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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县人民政府
2006年4月18日
一、贯彻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
##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处,位于南岭少数民族聚居区6个少数民族县市的中心地带,位置相当重要。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我县对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作用,始终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定期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存在于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因素,教育各族干部和人民不断提高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帮助他们解决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一是抓边界领导互访与群众联谊相结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利用春节、瑶族“盘王节”、壮族“赶鸟节”等节日,经常与毗邻的县(市)进行县、乡、村三级干部互访,进行群众联谊活动,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了解。二是抓防范与调处纠纷相结合。首先是进行纠纷隐患排查,抓住清明、双抢、秋摘等群众性纠纷械斗多发的重点季节做好超前防范,派驻工作组到纠纷苗头多、械斗隐患突出、原创:宗族观念浓厚的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整治。其次,化解边界矛盾纠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狠抓重点、猛治热点、稳定边界、确保边界安宁”的治理方针,做好省际、县际边界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近年来共稳妥调处了民族乡村之间因山场水利引发的纠纷928起,其中2004年,走访座谈183次,签订联防联调公约15份,协商解决边界纠纷36起,确保了边界的安宁。三是谋求各民族共同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引导各族群众交流学习、互帮互助,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建设。截止2004年底,在毗邻的广东、广西边界间共同修建了“致富路”35条,架起“连心桥”28座,共建“同心校”7所,同办“团结市场”14个,倡导参与发起了的湘、粤、桂三省(区)十二县民族贸易交流会。共同建设的千里边界“经济带”上出现了许多“湖(南)广(东、西)村”。通过大讲民族团结,狠抓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形成共识,深入人心,瑶、壮、汉等各族人民亲如一家,巩固和发展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近几年来,从未因民族团结问题引起社会的不安定,从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起的上访和纠纷械斗,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不断涌现,1999年9月副县长###同志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01年4月县直11个单位、13位同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01年,江华民委被国家民委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今年5月县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二、探索发展新路,促进共同进步。
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发展,坚决克服闭关自守的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利用区位、资源和政策优势,多层次,全方位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大力引进外资、外商、技术,不断提高县域经济总量,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一是不断探索切合江华发展的新思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用工业理念来谋划农业,用市场理念来谋划工业,用经营理念来谋划城镇,用项目理念来谋划财源,用人本理念来谋划民生”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将江华建设成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承接基地、优质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劳动力输出基地、桂林及珠江三角洲的“后花园”。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规模,电力、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由2000年末的15.51万下降到2004年底的9.29万人。二是狠抓招商引资。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千方百计抓招商引资工作,全县在县财政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共吸纳外资和民间资本8亿元以上,至2004年,全县共开发电源点215处,装机27.9万千瓦,已建成投产81处,装机9.34万千瓦;建成110千伏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2座,成功实现了“开发水电兴江华”战略。同时积极参加“深洽会”、“厦交会”、“湘洽会”等招商活动,不断推介江华,吸引外资。三是营造对外开放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过硬措施,牢固树立了“你发财、我发展”的利益观、“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效益观,“加快发展,致富一方”的责任观,全县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几年均保持了10%-20%的递增幅度。在各边界乡镇,瑶汉各族人民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成效明显。一方面大搞小城镇开发,建起了民族农贸市场、民族大道、停车场、客运公司等。另一方面在烤烟、蔬菜、茶叶等产业开发上,形成了“产-购-销”一条龙和“农户+基地+市场”的新型体系,全县边界乡镇蔬菜种植面积已经发展到6万亩,成为“两广”地区蔬菜购销基地之一,茶叶面种达2300亩,烤烟种植面积达到30000亩,边界乡镇财政收入占全县财政的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00多元。
三、发展民族教育,培养民族干部。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重视和发展民族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战略措施落到实处,民族教育发展蒸蒸日上。通过近年来的艰苦努力,先后获得“全国尊师重教县”和“民族教育先进县”,义务教育普及率全面提高,脱盲率为100%,并顺利通过“两基”验收,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实现“两基”达标的少数民族示范县。先后投入资金2500万元,进行危房改造40000余平方米,投入2700多万元,完善教学仪器设备配套,举全县之力,将县民族一中从山区搬至县城,并于今年顺利迈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同时合理调整全县学校布局,实行集中办学,撤并学校271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高中教育快速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密切联系群众,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我们规定:凡是培训选拔干部,少数民族必须占60%以上;凡是配备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必须占60%以上;凡是愿回江华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一律接收分配工作;凡是上级选调、提拔的少数民族干部一律极力推荐放行,以确保干部队伍的活力。二是精心规划,竭力投入,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我们做到了“三个舍得”,即:舍得花精力订规划,先后制订了《全县2000年—2010年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全县少数民族非党干部培养规划》、原创:《全县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培养规划》及《关于大力选拔配备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等;舍得花资金抓落实,每年县财政预算70万元专门用于县、乡、村干部的培训,近几年来全县有6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从在职研究生班、函授本科班、大专班及脱产的学历考试班,接受了高等教育,学历和学识均上了新台阶。同时我们拿出近400万元,新建了占地35亩的高标准党校;舍得空岗位留人才,我们不仅大量接收本县的大专以上少数民族毕业生,还空出岗位,到湖南师大、湘谭大学、吉首大学等高校去招聘人才,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近几年来,每年招聘分配工作的毕业生不少于200人。三是开拓思路,讲求实效,不断探索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新路子。通过下派锻炼、挂职锻炼、轮岗锻炼、出岗锻炼等一系列措施,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体会和掌握好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他们真抓实干的本领。截止2004年,共有少数民族干部423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55.8%,共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2989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56%,其中,少数民族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31人,占同级干部的72.7%,担任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的36人,占同级干部的51.4%,副县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11人,占同级干部的36.4%。
尽管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工作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很远,与兄弟县(市)区相比差距还很大。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新的动力,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加速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