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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改革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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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改革调研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堵塞单位财务管理漏洞,遏制贪污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财办库66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办84号)和《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旅游刷卡无障碍城市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10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及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公务卡改革的重大意义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提高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财务监控,规范公务消费,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具有积极意义。目前,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的行为普遍存在,这既不利于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也不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同时容易诱发虚假报销、贪污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

以公务卡结算方式取代现金结算方式,实现支付信息电子化,不仅方便了日常小额公务支付,而且财政部门能够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财政动态监控范围,预算单位也可以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公务支出透明度,有效堵塞了各种管理漏洞,遏制了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公务卡的推广应用能进一步扩大银行卡的消费主体,拓展银行卡的支付空间,完善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商业银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金融服务水平,并且能够通过银行卡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的示范效益,促进银行卡在企业商务支付领域的使用。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公务卡改革总体思路是: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财务监督,提高政府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

根据改革思路,我市公务卡改革应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探索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必须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总体框架内实施,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一套程序科学规范、监督严密有力,操作简便快捷的公务卡管理制度。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财务监控。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监督审核,进一步提高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遏制贪污腐败和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公务卡改革一定要充分考虑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工作实际,不能给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增加过多的工作量,并且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手段和信息系统,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预算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用卡标准。根据中央及省统一要求,为保证公务消费信息安全,支持民族产业发展,我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卡面统一设计、名称统一规定(“椰岛公务卡”)。公务卡享受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等优惠条件。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原则上,透支额度不突破5万元,具体透支额度由单位与银行协商确定。

(二)确定公务卡银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银行服务质量,我市公务卡银行为市内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由市财政部门实行招标(或议标)确认。预算单位在公务卡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单位公务卡结算银行。为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市财政部门与公务卡银行要签订委托协议,预算单位要与本单位发卡银行签订服务协议。

(三)公务卡发卡对象和申办程序。公务卡发卡对象为我市预算单位在职公务人员,具体人员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公务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在职人员按照银行信用卡申办程序向发卡行申办。

(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的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采购等5万元以下的小额公用经费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在职职工进行公务消费时,凡可以刷卡消费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在规定的免息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进行报销还款。

(五)规范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预算单位在职职工进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报销凭证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登陆公务卡管理系统获取消费信息,对报销事项、报销金额进行审核,对合规事项予以报销,资金直接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六)统一使用公务卡管理系统。公务卡管理系统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研发的公务卡管理系统。

(七)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实施公务卡改革后,预算单位公务消费要逐步减少现金预借。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现金借款,加强现金管理。

四、有关单位职责

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各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合力推进这项改革。

(一)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作为公务卡改革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公务卡改革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与银联海南分公司、各家公务卡发卡银行的协调沟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加强对发卡行、银联公司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业务指导,敦促发卡行和银联公司不断加强公务卡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公务卡改革中涉及银行、银联公司等单位的问题。

4.负责公务卡制度改革宣传报道,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指导和督促各发卡行、银联海南分公司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做好公务卡信息查询系统的维护、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并协同相关部门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

6.维护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公务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或组织核查。

7.监督检查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8.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

(二)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作为督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会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

2.查处预算单位公务消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预算单位作为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

2.配合发卡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务卡,做好公务卡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新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

3.督促本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项下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

4.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审核本单位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银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5.根据公务卡改革要求,完善单位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发卡行和银联海南分公司作为合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完善公务卡用卡环境。

2.配合财政部门开发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公务消费支出和资金还款信息,并确保信息传送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按照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公务卡服务协议,方便、快捷地为预算单位和持卡人提供及时、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

4.发卡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5.负责本系统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6.保护持卡人消费信息的私密性,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务卡改革的领导和指导,成立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改革试点推广中的重大事项等。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选派1至2名科级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开展改革试点推广工作,具体办理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中的各项事务,定期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局长李育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公务卡改革实施步骤

我市公务卡改革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试点准备阶段(年月前)。主要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制订、公务卡支付系统向GFMIS的移植、公务卡银行的确定以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等,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以下25家单位为试点单位: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劳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科工委、市园林环卫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检察院、市政法委、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南山管委会、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市农改局、市交警支队、市城郊检察院、市地震局。

(二)试点完善阶段(年月至月)。在公务卡试点单位中进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针对试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公务卡管理系统。

(三)全面铺开阶段(年月后)。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