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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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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富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列》国务院令第39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

一、防治重点

属宜黄—地质灾害多发区,县地处赣中南低山丘陵地带。雨量多、地质灾害易发面积大,突发性、群发性强。根据《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效果演讲》县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和重点防护点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1县境南部的夏造、枧头—顺峰和县境西北部的潞田—高陂。

切坡建房现象普遍,该区村宅多沿山坡脚地带分布。地形起伏大,滑坡、崩塌在雨季频繁发生。

2枧头镇蕉源—寨下、乡月形—黄塘。

3采石场和矿区尾砂坝、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段应为加强防范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护点

1全县需要重点防护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2个。具体位置防护措施见附表。

⑴乡滑坡隐患点。此滑坡隐患点房后山坡为陡坡。斜坡上覆盖一层厚3米的碎石土,结构松散—稍密;山坡上发育三条环状拉张裂缝,裂宽1050厘米,深30300厘米,缝长累计150米,存在易滑体1201503m3强降雨可诱发滑坡。

⑵镇滑坡隐患点。此滑坡隐患点房后山坡为陡坡。人工切坡高12米,坡度82度;斜坡上部覆盖一层厚3米的碎石土,结构松散—稍密,下部花岗岩强风化厚达11米,呈稍密状,存在易滑体14503m3强降雨可诱发滑坡。

⑶镇下组滑坡隐患点。此滑坡隐患点房后山坡为陡斜坡。坡度40度,表部覆盖一层厚度2米左右的碎石土,结构松散;斜坡上发育一条长达80米,裂深2米左右的拉裂缝,坡上存在易滑体80702m3强降雨时可诱发滑坡,危害范围110120m2

⑷镇村桥头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度37度。山坡上部发育一拉裂缝,缝长35米,缝宽130厘米,走向230度。存在易滑体,总体积420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⑸镇村寺背组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度38度。斜坡上还发育有拉裂缝,斜坡表部含砾粘土厚12米,结构松散,存在易滑体,总体积270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威胁范围80100m2

⑹村面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度38度。斜坡表部残坡积碎石土厚0.52米,结构松散,斜坡上存在易滑体90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⑺坑村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高陡。坡度40度,斜坡表部碎石土厚2.5米,结构松散,斜坡上存在易滑体,总体积2025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⑻镇村喇叭口组五江口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度30度。斜坡表部残坡积碎石土厚0.51.5米,结构松散,斜坡上存在六块易滑体,总体积676.5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⑼乡村小学滑坡隐患点。该小学校舍后斜坡坡度28度。斜坡表层为厚约8米的花岗岩强风化砂土层。存在易灾体,体积252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⑽村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度35度。斜坡表部残坡积碎石土厚约3米,结构松散,滑坡后缘可见拉张裂缝,裂缝呈弧形,长约20米,现大多被泥土填充。存在易滑体,其体积为270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

⑾镇村一组乃排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房后斜坡坡高20米。呈半圆形,缝长100米左右,宽0.250.4厘米,斜坡表部覆盖一层含砾粘土土层厚0.51.5米,结构松散,坡上存在易灾体,总体积4200m3强降雨易诱发滑坡,威胁范围120170m2

⑿村滑坡隐患点。此滑坡后缘表示为一条长120米弧形裂缝。缝深100-120厘米,滑坡体土体较松散,潜在规模7000立方米,如遇连续降雨或暴雨,有可能引发滑坡。

2全县各切坡建房点。

其分布地点及防治措施见附表。3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498个。

(三)重点防范期

暴雨级以上的强降雨主要发生在5-8月。集中降水时段,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县汛期一般发生在3-9月。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以上时段为重要时段,应密切关注,注意防范。

二、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护点和重点防御区段。并落实好预防责任人、监测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定期监测记录台帐;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监测。监测期间如发生重要变异情况,应按速报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

(二)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对地质灾害防护防御点的巡视检查工作。重点位置、重点区段、重要时段要加密巡视。巡查各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否登记、建卡,否明确了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是否健全等。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市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严格控制切坡建房。

(四)密切监视住宅后山坡或人工切坡中上部的潜在易灾体(土体)变形迹象。应实施疏散撤离室内人员的紧急防范措施。

(五)对已发生塌陷或已出现地面裂缝等需要躲避搬迁的村宅。应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同时采取汛期迁居措施。监视时,对采空区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应密切注意其形迹的发展,及时发现险情,做好防护工作。

(六)对已出现塌陷形迹的农田、山地。

(七)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关系密切。当出现继续大雨或暴雨时应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和防范。大雪过后,雪水融化,也应注意防范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和伤亡。

(八)各乡镇场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把辖区内的地灾点通知到村、组、户,做到早知情、早预防。

(九)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各乡(镇、场)对辖区内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抄报县国土资源局。若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排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宁。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乡镇场长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做好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各乡镇场要成立由乡镇场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外地防治方案,方案要明确防治重点,指明村级行政首长为该村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负责人、责任人,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二)加强防治工作的宣传和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场)加大宣传力度。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或人为活动,要责令其停建、缓建,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对已造成危害的工程,要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治理。

(三)密切配合协作。及时掌握降雨预报信息,遇到集中强降雨,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和监测人,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等方式传送灾害信息。切实执行灾情速报和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建设局、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安监局等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及时通报情况,依照各自职责,对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防范,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