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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东乡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56年8月,出生于甘肃省**族自治县,197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州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站长。
**回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西南,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属丘陵沟壑区,境内山大沟深,沟壑纵横,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而且,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和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也比较严重。面对家乡由于自然因素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他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怀着对家乡的眷眷之情,立志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改变家乡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工作。为了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他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带领技术骨干深入基层、深入水保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他不怕困难、爬山涉水,凡是有水土流失的地方,都留下了他深深的足印。2004年在他的建议下: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组织全州水利水保系统业务骨干组团赴省内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水保先进地方观摩学习,学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本地区水保工作实际提出了有特色的工作思路。为了更好的整合社会资金,他提出以市场为导向,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着眼点,逐步形成“水保搭台、政府导演、各部门联合唱戏、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大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典型点,从而有力的促进了全州水保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他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州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相对滞后,为控制和减少人为水土流失,他把水保法规宣传和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6.29”《水保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当地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以《水保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面对全州开发生产建设项目较多,水保方案编报和实施不理想等实际,2004年组织州、县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州的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全州217个项目单位中编报水保方案的仅有61家,占28%,对未编报水保发案的项目单位责令限期编报。2005年经请示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组织州、县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为主的大检查,采取“看、查、听、评”等方式方法,对全州各县(市)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经清理登记全州编报水保方案的项目单位达到了155个,占项目单位总数的71.4%,比2003年提高43个百分点。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他认为,**是一个以多民族聚居的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要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人才建设和争取国家投资是关键。几年来,他一方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尽量选派技术骨干到省内外学习培训,并充分利用本单位人才相对集中的优势,开展了“1212”人才培育计划,即:一个高级工程师带领培养两名助理工程师,一个工程师带领培养两名技术员。另一方面,组织技术骨干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州洮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州太子山麓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已上报水利部和省上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在他的带领下,州、县水保部门密切协作,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每年200平方公里的水保治理任务和10万亩的梯田建设任务。2003年、2004年**州水保总站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州政府将**州水保总站作为甘肃省绿化模范单位向省政府推荐,**站长本人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