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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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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汇报材料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汇报材料

200年以来,我院按照全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要点和省委政法委《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镇江市政法委《2006年镇江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活动的成果继续引向深入;通过科学发展观、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服务、服从国家改革开放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打造平安丹阳、法治丹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努力。现就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综述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对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是党组重视,组织到位。对于这次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一班人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后普遍认为,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更加贴近检察工作实际,可操作行强,必须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来进一步促进我院规范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此基础上,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检察长担任组长的院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方案和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门部署,党组成员通过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带头进行理论学习,朱毅检察长在参加了省、市检察机关检察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和理论研讨后,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并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在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宣讲辅导。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制定的计划,我们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等同志的讲话,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关于建设法治江苏、促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意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学习资料》,学习了江苏省、镇江市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施意见,组织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使干警在学习中统一了思想,在学习中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在本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思考。

三是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围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结合检察工作,我院以支部活动为载体,针对如何践行执法为民展开了思想理论大讨论,做到了有重点发言、有心得体会,干警自觉参与的热情高涨、讨论议题广泛深入,批评和自我批评蔚然成风。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深入带科室开展调研,听取干警意见和建议。通过执法为民的大讨论,使干警真正弄懂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政法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不动摇。

四是邀请专家进行理论辅导。2006年5月和*年4月,我院专门邀请了镇江市委党校和镇江市委宣传部的专家教授来我院给全院干警进行时政报告及理论辅导,使全体干警对“十一五”期间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了深刻的了解,同时也提升了检察干警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认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五是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专题培训。2006年8月5日、6日,我们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市委政法委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通过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江苏》的专题讲座,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了如何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把握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江苏建设的关系;通过听取任长霞执法为民的事迹报告,使干警受到心灵的震撼,自觉树立起工作中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信念。*年6月,我们又组织2000年来新进检察人员参加了镇江市院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教育,同样收到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由中央政法委统一录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讲座”,使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干警在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意识。

六是组织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会。2006年10月31日,作为对教育活动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我院邀请镇江市检察系统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我院作事迹报告。报告团成员的事迹真实可信,深动感人,我院干警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以先进为标尺,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坚持正确的检察工作方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七是进行了剖析整改。在剖析整改阶段,我院首先选择了3个典型案例报送市院参加“析案明理”活动,今年又在主要办案部门开展了“以案析理”活动,通过7个典型案例来剖析执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院要求各个部门认真查找了是否有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是否有对群众司法诉求不认真、不公正的问题等,并进行了认真的剖析整改。

此外,我们还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内容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岗敬业、为检清廉、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风尚,把检察职业道德化为检察干警的崇高信念,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执法作风和形象。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和整改,广大干警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1)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我院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方式便民化、接访制度化、办案规范化、承诺诚信化”的“四化”建设,着力提高接待质量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去年共受理各类控申举报143件次,对管辖内的控申举报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全部予以办结。坚持每周二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检察长累计接待148人次。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在办理一起涉及港商权益的信访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执法,做到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港商合法权益的有机结合,受到高检院的肯定。今年,我院坚持坦诚协商、感化疏导的工作方式,经过16个月的不懈努力,成功息诉了褚锁林长达14年的涉检上访案。褚锁林在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处理其问题真诚热心和负责任的态度后,专门向我院赠送了绣有“秉公执法办案件,人文关怀暖人心”的锦旗,感谢两年来我院在办理其申诉案件时对他的人文关怀,并对检察机关“法情相融,坦诚相待”的工作作风表示了由衷的敬意,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宏章专门作出批示肯定了我院的工作理念和做法。我院驻所检察室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丹阳市看守所建立了“在押人员财物投诉制度”,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06年度,受理在押人员财物投诉24件,帮助追回非涉案现金9967元及价值5万余元的项链、戒指、摩托车、手机、银行卡等物。还从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生产出发,帮助在押人员田小三追回一辆被不当扣押的农用货车,使其亲属及时用于蔬菜种植、运送、销售,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

(2)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我院在检察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即一是坚持秉公执法;二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三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四是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五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去年共走访行政执法机关25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5件,调阅案件卷宗20卷,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4件24人。加强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公安机关立案5件6人。此外,坚持以追捕犯罪嫌疑人、追诉被告人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等方式积极开展侦查监督活动,去年,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未报捕、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10人,追诉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去年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案件31件,立案审查21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已改判1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被采纳。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支持公益诉讼,在办理一起涉及改制企业的拆迁补偿案件中,积极运用支持起诉的手段,通过诉前和解,成功追回国有资产流失款360万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3)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检察工作就是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我们切实强化“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通过积极履行检察只能来服务大局。一是严厉打击涉农犯罪,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共审结这类案件253件436人,如我院办理了以盗窃村镇企业生产资料为目标的杨爱春等19名被告人特大盗窃、销赃案,该团伙10个月内在我市3个乡镇疯狂作案23起,盗窃价值200余万元,该案报送镇江市院起诉后,多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我们十分重视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盗窃农用车、电动机、水泵、电缆线等农用物资的犯罪案件,为保证农忙时节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尽职尽责。此外,我们注重通过办案,积极发现影响农村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如在办理一起因土地承包纠纷而引发的破坏生产经营案中,针对暴露出的土地发包人损毁农作物,恶意违约意图提前收回土地经营权的问题,在依法将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及时以《检察信息》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从而切实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犯罪。我院始终坚持将杀人、绑架、强奸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快审快诉,去年共审查起诉上述案件364件583人,有力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完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和方针,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特殊保护的刑事政策。如我院在审查贺有国盗窃案时,认为贺盗窃所得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但贺刚满16周岁,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没有给失主造成财产损失,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四是出台八项措施为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年初,我院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我院党组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为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的决定》。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履行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办理涉及公司企业的案件中的过程中做到“五个不轻易”;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打击刑事犯罪时要注重减少社会对抗;查办职务犯罪时要把握宽严相济;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举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有新作为。我院按照《决定》的精神,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等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对一名在经济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涉嫌犯罪案件,考虑到情节较轻,我院从有利于发展的角度出发,依照法定程序从轻处理,受到丹阳市委的高度肯定。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综述

