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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医院革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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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医院革新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突出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促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改革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落实“三升三降”(门诊人次、出院人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出院病人次均费用、病人县外转诊率逐步下降)指标,力争使90%以上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

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即: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

四、改革任务

(一)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

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我市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实行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设置综合性医院一所(市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各一所,满足就医需求。

(二)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主要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市中心医院提升为县域医疗中心,开展各种成熟的乃至先进的医疗技术,如消化科、妇科、普通外科手术及腔镜检查、骨科的关节镜检查手术与住院治疗;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探索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治疗及诊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在切实履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市中医医院以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作用,形成服务优势和特色,使之成为带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

(三)改革补偿机制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将三所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全部由财政补偿(基本药物按30%,非基药按15%)。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治疗费、床位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医院收入有所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并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三所县级公立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要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报销比例,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差距。充分发挥医保合理控制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作用。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要在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方式,加强总额控制。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调整服务价格,提高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五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上调的幅度为13%,床位费上调的幅度为36%。降低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等两类医疗服务价格,降幅为10%。凡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的卫生材料,不得向患者另行收费。对可向患者收费的医用材料,要严格按照医用材料加价率和加价额双限控制的管理规定执行。医院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降低医用耗材价格。

3.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的集中采购机制,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4.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市财政对三所县级公立医院职工基本工资补助要达到100%,对参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的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应按单位缴费部分的70%核定补助。全面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救灾、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禁止医院举债建设。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由财政全额补偿。市政府每年设立200万元的公立医院医疗事业发展基金,用于重点学科建设、优秀人才引进和奖励。

(四)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确定县级公立医院设置规模;市编办根据全市人口数、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逐步建立调配使用秩序。三所县级公立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医院对全部人员的统一管理制度。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数的85%,其中,临床护士不少于每病床0.4人。未达到85%比例的公立医院,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空缺岗位经核准后调整为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医务专业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在有编制情况下,副高以上、研究生学历和急缺人才可由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上报理事会审定,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服务质量好、服务数量大、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可高出一定幅度。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用于医院人员经费支出。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医务人员的收入要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绩效工资要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县级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成立由卫生局局长担任理事长,成员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的公立医院理事会。理事会负责三所县级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定,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监督医院运行。建立院长聘用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选聘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副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公立医院理事会聘任。实行院长、副院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任期5年。由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核。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市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县级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卫生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单位公开。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要结合深化医改工作任务合理确定量化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创新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社会满意度以及县乡一体化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作水平等挂钩。积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由第三方对三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绩效客观评价。

4.开展管理干部职业化、专业化培训。建立规范的院长培训考核体系,通过职业化、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院长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的要求。培训情况作为院长任职资格和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订或修订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计划,选址新建市中医医院,完善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以市中心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探索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后勤服务外包等。“十二五”期间,随着人口的增长逐步建设骨科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女子医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风湿医院等5~8个专科医院,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就医需求。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编制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公立医院专科建设。近期重点加强产科、儿科、中医、病理、重症监护、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等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及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制定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公立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保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发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诊疗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建设医疗健康信息网。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市中医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中医专项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低于全市总卫生事业费的10%。

5.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实行预约挂号,重点抓好复诊患者预约,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实施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落实“首诉负责制”,年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机制全覆盖,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控烟、公共卫生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七)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高、中级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工作。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例不低于1:2。调整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增加高级职称技术人才比例。逐步实现新进入医院的医务人员全部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十二五”期间,三所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0%以上,市中医院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

2.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新进县级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

3.加强人员培训。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年不少于10人参加培训,县级公立医院每年选派10名骨干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八)完善县域一体化改革

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县域医疗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继续做好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严格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规定。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以卫生资源和人员的纵向流动为基础,逐步形成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互流动、设备统一调配使用、培训统一组织、业务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分工协作有序的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足和服务水平低下的问题。

(九)完善监管机制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2.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规划阶段。成立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卫生、编办、人社、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配套实施办法。

(二)稳步实施阶段。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三)整改提高阶段。针对全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运行情况,结合上级改革精神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不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及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市财政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测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并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关注民生的大事,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发挥职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人社局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市财政局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办法并组织实施;市物价局合理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办法;市卫生局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医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四)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改革理论水平,提高推进改革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深入细致地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的主力军。大力宣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医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医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阶段评估考核,努力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