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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完善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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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完善管理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要求,县委在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确立了争创省级党建先进县的目标。

为确保以“五个好”乡镇党委、“五个好”农村党支部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围绕县委“一三三”战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先进党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进一步丰富“三级联创”活动内涵,提升创建标准,强化创建措施,健全创建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文明富裕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建活动必须围绕县委在农村的中心工作展开,要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保持农村稳定”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结合实际、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开展创建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丰富创建内涵,探索创建形式,强化推进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整个创建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3、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根据省、市委的目标要求,县委、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都要对照标准,明确职责,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乡镇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能,把积极开展基层满意的涉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创建活动,同创建党建先进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环环紧扣、整体提高的运行机制。

4、求真务实,整体推进。要以扎实的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从整体上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目标要求

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是: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五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的目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务实创新、战斗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乡镇党委班子要廉洁勤政、公道正派、奋发有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农村党支部班子要团结进取,善谋发展。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党员队伍好:农村党员队伍年龄、文化和构成比较合理,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明显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带头致富、带头移风易俗,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工作机制好:乡镇党委有一套规范科学的民主决策和服务群众机制;村级党组织的工作机制以及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健全,并依照各自的章程较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工作业绩好:乡镇党委班子在促进

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中成绩突出;农村党支部发展思路清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群众普遍享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成果。

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各项工作目标措

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创建职责

1、县委是创建活动的关键。其职责是:(1)根据中央、省、市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好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形势,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大力抓好乡镇党委和涉农部门的创建活动,使全县创建活动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4)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效和基层群众满意度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评选表彰办法。(5)把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党委和涉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存在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乡镇党委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其职责是:(1)按照县委的《实施方案》和总体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好本乡镇的创建工作方案。(2)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抓好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的创建工作。(3)定期检查督促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的创建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及时给予指导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创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5)对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的创建工作,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效和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实绩进行考核评价,推荐受上级表彰的“五个好”村党组织和先进乡镇站所。

3、村党支部是创建活动的基础。其职责是:(1)按照县委和乡镇党委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把“五个好”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具体化。(2)组织动员党员群众围绕既定的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展开创建活动。(3)把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与“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干部党员任期承诺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4)围绕各项工作的开展,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涉农部门、乡镇站所是创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其职责是:(1)按照县委和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立足单位工作职责,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好各自的工作方案。(2)突出推进项目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点,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创建活动。

五、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创建省级党建先进县,是县委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的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此,要紧紧围绕县委“一三三”发展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推进。

2、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全面掀起创建活动高潮。

3、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既定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展开创建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注重落实好分阶段实施计划,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取得应有的效果。

4、督查指导。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进行督办指导,进一步摸清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档案建设情况,指导各基层单位突出重点,查缺补漏,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5、对照自查。对照《山西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百分制考核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撰写高质量自查报告及汇报材料,做好迎接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各项准备。

6、完善提高。在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回头看”,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哪个环节的工作没有做扎实就回过头来及时做好哪个环节的工作,什么地方出现问题就及时研究解决什么地方的问题,为下阶段工作的开展乃至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奠定良好的基础。

7、总结申报。根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逐项落实考核细则和党建责任制的任务要求,及时提交各类申报材料。同时,以县委名义专门到省、市进行一次汇报,最大限度地争取省、市委组织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是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主体,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活动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要经常分析研究创建活动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落实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安排,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努力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奖惩严格,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2、强化措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创”上下工夫,在“联”上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县委要在抓好自身创建的同时,着力抓好乡(镇)党委和涉农部门的创建活动,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抓好村党组织及乡(镇)站所的创建活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3、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小报社、县广播电视台和党建网等舆论工具和宣传阵地,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达到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目的,努力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强化督导。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督促检查,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做好检查和自查工作,发现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委采取半年督促指导、年终检查考评的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组织机构及任务分解

(一)创建省级党建先进县工作领导组

组长:县委书记

副组长:县委副书记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赵国恩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县直工委书记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会主席

农委系统党委书记

经委系统党委书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文明办主任

县委组织员组组长、组织科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新闻中心主任

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总结申报。

(二)创建工作领导组成员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1、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农村党支部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做好基层党建经常性工作,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指导乡镇党委通过“两推一选”的办法,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班子;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干部承诺制、党务村务公开制、一定一查三评机制、两议决策机制、述职评议机制;做好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强化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基层党组织职能,强化“三化”服务意识;做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和乡镇村党员服务站,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设岗定职、党员承诺、党员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好使用好活动场所,强化一室多用功能;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抓好“建、学、管、用”;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典型选树和先进经验推广。

责任人:

2、县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县委书记近三年每年至少两次主持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资料;每年至少解决2个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资料;近三年每年定期召开2次以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资料;每个县委常委基层党建分工有关记录;县委常委双重民主生活会资料;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资料;县委常委会近三年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做好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理论调研文章的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人:

3、县纪检委:负责收集近三年每位常委述职、述廉报告;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的有关资料;整理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制定推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实际措施的有关资料。

责任人:

4、县委党校: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实施农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大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

责任人:

5、县直工委、农委系统党委:负责起草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争创基层和群众满意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新农村建设发展循环农业的有关措施,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人:

6、县政法委:负责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推进县乡村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矛盾排查调解年活动,近三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位于全市前三分之一,未发生严重涉农案件。

责任人:

7、县文明办: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和谐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和谐村组”、“文明和谐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近三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位于全市前三分之一以内。

责任人:

8、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一事一议”、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圆满组织实施村委换届工作。

责任人:

9、县安监局:近三年无重大采矿事故(矿难)发生。

责任人:

10、县环保局:近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上级环保部门“区域限批”,能够较好地解决群体性环境污染上访案件。

责任人:

11、县信访局: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县乡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没有到省级以上机关集体上访事件。

责任人:

12、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积极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三无”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近三年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

责任人:

13、县新闻中心、广播电视中心:做好全县创建党建先进县的宣传报导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和周刊开辟专栏,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加大外宣力度。

责任人:

14、团县委:健全农村基层共青团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

责任人:

15、县妇联:健全农村基层妇联组织,使基层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做好妇女培训教育工作,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好妇女“推优”工作。

责任人:

各有关单位要在搞好本单位分解工作的同时,健全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以完善的资料、详尽的记录,充分显示和印证本单位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