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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紧密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认真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讨论通过了《郴州市水利局2002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此外,先后组织召开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年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水利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它们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行政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行风评议工作等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安排,为全市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好的成效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局党组始终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加以落实。4月3日的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决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继续与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会议后,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原有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4月9日召开的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向局党组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此外,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局纪检组监察室制定了《郴州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
为强化责任考核,年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周密组织了去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前由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向局党组写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对局属单位的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该单位,通过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确定考核档次。对局机关各科室的考核则通过召开考核大会在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中进行民主测评,再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有关情况,由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档次。通过年初的责任制考核,郴州电厂等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被评为优秀,考核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局机关党员干部也自觉做到了廉洁从政。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认真落实礼品登记制度,局领导拒收和上交礼金5人次总计15500元。2月份,我们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礼品礼金登记清理活动,没有发现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三不准”规定,所有局领导的配偶、子女无个人经商办企业行为和承揽建设工程的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小汽车配备、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清房工作。因国庆南路延伸工程从我局院内穿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局机关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地新建办公楼和住宅楼,住宅楼属职工集资建房。按照清房工作的要求,我们对职工住宅楼建设的项目审批情况、征地费和其他有关税费缴纳情况、职工集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按受了市清房检查组的检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在小汽车清理工作中,我们把局机关所有的小汽车的准购手续、购车费用等认真清理了一遍,将有关票据和资料的复印件报市纪委核实。局机关今年新购小汽车一台,我们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将小汽车购置纳入政府采购。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通讯工具话费报销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手机话费报销范围和标准全部报市纪委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标准进行报销,节余归公,超支自付,没有出现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话费的问题。去年话费超支的3个局领导,在今年初主动到局财务室补交了超支的话费。同时,我们认真执行《来局联系工作人员就餐有关规定》,严格就餐审批和报销程序,控制接待费开支;采取有效措施精简会议,年初将水利、防汛办主任、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四个会议合并召开,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会议费用。
三、加强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局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每一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研究部署以后,领导小组还要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确保了每项工作都取得好的成效。今年我局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水利工程执法监察。我们研究制定了《郴州市水利局2002年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水电局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开展了执法监察。6月份,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从水利、水保、质监、监察等科室抽调人员会同市计委重点工作稽查办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共检查水利国债资金2910万元,省级基建资金78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7.4万元。在检查中发现少数工程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不按要求进行招投标、财务管理不规范、施工质量不高等各类问题30多起,我们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有利地促进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今年的水利执法监察工作中,除做好自查工作的督促和局本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外,我们还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局机关搬迁住宅楼和办公楼建设招投标工作。在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组织人员参与监督了青山垅灌区配套工程、临武县长河水库、桂阳县贤江水库等除险保安工程、燕泉河及武水河治理工程等10个重要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历年来参与招投标项目最多的一年。
二是深入开展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底,我们制定并印发了《郴州市水利局关于对全市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6月初,我们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省水利厅和市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干部部职工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方便行政执法相对人和干部职工反映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方面的问题,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局机关办公楼前设立了举报箱。从6月中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对行政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为确保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的真实性,局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了核实。从自查和核实的情况来看,在行政执法方面,能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没有出现执法违法、乱收乱罚、徇私枉法、违法不究等问题;在收费方面,截止12月上旬,我们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收取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费18.486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收费项目。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性收费收据,所收款项全部上缴到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没有出现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
三是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11月份开始,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们进行了层层宣传发动。为广泛征求群众对局机关在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我们从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聘请了包括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7名行风监督员,向各县(市、区)政府、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表》30份,征集到意见和建议15条。为方便群众举报,在局办公楼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从11月中旬开始,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查摆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12月6日,我局召开行风评议工作自评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李亚平同志代表局党组作自评报告,7个行风监督员分别对我局行风建设进行评议。自评大会后,局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向局党组作了汇报,向有关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局党组针对收集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收到市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的意见反馈后,又对整改措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抓好信访和办案工作,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信访和办案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环节。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对信访和案件线索涉及分管领导管辖业务范围的,分管领导与纪检组长一起参加调查工作;对涉及局属单位的案件,督促和协助该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今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办理群众来信2件,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在查办违纪案件方面,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同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查处违纪案件2件。一是查处了该公司城区配电班班长廖金贵等人利用公司材料私包配电工程案,收缴违纪金额3000多元,给予廖金贵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查处了该公司线路管理所维修班班长李小飞、安装队二班班长李志云等人利用公司材料私包工程、私自变卖公司废旧材料案,收缴违纪金额2000多元,李小飞、李志云等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五、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今年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我们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先后组织学习了《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5·31”讲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十六大后,我们组织学习了新的党章和中央纪委在十六大的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开展“权力观”教育。组织学习省厅和市纪委领导有关“权力观”问题的讲话,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手中权力,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征文活动,向省水利厅推荐论文5篇,向市纪委推荐论文1篇。深入开展了省水利厅提出的“远学湖,近学何贵平,常学焦裕禄"的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我们克服办公楼因市政工程被拆,临时办公地点没有大会议室的困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同时还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我们及时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机构改革中对领导和非领导职务拟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共40多人次。三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为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和完善了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报帐制度;为加强对小汽车的管理,我们制定了《市水利局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用油、车辆修理、维护和保养、驾驶员出车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了降低了车辆管理费用,防止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机构改革后,我们对原来上墙公开的“办事指南”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其更为详细、准确,并为每个干部职工制作了岗位牌。3月份,我们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关承诺,公开了水事举报电话。在局机关内部的办事公开方面,我们把机构改革竞争上岗的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民主测评得分及排名情况、局机关搬迁工作中拆迁户补偿办法、住房分配方案、局领导手机费开支情况等及时公开,方便干部职工了解与机关建设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五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我们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市人事局《关于郴州市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共选拔任用科室负责人22人,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腐败。四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们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的依据,应下放的予以下放,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则坚决予以取消。经过认真细致的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下放12项,调整3项;核准项目取消4项;审核项目取消1项,备案项目,取消22项,调整1项。此外,我们自觉把小汽车采购等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将局机关财务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等,这些措施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