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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只要提起县妇联主席,许人都说她“敬岗爱业,任劳任怨”,尤其是妇女姐妹夸她是“妇女儿童的贴心人,爱心助困的热心人”,亲切地称她为“娘家人”。行走在这种境界之中,留下的是一串串温暖的足迹……
鲁迅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在工作上,始终认认真真地走着自己的路,也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思索和追求。
接任县妇联主席时,就深深知道,一个班子的团结与否,和谐与否,是否有战斗力,与单位负责人息息相关。俗话说,“其身正,不令也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每天最早来到办公室的是她,最后离开的也是她,她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给同事树立良好的楷模形象。
县是省唯一的藏区,有6万多人口,其中妇女占半数以上,素有是流亡政府“达赖”集团分裂和反分裂,渗透和反渗透的前沿阵地之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是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想做好工作谈何容易。
以家庭建设为阵地,引领各族妇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迪庆州民族团结条例》为契机,重点以创建“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长学校为中心,一中初中部和霞若财贡完小二所学校授予省级“省示范家长学校”,进一步深化和谐家庭建设。以和谐家庭建设为总抓手,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无毒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运用各种载体,通过各种渠道,在广大社区、乡村及家庭中深化各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家庭文明建设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在创建活动中,县受省级表彰“平安家庭”示范县,“平安家庭”示范社区1个,“平安家庭”示范户3户,有力的推动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出了妇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组织优势和群体优势。
还以“母亲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双合格”建设为抓手,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按照一年一个阶段、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逐年巩固,力争达到使各族妇女群众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及发展历史的认识普遍提高,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民族团结高于天”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成为各族妇女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各族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合理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明显提高,实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覆盖面、法律宣传教育覆盖面、家长学校组建率均达到95%以上,切实解决一批涉及各族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各族妇女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把挖掘和宣传百姓身边的民族团结妇女先进典型作为主要工作,并通过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带动广大妇女团结互助,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努力。通过层层推荐和筛选,挖掘出了很多大家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这其中有村村民,她将自己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店铺连同近万元货物无偿赠送给了本村的贫困妇女,并带头组织募捐8500元,以帮助身患重病的小姑娘;有家庭贫寒、丈夫身体不适、自己要抚养两个孩子却毅然收留抚养族弃婴的乡村村民。她们用实际行动具体诠释着民族团结,这些勇敢、坚强、可爱、善良的妇女们用她们的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乐章,也为全县人民作出了表率。
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执着的精神和不懈的思考。她是一个爱学习的人,也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这份天性和秉赋,让她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脚踏实地、卓有成效。她就像一块金子,放在哪里都会有自己的亮色。
为搞好百年庆祝系列活动,超前谋划、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系列主题活动,全面展示妇女积极参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的新业绩和新风采。在县城范围开展了妇女创业先进典型演讲。活动通过宣传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发挥了创业典型示范效应,使广大妇女从身边的事例、熟悉的创业经历中得到了启示,增强了妇女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提高妇女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熟悉的人都知道,她是个有思想、有见解的人,这种秉赋,绝非天生,而是来自于勤奋的学习,刻苦的钻研。她有一个手不释卷的习惯,有一丝空闲,她也要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看上几眼。她总是说:“在这个知识更新周期不断缩短的时代,自己总有一种跟不上趟的感觉,不敢有半点懈怠。”正是这种不倦不怠的精神,使能够不断超越自我,走向新的高度。在县妇联主席这个岗位上,的这种精神,不但鞭策着自己,更影响和带动了全县广大妇女同志。
妇联是众所周知的清水衙门,这里有忙不完的工作,有永不停歇的事务,却没有人们认为的那种优裕实惠。她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始终保持着清廉俭约、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为推进全县妇女事业的发展奉献光与热。
如果说上面所说的是“大工作”,那么下面的这些锅盆瓢碗、油盐酱醋的小事,却是时时刻刻都关注的。小两口吵嘴打架、闹离婚,她要登门劝说,家庭困难她会掏钱相助,失学儿童她要联系结对……总之,只要关系到妇女儿童的事她都要事事“插手”。为了贫困的家庭、单身的妇女、失学的子女、生病的姐妹,从自己的工资里没少往外掏钱。
自调入县妇联以来,深入妇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重点,提出在全县开展争创“致富女能手”活动。她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能力。结合县委开展的“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动员妇联干部、妇女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倾听呼声。2014年内共接待来访来电案件33件,结出率达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得落实。同时为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增强妇女的维权意识,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妇女维权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知识,对与妇女工作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解评析,受教育妇女人数达1230多人。
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她非常重视发挥每位同志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力求工作效益最大化。正是因为有了像她这样在事业上追求完美的巾帼“带头人”,才形成了县妇联这样一支团结协作、敢打硬仗、向心力极强的队伍。
丹心一片巾帼情。在妇联这一平凡的岗位上,带头、带领妇女干部认真履行服务妇女的职能,样样工作走在先,在干部群众中不搞特殊化,朴实、公正,被群众誉为热心“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