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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
,根据区州县党委、政府和部署,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按照中央和区州县的部署和要求,局党委及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局长为副组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5月7日召开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制定下发了《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会上由党委书记和各医疗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责任书》。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于5月8日前层层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做到了宣传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机构设立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在动员会上,县医院院长、各科室主任和医生逐级签订了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抵制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收费等不正之风。中医院隆重举行了医生诚信服务承诺宣誓及签名仪式。
二、深入开展预防商业贿赂法制学习宣传周活动
在动员会结束之后,用1周的时间在开展了预防商业贿赂法制学习宣传周活动,组织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宣传中央区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章学习培训。增强广大卫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明确了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5.12护士节上,12名受表彰护士及各医院院长举行“拒绝商业贿赂,向病人献爱心”宣誓,加强广大医务着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县医院开展了“十个一”活动:上一次法制辅导课;观看一部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学习;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出一期预防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板报;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搞一批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文化建设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廉洁守法行医宣誓;开展一次廉政文艺晚会或知识竞赛。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为做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们建立了举报受理制度、案件登记制度、保护举报人制度、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制度、领导联系点制度八项工作制度。各医疗单位继续推进和不断改进了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和行政许可公开内容,完善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建立健全了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及民主监督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所有医院要推行用药公示制度,医院要定期对单价10元以上、使用总量在医院前10位的药品进行公示,对频繁使用这些药品的临床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存在“开单提成”、“回扣”等问题,除对不合理的处方、临床医师予以公示并严肃处理外,要立即终止该药品的供销合同,将药品经销商列入“黑名单”。同时要求各医院负责人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
四、明确工作重点,分阶段实施
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五个重点,实现五个结合,坚持四个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五个重点: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实现五个结合: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工作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四个原则就是一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二是要坚持统筹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三是要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四是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四个阶段是:宣传教育动员阶段、查摆问题阶段、分析整改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
四、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我们按照卫生部的《意见》要求,组织各医疗单位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掌握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确定工作重点。二是组织动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医疗服务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要认真自查,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既不搞人人过关,又不能留下死角。三是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一般不正当交易问题,要重在教育、重在纠正、重在制度建设。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明情况,上缴钱物,可以不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如实上缴钱物的,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甚至顶风接受贿赂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切实抓好整改。各级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研究制订健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切实进行整改。通过这次的专项督查,全县各医疗单位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五、加强行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我局有针对性聘请了8名义务监督员,赋予他们调查、评议、监督权。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一是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通过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等有关规定,倡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营造杜绝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拒收“红包”、严禁乱收费的强大舆论氛围。二是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诊疗规范,实行医生处方评价制度并定期公布,制定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及超常预警制度。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继续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目前,县医院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的覆盖面达到100%,参与招标采购药品品种达90%,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比例达到85%。四是狠抓“阳光工程”建设,围绕与职工及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实施财务、基建、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办事(就医)程序五大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工程、阳光政策、阳光措施和阳光作业。实施关口前移、事先防范,给职工一个明白,还院长一个清白。五是坚决整治收受回扣和收受病人钱物等行为,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设置“六条高压线”,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医务人员,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纪律处分,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六是坚持公布医疗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医务公开,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医疗和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投诉渠道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
在本系统纪检委设立纪委书记信箱,专门设立有患者投诉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此事。
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和区州县部署和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和药品设备政府采购工作,为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玛纳斯县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