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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明建设单位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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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文明建设单位事迹材料

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重要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拼搏十五总量超百亿,苦战十年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全力做好职能工作,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服务手段,优化地方经济发展环境,圆满完成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职工维权、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等各项目标任务,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受省政府表彰,原创:劳动就业、农村养老保险、劳动监察工作被省劳动保障厅表彰,就业再就业工作、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职业培训工作分别受到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表彰,局系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盐城市文明创建之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先进集体,为服务跨越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贡献。今年11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同志检查阜宁县贯彻落实《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检查组一行充分考肯定了我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注重打造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2004年,我局高度重视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活动,组织全行业干部职工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阜宁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让大家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培养他们强化自身建设、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此同时,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纷纷开展知识竞赛、论文评比、技能比武等活动,突出加强了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为提高工作实绩、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业务保证。

二、努力做好职能工作,全面服务地方经济跨越发展

(一)把推进就业与支持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为地方的“兴工”和“富民”作出了实际贡献。2004年,针对我县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普遍技能缺乏的实际,我局全面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努力为县内外经济发展提供丰富、优质的劳动用工资源。我们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根据目前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同时,我们在全县20个镇、7个部门建立了职业中介组织,形成了以县职业介绍所为龙头、各镇劳动(职介)所为主体、其他劳务中介机构为补充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共同发展的劳务输出网络。我局驻沪、苏、常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长年活动在周边发达城市,广泛寻求劳务合作伙伴,不断拓展劳务用工基地,我们先后通过举办大劳动力交流洽谈会等形式,向县内外企业提供了5893名优质员工,为我县广大群众增加了3500万元的经济收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再就业工作的各项扶持政策,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我们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双下岗”人员、特困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最终确定了980名再就业援助重点对象。这部分人员,凡是有就业意愿的,我们免费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对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县职介所为其提供三次以上有效用工信息,或推荐到相关用工单位应聘上岗;对技能偏低、年龄偏大、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我们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安排一部分人就业。全县共有868名再就业援助对象实现了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就业412人。给数以千计的家庭带来了欢笑,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积极开展“双为”活动,服务经济、服务基层,受到了社会各界较高的评价。

(二)全力以赴地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为全县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社会保障工作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2004年,我们一直致力于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努力构建一个覆盖城乡大多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网络。年初,我们通过县政府与全县20个镇、8个经济主管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签订完成目标责任状,并专门成立由副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各镇和企事业单位宣传社会保险政策,督促有关单位参加社保登记申报,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罚书。我们认真组织社会保险政策调研,在此基础上,先后提出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时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完善了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及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办法,使得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县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员参保,基金运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县教育系统的所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率先实现了社会化发放。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62%,基金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下岗与失业提前两年实现了并轨,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三)切实做好劳动工资和监察、仲裁工作,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劳动法制环境。面对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职工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利形势,我们加强了工资调控,强化了劳动监察,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适应”原则(即企业工资总体水平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对工资成本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职工收入与物价水平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要求相适应),加强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努力解决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平衡、部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不合理、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一是认真指导、检查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明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责权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二是建立了劳动监察预警制度,对全县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日常巡查,设立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并解决问题,避免因拖欠职工工资而产生矛盾纠纷。我们围绕职工反应强烈的问题,采取专项监察、日常巡查与举报查处等手段,切实纠正了少数企业的违法行为。三是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先后处理了林海国际饭店拖欠员工工资及押金等100多起劳动信访案件,引导企业职工运用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查处案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政策,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力求把每一个举报案件都办成铁案,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受到了职工的高度赞扬。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努力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

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经过认真讨论,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局机关和委托行使劳动保障执法职能的县劳动监察大队以及运用行政权力直接管理或服务于用人单位或群众的保险经办机构,都推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范围主要包括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劳动鉴定、劳动争议仲裁等13个方面,公开的内容有职责权限、办事依据、管理服务对象需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期限、办理纪律等七项,政务公开的形式则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力求简便实用,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我们在县劳动保障中心门厅处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各保险经办机构将涉及范围广、发生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开;我们还将局里的重要决策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进行了公示。对阶段性事项,我们采取了张榜公布、开会通报、新闻宣传、制发文件、散发宣传材料等方法晓于系统内外;为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投诉,我们还设立了局长(主任)电子信箱。我们在全系统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制,第一接待人热情接待,问明来意,耐心解答,妥善处理,树立了劳动保障系统文明窗口单位新形象。为了确保政务公开、活动收到实效,我们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我们明确提出,政务公开作为各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原创: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在政务公开中有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不断丰富和创新服务手段,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县级机构改革实行“五保合一、四位一体”后,我县率先建成了劳动保障中心,实现了五类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地点办公,为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一条龙”服务,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盐城市大型劳务输出洽谈会在劳动保障中心举行。我们加大了“金保工程”(劳动保障部提出,国家已批准立项)建设力度,在全市首家开通了劳动保障信息网,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及时从劳动保障部门获得帮助,提供了一个多功能、全时制的互动平台,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部门的办事效率。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体制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我们管理服务的对象和方式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要求我们的工作思想不断与时俱进。新的一年,我们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部门效能,开拓进取,拼搏创新,为全县的三个文明建设再做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