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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党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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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党建方案

市直各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市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意见》(宣组[201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五个好”、“五带头”为目标,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重点扶持培植、加强规范指导、不断创新提高,在市直单位选树一批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影响广泛的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引导的作用,推动市直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崛起、富民强市”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这一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用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市直单位不同类别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创建示范点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创先争优、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培育典型,创建示范点,以创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效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二、目标任务

在市直单位创建20个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机关党组织12个,国有企业党组织4个,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4个。

三、标准条件

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得到有效实践;党组织在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中作用明显;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活动室设施齐全;机关党组织活动正常,积极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端正,服务效能提升。

2、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根据本单位性质和任务,确定创争主题,制定方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自律;党建工作制度完备,工作规范;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作用过硬,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群众反映良好。

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积极围绕“四强”、“四优”目标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党员干部和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作用显著;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党组织活动阵地健全、形式多样;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稳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载体新颖、特色鲜明。

四、方法措施

1、制定方案。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抓住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科学化水平。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自身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准确掌握现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内容、标准条件、保证措施、单位的职责以及责任人,确保创建措施的落实。今年,市直各单位制定的创建方案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市直工委组宣部。

2、重点培育。工委将立足不同创建单位的实际,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高质量地扶持培植好示范点。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通过重点培育,促使创建单位出实招、创特色,真正成为可供全市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典范。

3、自查申报。每年初,市直工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市直党建工作年度安排,制定具体示范点考核细则。市直各类型基层党组织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向市直工委进行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

4、考核评定。市直工委严格对照示范点创建标准,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定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工委在评定的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中,择优推荐为全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候选对象。

5、动态管理。每年“七一”前,市直工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对示范点进行表彰,命名挂牌。对市直党建工作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审,不搞“终身制”,对工作滑坡,不再符合示范点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予以摘牌。

五、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在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实现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形式,是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2、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是创建工作的组织者,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提高的办法措施。工委将建立工委领导党建示范点联系制度,扎实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

3、加强指导督查。工委适时对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示范点党建工作进程和动态,帮助解决示范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工作实效,针对不同领域创建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强检查督促。

4、强化整体推进。市直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提炼党建示范点建设中的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工委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