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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推进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抓好源头管控,实现了所有到检察机关上访的案件,件件依法办,案案有结果。通过严抓制度落实,继续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的成果,无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案件。
一、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协调处理,着力于强化信访处理工作力度
1.强化信访处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两级院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处理工作,普遍成立了信访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地听取信访处理工作情况汇报,参与研究具体措施,协调部门间的分工与配合,形成了检察长统一部署,分管副检察长具体负责,控申部门牵头处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全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强化“六定五包”责任的落实。在信访处理工作中,检察长通过亲自接待来访,亲自研究案件,亲自协调处理,提高信访处理工作的实效。
2.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积极探索和改进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不断增强接待效果,把方便群众来访,提高信访接待效率,提高信访接待实效,作为控申工作的重心来抓。
3.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巡访制度相结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涉检信访问题多的地方,及时解决了一些信访难点热点问题。
二、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基础工作,着力于增强信访处理工作的能力
1.规范信访接待。规范接访流程,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接谈询问,准确填写接待来访登记表,制作接访笔录,载明来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内容,做好对来访件的审查、呈批、分流、办理工作;健全报告制度,加强群众信访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群众信访情况,做到季度有分析,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包。
2.强化首办责任制。对本院管辖的信访问题,均使用首办责任制流程登记表进行分流,严格案件的移送、办理、反馈和结果审查等工作,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对移送其它业务部门的案件,积极跟踪工作进展,及时了解办理结果,并定期汇总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增强控申部门的跟踪、催办、督促等工作效果
3.创新工作机制。各地针对涉检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总结经验,认真探索钻研,制定有效措施,把工作中好的做法逐步固定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不少新举措、新机制。
4.规范执法行为。我院把涉检上访作为全院头等大事来抓,将案件的息诉工作纳人科室目标责任状中,认真开展风险排查研判工作,从办理的各类案件的特点和发案趋势中发现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侵害人民权益的现象、问题和不利因素,分析形成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对每一个可能引发涉检上访的案件,都做到事前有防范、事后有关注。对案件除把好质量关外,还通过对案件中存在的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及对财物扣押、追缴、没收等环节存在问题的剖析,认真汲取教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
5.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首办责任制,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负责;部门负责人侧重于对关键性证据、关键事实的认定,承办人提出的问题和作出何种处理的意见负责;检察长侧重于对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或处理决定负责。进一步落实了错案责任追究制,细化条件,强化落实,对因检察机关处理不当引发的涉检信访案件由院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执法检查和质量评估,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上访案件的发生。
6.明确责任。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检上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形成全院抓信访的信访工作大格局,首办责任部门对于本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应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涉检信访工作规定办理,特别是可能引起涉检上访的案件,必须及时有效的将办理情况反馈控申部门,控申部门主动督促和落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处置涉检信访长效机制,以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到位。一方面,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长亲自接访,组织办理。二是注意整合内部检力资源,加强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了涉检信访信息在每月院务会上的定期通报制度。案件办结的,由控申部门统一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及时办理和答复。三是加强外部力量配合,强化处理诉求协作机制。
三、开展排查清理,实行督查督办,着力于提高信访处理工作的实效
为落实“事要解决”的要求,我们将定期排查清理作为加强涉检信访处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两级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辖区内的涉检信访问题,摸清未办结、已办结未息诉的案件数量,及时发现越级上访的苗头,确定开展稳控与处理工作的范围,做到有的放矢。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加大督办力度:一是加强督查督办的经常性。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对人大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抓紧跟踪催办,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加强督导,对承办检察院定任务、提要求、限时间,督促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督查督办的针对性。以涉检信访的个案作为开展督办工作的载体,侧重于分析案件未办结和未息诉的原因,寻找主要症结,研究合理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克服以往督办工作的盲目性和宽泛性,通过个案处理带动全市的涉检信访工作。三是加强督查督办的实效性。督办工作立足于解决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并灵活采取座谈讨论、实地了解、提出建议、帮助协调等督办形式,在加强上下级情况沟通的同时,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讲求实际效果.
四、查办调解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着力于优化信访处理工作的维稳效能
1.查办犯罪与接办信访相结合。从解决上访者反映的实际问题入手,积极深挖涉检信访案件中的犯罪线索,以查息访,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控申部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制定刑事和解制度,实行“调审分离”,主动介入情节较轻的批捕、起诉案件中,牵头调解不捕、不诉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尽量促使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讲问题,找症结,达成赔偿协议,争取对方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如串访、缠访还时有发生;个别检察干警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做信访工作耐心不足,对息访息诉工作好存在畏难情绪;办理信访件的效率还不高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市两级检察院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调纠纷,化矛盾,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是要进一步筑牢大局意识。要深刻认识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直接影响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人心向背,甚至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就是为大局服务的根本指导思想,从检察信访这个窗口,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群众感情。要有强烈的群众观念、宗旨观念,真情、热情、细心、诚心去接待每一位申诉人,受理每一起申诉案,坚决摒弃浮躁心理、厌恶心理、麻烦心理和应付心理,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防止问题长期不得解决,形成突发事件、越级上访。
三是要坚决树立法律政策意识。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切实做到依法依纪依照政策办事办案。要善于因势利导,在工作实践中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和解决诉求,教育群众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得妨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权益,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是要强化内外部协调。对重大信访、疑难信访、群体信访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要加强请示汇报,主动争取各方支持。要进一步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息访息诉工作力度。
五是要加强对下督查指导。要强化上下一体观念,切实履行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职能,集中两级院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做好信访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