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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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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申报材料

近年来,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我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税收工作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点,以文明建设为主体,以行风政风建设为重点,以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日常工作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打造税收文化,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初步形成了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风尚、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积极向上的特色税收文化和科学高效的税收工作理念,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截止2009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已有4个单位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本级、江山、龙游、开化),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1个单位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单位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2个单位被评为省局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3个单位被评为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市局办税服务厅荣获“市十佳满意服务窗口”;吴长根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汪华同志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机制,确保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我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抓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市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多次召开文明单位创建会议,研究确定创建任务和目标。把文明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文明建设制度化、征收管理科学化、行政管理精细化、工作环境优美化为标准来统一思想,引领行动;制定了《市国税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规划》、《市国税局“文明科室(办)”评选考核办法》、《市国税局“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职抓,班子成员齐心抓,全局上下合力创建的良好氛围。把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同其他工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提升服务理念,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科学的管理理念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又是提升税收职能的思想先导,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服务、精细管理、公正透明、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把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树立“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流程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的理念,使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税收秩序不断好转。

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四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了管理创新工作的立项、保障、运行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9年,全市共开发上报管理创新项目14个,其中6个项目被纳入省局管理创新项目库,3个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项目,开化县局和市本级分别被省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坚持以“税收政策宣传会”为主阵地,积极拓展纳税咨询服务渠道,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发展生产经营的能力,重点在理顺岗位职责和规范、简并业务流程上下功夫,架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桥梁,使税收管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整体素质,使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为载体,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学习调研、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阶段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形成了风正气顺、团结和谐,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开创意识的领导集体。二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如:江山市局在《今日江山》刊物开辟了“服务发展国税在行动”专栏,龙游县局举办了“国税杯”乒乓球赛,市本级设立了税收多媒体播放机,并与市作家协会、团市委联合开展了“我与税收”征文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日益浓厚。三是抓好人才库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与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青工技能比武暨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检验和巩固了“一窗统办”的推广效果,激发了窗口一线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四是扎实推进国税“文化工程”,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起草、讨论和定稿工作,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举办了首届“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五星红旗升起来”、“慈善一日捐”和迎新春联欢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国税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

(四)抓住重点,有的放矢,着力解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根据全国和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积极落实省局制定的“一个规划、一个流程和八项举措”。一是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纳税服务月”活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认真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重点推出了“科级(中层)干部联百企”、“市局领导联项目”等系列活动,建立健全了国税干部职工联系服务企业和招商项目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点扩面工作,实现了全市半数以上乡镇设有服务网点的目标。二是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在建立教育机制、抓廉政教育上,突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教育经常化。我们把廉政教育作为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教育。三是扎实推进国税“平安工程”。认真贯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分解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围绕党风、政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开发使用内控机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了廉情预警提示。四是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以“机关效能110”、“行风效能热线直播”、“三员”明查暗访、国税网站、税收服务热线为平台,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快速反馈机制,着力提升各级国税基层站所的群众公信力和满意度,实现了“廉政建设不违纪、税收执法不渎职、工作生活无事故”的总体目标;完善了《“两优一先”考核评比办法》,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运行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活力,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干群关系,形成了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活跃了职工思想,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促进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初步建立了“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是广大税务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了大家团结、奉献、创新、进取”的敬业建设和团队精神。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巩固。通过廉政教育、制度规范和强化监督,构建完善惩防腐败体系,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干的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国税干部的执法行为。

四是有效保障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市累计入库国税收入31.6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97%,同比增长6.71%,增收1.99亿元。其中:市本级组织收入18.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89%,比上年同期增长9.89%,增收1.7亿元,实现了年初“保七争八”的既定目标,顺利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

总之,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局形成了民主和谐的气氛、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的良好风气。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今后,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的中心,为努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