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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加强监察教育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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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委加强监察教育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市纪委监察局各位领导一行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市纪委监察局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给予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值此之际,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县区协作办案开展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充分体现了上级部门对案件检查工作以及协作办案制度落实、运行情况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我县协作办案制度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形势逼人,新形势催生新制度

*县现有人口,辖个乡镇,个行政村。近年来,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日益显著,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加之部分党员干部不注重加强自身思想道德防线建设,导致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0件,立案11件;20*年,受理信访举报75件,立案16件。其中大多数案件为县纪委监察局办理,乡镇、部门办案率不足40%。办信、办案能力弱一直是基层纪检业务开展的硬伤,也是造成办案压力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办案人员缺乏,纪检干部流动频繁以及人情干扰大,加之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繁杂的事务工作使基层纪委无力办案、无法办案、无心办案。如何使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发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我县纪委监察局为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实行联合交叉办案制度、加强培训等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2009年3月,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如何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提出了具体要求,是对《联合交叉办案制度》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整体推进全县案件查办工作以及消除办案压力不平衡现象,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二、推陈出新,新制度带来新格局

在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的意见》后,我县针对自身实际,在《联合交叉办案制度》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出台了《*县建立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暂行办法》。为使乡镇办案协作区这一新机制顺畅运转,我县在努力做好“规范动作”的同时,还大胆探索,选准、做好“自选动作”。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先林任组长的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协作办案的协调指挥和指导监督,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乡镇、县直部门、驻石单位划分为七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设立一个案件检查工作协调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任组长。

2、明确职责。《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各办案协作区的职责为提供案件线索,整合办案力量,负责协作区内的案件查办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优化办案环境,负责协作区内办案的服务工作;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作用,帮助协作区内各单位完善反腐倡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搞好预防工作;帮助指导协作区内各纪委(纪检组)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工作职能,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3、规范程序。由县纪委案件线索排查小组对所掌握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后,认为乡镇、部门独自办理由困难的案件线索,县领导小组排查选定,明确主办人、协办人员,形成联合调查组,交案发单位所在协作区办理。联合调查组确定后,案件检查工作协调组组长主持召开调查组办案人员会议,部署调查任务,确立调查方向,审定调查方案,提出办案要求,明确办案纪律;调查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实行单线逐级请示汇报。初核中,对涉案人员需要立案调查或采取其他措施的,由联合调查组提出,经案件检查工作协调组组长审核,报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案件调查结束后,联合调查组应认真讨论,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涉及一般党员干部的,由协作区内未参与调查工作的纪委按照案件审理的要求进行初步审理,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复审,依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案卷由县纪委统一保存。涉及科级党员干部的,由县纪委审理室直接审理,并进行处理。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由县纪委按程序办理有关移送手续。

4、强调纪律。凡被抽调参与办案的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案件检查工作协调组的统一指挥,案件协办人要服从案件主办人的工作安排。所有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原则上案发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不参与办案,不过问和参与调查组的办案工作。

5、加强保障。案发地纪委负责为来本地办案的工作人员做好协调、联络和后勤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服从县纪委工作安排,全力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明奖惩。各乡镇、部门纪委每年必须有自办案件,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办案不力的要追究单位纪委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对各协作区解决信访问题和办案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季度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协作办案成员单位纪委(纪检组)支持、配合、参与协作区办案情况,将纳入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内容;对协作办案的有功人员,县纪委监察局将予以奖励;对不服从办案工作安排,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案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大胆探索。我县在做好乡镇部门协作办案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及驻石各单位纳入办案协作区管理,努力促进全县协作办案“大协作”格局的形成。

三、初现成效,新格局带来新成效

2009年我县纪委、监察局运用协作办案机制,成功查处4件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协作办案制度》的运行,有力的推动了我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整体进展,2009年元至4月份,我县共受理信访举报26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5件,初核初查15件,转立案3件,较去年同期,无论是办案数量、质量,还是办案所取得的社会效应和警示作用,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其中交由协作区办理初核4件,转立案1件。与此同时,随着协作区办案力度的加大,基层纪委的威信和影响力大为提高,群众愿意主动向乡镇纪委反映问题,减少了越级上访,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应有的作用。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督察检查和源头治理工作更具针对性,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高。

我们相信,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有我县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一定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2009年也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