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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中心城区农民违章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和拆除违法违章建房,切实加强农民建房秩序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1日开始至7月底开展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房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吉安市中心城区农民违章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依法行政、高位推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并保持高压态势,在坚决拆除各类恶意违章建筑的同时,制止新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全面遏制违法违章建房蔓延势头,切实规范农民建房行为。 二、清理整治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内近期建设区域;君山大道西延至永阳镇、吉安大道北延至禾埠桥、吉安大道南延至泰和交界处、新老敦锦公路两旁100米以内的违法违章建房。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成立吉安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房集中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罗善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总体协调与联络。 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政策宣传组 组长:李才生 成员单位:县文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报社、电视台,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政府 职责: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横、宣传车、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的决策部署,国土、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及时宣传报道清理整治工作动态、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营造全社会制止违法违章建房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审核界定组组长:吴培立 副组长: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镇长,肖相宝、梁必伟 成员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北新区建管委办公室,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政府 职责: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进行摸底调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审核公示,并由审核界定组逐一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强制拆除组 组长:罗善志 副组长: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镇长,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行政庭庭长,袁秋根、刘波、肖焕国 成员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法院、公安局、城管局、城北新区建管委办公室,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政府 职责: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制定周密方案,对各乡镇申请要求拆除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户的违法违章建房,实施集中统一行动,组织强制拆除。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责任追究组 组长:吴振球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 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共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参与违法违章建房的,在充分调查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予以严厉查处。 (五)社会维稳组 组长:郭平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敦厚、凤凰、永和、横江、永阳镇政府 职责:将维稳、信访贯穿于清理整治工作全过程,认真受理清理整治和强制拆违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收集各类信息,掌握动态,加强排查,妥善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5月1日——5月10日)。深入贯彻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中心城区农民违章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行动的统一部署,召开会议,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制订方案。各有关乡镇要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详细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5月11日——5月15日)。以乡镇为主体,重点排查摸清本次集中清理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房情况,统一按照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违章建房情况摸底表》要求,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由村(组)干部签字确认核查登记情况,然后报乡镇挂村干部,乡镇挂村干部核查确认后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无异议后由挂村干部签字报乡镇主要领导,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施拆除(5月15日——6月20日)。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的原则,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房有计划地实施拆除。县强制拆除组将根据乡镇的申请,有计划地组织对重点地段、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确保6月底前完成对党员干部(村干部)、公职人员、占用耕地、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等对象的违法违章建房的拆除工作。 (四)巩固提高6月20日——7月底)。重点是巩固拆违成果,坚决制止和拆除新的违法违章建房。做好村庄规划的布点,尽早使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民能够审批建房,引导农民按规划要求有序建房。在监管上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县领导挂镇包片,乡镇村组驻点包村的三级联防联保责任制。通过集中清理整治,以点带面覆盖全县,有效遏制农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引导农民依法依规建房。 五、工作措施(一)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吉安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广泛宣传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充分调动、发挥村(组)干部及农村党员的作用,采取进村入户散发资料等方式,使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突出动态性宣传报道,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突出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章典型,为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动态巡查。成立吉安县城规划区土地联合执法动态巡查队伍,由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巡查所到乡镇,由乡镇派出专人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对一级巡查区域(县城规划区建成区)每天巡查一到两次,二级巡查区域(县城规划区城乡结合部)每周巡查一到两次,三级巡查区域(县城规划区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各行政村、组及居民点)每十天巡查一到两次,发现违法违章建房现象要立即依法制止,并及时向县清理领导小组反馈,下发停建通知书;对顶风违法违章,仍在建设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迁就。通过巡查、制止、拆除等手段,将违法违章建房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拆除。所涉乡镇要认真做好违法违章建房户的思想工作,动员违法违章建房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期自行拆除;对经过反复动员拒不拆除的违法违章建房,特别是对顶风违章抢建、占用良田违章乱建的,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强制拆除。尤其是对占用良田“开天窗”所建的违章建房,乡镇要联合国土管理部门有计划地组织依法集中拆除。要动员思想觉悟好的群众带头自行拆除所建的违法违章建房。需要采取强制拆除的,由县强制拆除组根据乡镇的申请要求,统一组织安排。实施强制拆除工作中,公安、政法部门要安排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县信访局、维稳办要全程参与清理整治过程,做好政策宣解和维护稳定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强制拆违顺利进行。 (四)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参与违法违规建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耕地的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办理查处手续,对于典型案例要主动立案查处。县公安机关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快速处置、坚决打击。 (五)疏堵结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急需建房且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实施规划、选点、用地等工作。县规划建设局要尽快提出“一城连四镇”区域内农民建房的规划布点方案,使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工业发展需实施整村搬迁的村,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要求提出搬迁安置方案和操作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违法违章建房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依法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房,是当前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思想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城建设大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乡镇为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房是一项艰巨、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各有关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通力协作,讲究方法,形成合力,切忌相互推诿扯皮;要坚持以人为本,做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在依法强制拆除行动中造成农户合法财产损失的,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同时,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加强对被强拆户的教育和引导,稳控思想情绪,确保拆得了、稳得住。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房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边整改边巩固,建立健全政策宣传、依法强拆、责任追究、信访维稳和领导、联防、巡查等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长效管理,使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的审批、监督、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