深化依法治市动员大会,市、乡、村三级和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1300余名干部参加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层层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开办板报等多种形式,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电台、电视台、《今日章丘》报分别开辟了专栏,对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四是加强协调指导。市委研究制定了检查考核制度,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办公室成员及三个专题组组长会议,听取专题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依法治市办公室还创办了《工作简报》,及时刊发领导指示、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达到了及时指导、交流经验、检查督导的良好效果。三、抓好五个重点,构建全方位依法治市新格局
全市各级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实行依法执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着重围绕全面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水平、依法执政能力展开工作,主要建立和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党委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确定每月15日为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法日,制定学法配档表和学法计划,每一名常委都建立了学法笔记。各乡镇、市直部门党委也参照市委常委会的做法,建立了定期学法制度和学法档案。通过定期学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凡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也不能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序列,从而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在依法决策的程序上,探索形成了决策前广泛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中领导成员认真讨论,听取领导成员意见;决策后认真组织实施,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的“依法决策三步走”做法。在民主决策的方法上,研究制定了市、乡两级《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各级决策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在依法民主决策的保障措施上,市委常委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把关,对已经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保证了市、乡两级重大决策和文件出台的合法性、科学性。譬如,围绕解决征地补偿这一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了《征(用)地长期补偿办法》,使被征地群众每年都能拿到超过粮食收益的土地补偿费,群众非常满意,新《办法》实行后,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引发的上访问题。
(二)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责任、廉洁政府。我市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建立法治、责任、廉洁政府为目标,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组织各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从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收费三个方面入手,严格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事项,去年以来分两次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项目226项,经审查保留475项。把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在各行政部门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出台了《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内部的执法范围、责任、权限和任务目标,保证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程序和制度,使行政行为的步骤、形式和时限以及行政公开、听证、回避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环保局为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指南》,编印成册发到行政相对人手中,较好地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通过建立网站、设置电子屏幕、安装电子政务信息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以服务大厅为载体,实行行政事项立案、审批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部门新开辟电子网站22家,新增电子屏幕17块、电子触摸屏28块,扩大了公开效果。三是狠抓执法监督。研究出台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办法》,明确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的范围、方式、程序,通过列举方式,对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履行其他职责过程中违法和不当行为进行界定,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责任追究,对内便于执法人员遵循,对外便于社会监督,极大地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全市处理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事件1件,涉案3人,此案正在处理当中。(三)推进公正司法,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我们从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入手,夯实公正司法的基础。一是狠抓干警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市法院开展了“教育学习月”、“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市检察院开展了“教育整顿”、“检察承诺”活动,市公安局开展了“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司法公示承诺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干警的执法行为,狠抓管理,确保了执法公正。去年以来,司法机关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9项,并对3名违法干警给以严肃处理。三是加大内外执法监督力度。司法机关对内强化执法监督,对外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市法院实行判处缓、管、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人大备案制度,市检察院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公、检、法三家对重大案件实行联席会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制度和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扩大了执法监督渠道和范围,保障了司法公正。四是强化司法公开。司法机关均设立公开大厅,通过设立电子屏幕、微机自动控制系统等现代化载体,及时公开审判、检务、警务重要工作内容。市法院在推行诉讼制度、审判纪律、裁判理由等“十项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方位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近年来,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国优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四)加强行业治理,扩大依法治市成果。在深化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开展了针对性较强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组建普法宣讲团、举办法制讲座和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活动,重点强化了对《劳动法》、《经济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和依法抵御经济风险的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广泛聘请法制副校长,实施“法入课堂”工程,达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笔记”的“五有”标准,并通过拍摄法治专题片,建立法制宣传长廊,举办“模拟法庭”等学校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了学法的针对性,丰富了学习内容。二是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单位从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出发,把国家大法和各项专业法律法规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建立起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实行“依法建制、以制管理”,逐步将部门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三是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卫生系统紧紧围绕依法规范医生执业行为,为病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广泛推行医务公开制度,公开所有医务项目,接受病人及家属监督。同时,广泛采取药品招标集中采购、单病种收费等办法,降低医疗成本,使病人受益,获得社会好评。全市企业单位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目前,市属25家企业完成了改制任务,企业运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五)深化依法治村,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我市在继续完善和落实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深化依法治村工作。一是以实施“法律三到家”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各乡镇、村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把“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确保了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在电视台和《今日章丘》报上开辟了法制宣传阵地,定期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讲案学法。抓好农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经常性培训,使他们真正知法懂法;发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普法宣传一条街”,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二是以完善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村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农村《依法自治章程》和《民主法制建设手册》,对村民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矛盾调解、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涉及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编订成册,既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又畅通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提高了村民依法维权意识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积极性。三是以建立农村财务集中记帐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村务财务公开。在继续坚持公开日、质询日、解答日“三日”制度,定期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普遍建立起农村财务集中记帐服务中心,在各村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每月一次对各村收支帐目进行统一审核记帐,每月15日在记帐中心和各村公开栏对上月帐目同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查询,从而形成严密有效的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机制。四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各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按照创建标准,不断丰富和完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内容,确保依法治村健康发展。继我市曹庄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后,我市已有三分之一的村达到了创建目标。四、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我市全方位依法治市始终坚持“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为民”的工作宗旨,有力地推进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普遍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呈现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可喜景象。
(一)全市政治经济社会事业步入了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轨道。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步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广大干部群众的统一认识和自觉行动,市委常委会在讨论城市拆迁、农业结构调整、企业改革等事关全市大局的重大问题时,全部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法律人员参加,确保依法决策。今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法作出决定,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次性免征农业税,每年为农民减负5960万元,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同时,依法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出台了一系列保泉措施,使境内百脉泉群恢复喷涌,日喷涌量达到51.6万立方米,达到有史料记载以来的最高水平。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严格履行管理职能,市粮食系统依法转化经营机制,走出了粮食系统深化改革的成功路子,国务院总理就此作出“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主动服务”的亲笔批示。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也全部纳入了法治化管理的轨道,企业单位通过实行依法管理,理顺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逐步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市蝉联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五连冠”,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等33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全市社会治安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把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作为建设“平安章丘”的总抓手,创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深化依法治村,制约了农村干部滥用权力行为,进一步理顺了干群关系,减少了干群矛盾,农村工作秩序井然;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建立起覆盖全市的预警网络,今年我市越级集体访比去年同期下降60%,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我市已连续8年荣获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县称号;各种刑事和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都控制在万分之三点五以内,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
(三)全市经济驶入繁荣发展的快车道。全方位依法治市的深入开展,营造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治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今年1-8月份,全市完成GDP113.74亿元,同比增长19.8%;引进项目95个,总投资73.15亿元,其中过亿元项目17个;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6461万元,同比增长23.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858元,同比增长18.9%。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司法部领导视察指导工作为契机,按照各位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不断创新,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力争在明年“四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实现“五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全市6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确保全市90%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现法律素质达标;确保全市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执法过错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确保出台《章丘市依法治市工作实施办法》,把全方位依法治市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同时请司法部和省厅、市局领导通过多种形式指导、检查章丘的工作。我们愿意在1992年全国会议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光大“章丘经验”,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加速我国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