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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主任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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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主任汇报材料

位于市西南部,距90公里,属边远山区,全县辖16个乡镇,317个行政村,总人口54万人,育龄妇女10.8万人。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实干干实、开拓创新,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现将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工作

(一)大力支持,创造环境。

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明确提出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工作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县委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亲任组长,县长吴宁军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接对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在政策推动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一切涉农政策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工作督查都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每次大型会议必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预算投入上优先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在工作方法上,大力支持县计生委的工作,计生委需要出台什么措施,县委、县政府就出台什么措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现场办公,随时加以解决。在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计生委工作汇报时,计生委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11个文件,在听取汇报后全部出台。计生工作会议,所有常委以上领导全部出席。在工作思路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了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并要求一举成功。在全县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县,以创建优质服务村为载体创建优质服务乡镇。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乡镇已形成互动关系,出台了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些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纳入目标责任书之中,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互动、乡村主体的创建体系。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嵩发24号文件),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养,在提拔和使用上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3月份科局级干部干部调整中有9名县、乡计生干部被提拔重用;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拔和作用发挥,借助年初村民委员会换届,由各乡镇计生办筛选摸底,挑选出年龄3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的女性同志报乡镇党委,确定为村委候选人。如果选举不上,是党员的进村支部;不是党员的选举过后,强制配备,以健全计生队伍。在经费投入上,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计生经费100万元,划拨50万元独生子女专项经费,同时规定各乡镇“凡是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不能推荐为先进”。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兑现奖惩。

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关于干部使用中计划生育的审查意见,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家庭实行计划生育情况纳入提拔、使用、交流的否决项目,同时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主要出台了三项措施:

一是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规定:在省市优质服务县验收中,任意一项指标完不成者,县委、县政府扣拨该乡镇经费2万元;任意两项指标完不成者,扣拨该乡镇经费3万元;完不成三项指标,影响优质服务县创建的扣拨经费5万元,并实施“一票否决”。县直单位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经费2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并按照男方单位负主要责任,女方单位负次要责任的原则,给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一定的党政纪处分,取消当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调查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查处责任。对反映一般党员及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可直接立案查处;对反映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案件,县计生委要在将举报材料(或案情摘要)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的同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联合进行查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征收或罚款代替党政纪处分,要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拿出党、政纪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予以落实。为防止个别同志已经过计生部门处理,在考核、提拔时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证件,证明自己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文件规定:凡已接受过计划生育处理的党员干部,对其以后再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一概不予认定,组织部门一律不提拔使用。

三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规定收养一孩需持县计生委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证》;因特殊原因,确需收养二孩及二孩以上子女的,一般干部职工由民政局、计生委、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对公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婴儿,由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寄养人。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收(寄)养手续而收(寄)养子女的,无论有无相关证件,一律视为非法收(寄)养,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履行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手续。在推动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凡发现一起因工作不当引起越级、集体上访的,县委、县政府给予“重点管理”,两起的给予“黄牌警告”,三起及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制度,确定后备干部、提拔使用上严把计生关,去年以来有65人因计划生育原因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失去提拔使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