(一)、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明确检务公开重点,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根据省院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我院各重点业务部门结合实际,分层次、分步骤地对外公开了相关内容。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公开了部门的职责、审查批捕或不批捕案件的条件、标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规定,以及律师投诉受理和处理的有关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告知义务、不起诉案件的有关规定;反贪污贿赂部门讯问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涉案款物扣押、冻结处理规定以及立案的有关规定;反渎职侵权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开了立案标准、重特大案件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规定;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宣传了部门职责及检察环节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相关内容;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公开了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有关规定等内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公开了案件管辖、信访管理与分流、举报线索处理、刑事申诉复议、刑事赔偿审理、复议复核案件办理等。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务公开的成果。为了配合检务公开工作,我院采取了多种宣传形式和途径。一是在新办公大楼大厅和控告申诉接待大厅设立了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二是建成了检察对外网站;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检察工作的动态,尤其是对公众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按照报道的审批规定进行了报道;四是坚持将本院《检察信息》发放到特约检察员手中,使他们充分了解检查工作动态;五是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六是积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法制教育讲座的形式宣传了大量检务公开的内容;七是坚持检察员向人大述职制度,去年有11名检察员向丹阳市人大进行了述职。

(二)、以流程管理为抓手,执行工作制度不变通

早在2004年,我院就创新工作制度,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实行了办案工作流程管理的改革,受到了省、市院的高度肯定,省院先后在我院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现场会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现场会并在全省推广,市院先后确立我院为镇江检察机关“业务建设示范院”和“规范执法示范点”。去年,省院统一制定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这是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以业务工作、执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抓手。为认真学习领会好省院的两个试行文件精神,我院及时翻印了省院《工作流程和质量考评办法(试行)》一书,做到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层层发动、逐条学习。同时要求在检察业务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做到“三不”,即不变通、不得简化和不厌其烦。通过强化落实,努力体现检察工作流程的作用和效能。为此,专门制定了《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督查制度》,对本院自侦案件、不批准逮捕或决定不捕等十几种案件进行督查;专门成立了检务督查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的设置。一年半来,我院各主要业务部门特别是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在人员少、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组织全体人员开会研究落实有关措施,对本部门全年已办结的案件进行逐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使我院案件质量水平向更高的层次迈进。检务督查室对照省院办案流程,共抽查了400余件案件,共发现问题500余处,对在案件抽查中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同志予以表彰,对发现的问题的部门大会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我院每季度办一期《检务督察简报》,通报落实办案流程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内勤的检务督查分析会,了解和分析在执行办案流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有效地保障办案流程的贯彻落实。

(三)、业务练兵、岗位培训,强化素质不放松

国家法律执行的好坏,人的因素非常关键。我院始终把培养干警优良的法律素养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走素质兴检的道路。通过作风教育,努力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和作风。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决执行省院“六条禁令”,坚持在检察官中开展“述职、述学、述廉”活动,有11名检察员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各自的工作业绩,他们的敬业、爱岗、自信的风貌得到了人大代表们的首肯,人大代表们中肯的说“从小群体我们看到大机关的优良作风!”。通过继续教育,全力改善知识结构和文化层次。我们十分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共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8名,另有5名干警在读。鼓励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他们购买复习资料、安排复习时间,两年来,有4名书记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步入检察官序列,今年我院又率先与北京新起点学校合作开通了司法考试辅导同步教学,为干警搭建了更为便捷的复习考试平台;新招录的13名干警第一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全院45周岁以下干警全部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文凭,本科率达100%。通过基地共建,时刻保持干警法律意识不落后。我们主动与华东政法大学联系,率先建成“华东政法大学—丹阳市检察院司法研究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学术理论优势,开展专家讲座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网上“案例论坛”等,先后组织干警140余人次赴该校进行短期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来我院进行学术报告,大大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检察工作在与法学理论的结合中与时俱进。通过岗位练兵,培养实干实用人才。我们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争当能力型、实干型检察官,争创“规范化检察院”活动。积极开展庭审考核、书记员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岗位练兵和“三优一能”竞赛,精心制定培训计划,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向岗位练兵要战斗力。今年,有1名同志被省院确定为检察专门型人才、10名同志被省院确定为检察专业能手。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全面建成局域网和三级专线网,建成了互联网站和局域网站,配备液晶超薄电脑100余台,干警人手1台电脑,45周岁以下的干警全部获得省计算机中级证书。安装了检察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了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驻所检察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档案自动化管理系统,自侦案件动态监控系统,超期羁押监控系统,证据录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得到充分运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水平的提升。

通过一年半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我院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历史性跨越。各项检察工作在镇江市排名第一,在全省位居前列。2006年至今单位共获得丹阳市级以上荣誉50余项,有30余名干警受到各级记功或嘉奖。连续保持丹阳市“文明机关”的光荣称号,再次被确定为“镇江市文明单位”,今年再次被评选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连年获得江苏省、镇江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荣誉称号,同时,还获得了省“青少年维权岗”、省“巾帼示范岗”、省“特一级档案室”、镇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