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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市被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确定为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乡村。作为试点工作成员单位。更好服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宜昌市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工作理念、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形成积极正面的帮扶和舆论引导机制,切实提高和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工作目标
整合单位职能和社会资源,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法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不时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维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归正青少年重新犯罪现象,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生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领会精神。
召开工作会议,成立市司法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市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研究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把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新的重点普法领域,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活动纳入市“六五”普法规划。
二)明确重点。
1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以“六五”普法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依托“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社区”教育平台,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网络体系,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职能作用,组织安排市、县、乡镇“六五”普法讲师团、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进校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融合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建议知荣辱、明是非、守法纪的文明风尚,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协助他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地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和谐文化氛围,培养青少年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优化青少年健康生长环境。四是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教所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辟普法第二课堂,继续推进“律师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形式活泼、生动有效的普法活动,引导他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五是促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维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全面动员社会各界维护关心未成年人工作。六是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开展正常工作;要健全完善教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从事法制教育的水平与质量;要健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制度,以“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为基本教材,加强农村中小学法制课课时和内容建设;要健全完善法制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将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全面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普及法律知识的任务。
2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强化对“留守儿童”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让他生长路上有法护航。一是积极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手合作,建立留守儿童乡镇维权工作站,及时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想方设法为其提供方便和帮助。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及时化解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纠纷。对涉及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组织调解。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要有针对性地放宽法律援助审批规范及简化审批顺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切实予以法律援助。
3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结合市局开展“万民党员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通过家访、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掌握情况,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加强自我维护、平安、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协助他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维护和自我调节。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留守儿童作为关注和服务的重点,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协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生长。
4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多种普法载体深化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加强和完善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维护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维护领域的作用,努力为青少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援助,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广泛征集法制宣传志愿者,依托他开展各类宣讲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青少年的氛围。协助解决服刑人员子女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促进对未成年人和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及时预防和矫治,遏制社会不良现象和消极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为他生长发明良好的环境。
四、全面安排。
具体分三个实施阶段。此次试点工作时间:今年3月至2012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今年3月至2011年4月)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动员会议。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形成宣传声势、发明舆论氛围,切实抓好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或工作计划,成立相关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和重点,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分步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讲究工作创新,用常新常变的眼光去发现,用严谨缜密的态度去分析,用持之以恒的决心去面对,用坚持不懈的工作去实践,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工作中要力求在如何与社会各界紧紧地拧成一股劲,法制教育培训上求深化,活动开展上求活跃,维权工作上求突破上下功夫。
二)落实措施阶段(今年5月至2012月5月)制定留守儿童教育协助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帮教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施方案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保证措施到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不时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市司法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开展主题帮教活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总结效果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效果。积极向市里推荐先进典型。召开经验交流会,惩办先进,树立一批社会反映好、帮教效果明显的先进典型,推进青少年帮教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