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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营办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总结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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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营办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总结汇报材料

两年来,我区民营经济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坚持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努力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区民营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全面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

一、经济运行情况

*年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24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29.17%。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19304万元和54312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127908万元和10186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32%和18.75%。

*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3家,其中民营企业43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68.25%,比*年1月份增加了5.14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509774万元和218878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99615万元和103405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77%和47.24%。比*年1月份分别增长了1.34个百分点和9.1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突破。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翔安区民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周边地区的优惠政策我区都能借鉴的原则,为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使我区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放得更宽,在投资领域上放得更开,在经营方式上放得更活,在注册条件上放得更松,真正做到了放心、放手、放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二)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区五套班子领导和市民营办领导出席了会议,林国耀书记、吴南翔区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重奖了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大户,确定了20家区重点民营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五套班子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制度。会后,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等挂钩部门立即深入挂钩单位乐安制衣、大家族鞋业、吉和制香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根据自身实际,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点,在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领域和行业中,只要能向民营经济开放的,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在内厝划出一定地块,创办民营创业基地,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周边民营入驻。

(四)除国家和省规定外,区级部门一律不准设置登记发证的前置条件,企业注册实行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和预备期管理试点,允许跨行业经营,成立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挂靠在招商服务中心),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引下开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工业区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及公益性事业。例如:鼓励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银鹭集团进行巷北工业区标准厂房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部分民营企业与村办、镇办企业脱钩,进一步明确产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空间;规划文教园区,引进华天涉外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我区兴办教育、文化及其他公益性事业。

(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引进来、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万里石集团、舫昌佛具成功嫁接了外资,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

(七)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为加强和改善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联动关系,切实解决企业在投资、筹建、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由区领导亲自主持,会议主要收集、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在下一次午餐会前必须及时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反馈给企业,对因政策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也向企业说明原因,取得企业谅解。例如: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今年2月6号与翔安区鉴定《投资框架协议书》,征地100亩建立弘信翔安工业基地,但该基地建设审批手续缓慢,午餐会上,有关部门及时解释: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是《投资框架协议》,凡是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其土地皆为基本农田,应待调整后方可建设。今年我区共举办四次午餐会,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45件。

(八)培育产业集群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区民营企业产业调研。目前,我区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比较突出的有粮食加工、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加工、贡香制造,针对发展现状和民营企业的特点,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培育全区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思路,规划建设贡香城、汽车城等八大市场,引导全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聚集为特征,以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促进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的有效聚集,做强支柱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培养成长型产业,推动“三个转变”实现农民、企业、政府、投资者“四赢”的成功经验,指导各镇结合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前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兴盛食品被评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新时鲜、源水水产等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齐翔食品、华普水产等14家企业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为我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九)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外向化发展。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获取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广泛组织企业参加产品交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年我区13家民营企业组团参加了市经贸局组织的赴日考察活动,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了*年沈博会,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截至今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出货值为49465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货值的41.77%。

(十)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一是制定和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拓展用地问题采取相关部门集体办公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解决;四是持续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继续巩固扩展。

(十一)实行名牌战略。我区民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十二明确规定,对*年1月1日以后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立,获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市各区之首,极大调动企业创优意识,从新区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区获得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一项,福建省著名商标一项,厦门市著名商标三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项,福建省名牌产品四项。

(十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国家和市、区科技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年国家和市、区科技等有关部门扶持我区民营企业资金高达563万元人民币,比2003年的165万元增长了2.41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4家、民营科技企业23家、通过iso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12家,为我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三)充分利用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利用区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民营经济工作,多次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

(十四)加大了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导向,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今年五一,我区评选7名市级劳模,其中就有4名是民营企业家,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实施重点扶植工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企业,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上规模,力争至2008年底培育3-5家年产值达5亿元企业、30家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100家年产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把我区营造成厦门市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区域。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及其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实施科学的符合其角色定位的发展战略。一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中小民营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地方产品协作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贡香、农副产品加工、汽车运输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集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厦委[2003]14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三是实施分区域推进战略。根据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不同区域要求的区别,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各自有所侧重,促进城乡就业和农民增收。

2.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高潮。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14个部门的配套文件,把国家、省、市有关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限制,以及在融资、税收、劳动用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并继续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四是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广集民智。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对话制度,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畅通、高效沟通的平台。五是切实搞好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网络,认真受理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投诉,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继续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与市民营办联系沟通,争取市财政支持,尽快筹建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4.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年工作。一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紧紧围绕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含汽车)、食品等主导产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与相关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在重大项目发展的分工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精、特、新”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为重点,下大力气抓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经营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广泛参加国内外各种商务考察、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注意招大引强,开展项目招商和专业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带动我区扩大产业化规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密切跟踪引进利用外资、内资重点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后续服务。四是不断完善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整合社会中介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社会化的服务。

5.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扶持,引导民营企业把握市场脉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是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做到产品生产、研发和项目储备的良性循环;二是鼓励和引导传统型加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快速提升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积极采取与大企业配套、加盟名牌企业等等方式,提升技术水平;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专项经费、市级产学研技改资金,为我区民营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提供支持;五是尽快建立区级产学研技改资金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6.深入推进民营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改变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方式,继续深化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改革,推进民营企业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7.加快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统计体系步伐。会同统计、目标管理部门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分析,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典型调查,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