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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强县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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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强县情况汇报

2月4日全省扩权强县工作会议以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冀政〔2005〕8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注重上下衔接,扩权强县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向前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省直有关部门的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台。冀政〔2005〕8号文件中涉及的27个省直部门,均已制订了实施办法。此外,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等6个部门根据冀政〔2005〕8号文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主动制订了实施办法。

二是省直有关部门对扩权县(市)的初次培训基本完成。目前,出台实施办法的33个省直部门都完成了初次培训。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税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在初次培训的基础上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再次培训。同时,扩权县(市)也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是设区市与扩权县(市)的财政关系进一步明确。设区市与扩权县(市)在利益划分上双方都已认可,确定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基数的文件已下发。设区市与扩权县(市)专款配套基数的核定工作已经完成,并经省政府批准下发了通知。对非税收入政策问题,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有关意见经省政府批准已经下发执行。

四是完善了有关扩权政策。针对部分扩权县(市)反映的有些事项在冀政[2005]8号文件中未明确扩权事项,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增加了8项扩权事项(由原来11个方面62项,增至70项)。

五是与扩权县(市)的工作衔接取得新进展。扩权县(市)也通过加强工作调度、调整机构人员、细化扩权政策等多种形式,主动与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衔接。

六是对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指导。3月下旬,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建设厅、地税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成5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分赴11个设区市和22个扩权县(市)进行督导检查。从7月6日开始的省直各部门的系统督查已经完成。

七是信息平台正在建设。目前已有省财政厅、公安厅、农业厅、地税局、统计局等5个部门实现了与扩权县(市)联网。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八是省政府于6月2日、6月27日、7月11日连续召开三次扩权经县工作座谈会,征求各扩权县(市)意见。各扩权县(市)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已梳理完毕,将于近期给予答复。

总的看,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积极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在较短的时间内,主要政策都已经明确,主要问题基本理清,扩权强县工作总体上进展比较顺利。

省发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