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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群众看病难、吃药贵问题,推动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3号)精神,结合惠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全面推进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完善村卫生所功能,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使广大农民享受到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纳入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政村(详见附件1)达标率为100%,其余的行政村(纳入城中村改造的除外)达标率不低于70%,年全部达标。
纳入、年度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要把村卫生所建设纳入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自年起,解决全区所有管理达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费。
三、村卫生室设置及基本要求
新建的标准化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村委会和区属医院共同确定。村卫生所地址原则上设在村委会所在地,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建成后的村卫生所归集体所有,在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属医院对村卫生所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产生或由区属医院实行管理。村卫生所要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以及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
四、资金筹集及使用
惠济区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实行区、镇办、村三级投入机制。区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每所村卫生所3.5万元标准,对通过达标验收的标准化村卫生所进行奖补,或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超出预算部分由所在的镇办、村协商解决。另外,市人民政府对我区纳入年市政府十件实事新建的十个村卫生所,通过市达标验收的每个所补助3.5万元。
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每月200元公共卫生补助,补助资金按照1:1的比例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分担。
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确定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区卫生局负责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按时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指定银行,由指定银行按照提供的乡医名单,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并负责向区财政局提供发放清单。区财政局收到银行提供的发放清单后经核实无误,向市财政申请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五、工作职责
(一)各镇办: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按照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具体任务制定出实施方案,并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区建设局:负责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中的工程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
(三)区财政局:要保障区政府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区监察局:做好建设资金的监察工作。
(五)区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确保把村卫生所纳入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六)区国土资源局: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
(七)区规划分局:在城中村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把村卫生所纳入整体规划中。
(八)区卫生局: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的布局、设计工作,落实全区54个村卫生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名单,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督导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选址、上报阶段:(6月26日——7月15日)
各镇办纳入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纳入、年度城中村改造的所有行政村上报率要达到100%,其余的行政村上报率不低于70%。各镇办在7月15日前,将惠济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项目上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和实施方案报区卫生局。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9月30日)
各镇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情况报区卫生局,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任务。区卫生局要完成村卫生所人员的公开招聘或由区属医院实行管理,并对村卫生所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10日)
10月20日前,纳入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卫生所必须全部达标,其余村在12月10日前达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力推进
加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着力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做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为确保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惠济区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暨解决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建设资金,严格建设标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
各镇办是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工作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和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区卫生局要按照标准,对承担公共卫生补助的乡村医生严格把关,做好资格确认工作,杜绝瞒报、漏报和虚报。强化区属医院对标准化村卫生所的指导和监督。区政府将把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每季度督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