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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古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依据《横梁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经院委会、全体职工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横梁乡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横梁乡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职工本人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每月月底前要求每个职工汇报对上月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照方案进行自我评分评级。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
按照考核方案分值进行评测打分,按照岗位系数、个人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四个等次,考核分月考核和半年、年度考核,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半年、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分配、奖励以及聘用和辞退的主要依据。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工资划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70%按月发放,25%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发放,5%作为奖励工资预留,依据卫生局年度考核结果,按评定等次发放。
五、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一、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30分)
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被患者投诉一次扣5分。
⑵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出售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凡在计生手术及有关计生的证明中弄虚作假,非法接生、引产、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⑷规范医保、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操作,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责任纪律,医疗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和新农合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
⑹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事,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4分,严重者上报县局处理。
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⑻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酒后闹事,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⑽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⑾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除合管正常职业交流外),看电视,打毛衣,工作区域吸烟,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不服从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3分,并没收所使用电器,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无正当理由聚集、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⒀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⒁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
⒂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⒃工作日内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5分,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饮酒造成晚岗和脱岗一次按停岗反省处理(停岗期间停发所有工资),或因酒后滋事同等或加重处理,因饮酒造成的医疗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处理方案经院务会决定,视情节严重上报卫生局处理。
二、考勤(20分)
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1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夜班人员早餐需在白班接班后进行。中班、晚班人员需在白班人员下班前到岗,违规按迟到、脱岗处理。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夜班人员晨起后按时打扫卫生,如只有一人打扫者扣除其他夜班人员各2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主管院长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⑹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
⑺事假:3天内向主管院长请假,超过3天必须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总额的日平均工资的两倍处罚。
三、基本医疗服务
1、门诊、住院部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①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处方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病例抢救制度、转诊制度等),各项登记做不到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制度,使用目录以外药品扣2分;门诊抗生素2联以上连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做不到扣2分;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以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2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1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4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住院病历要未按时书写扣2分,急危重患者抢救时在院职工必须全部到位,无故不参加者口5分,并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所有后果。
②查当月住院工作:住院指征不明确,不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制度,不认真做好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扣2分;无医嘱或执行记录、无谈话记录、无医师签名、无二级查房、病历书写合格率达不到95%,扣2分;住院病历及时归档,病人出院后3天仍然不能归档,扣除10分,出现丙级病历,扣除50分,并责令重写,出现2例待岗。
③不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扣2分;不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扣2分。
2、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护理工作情况,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执行制度、护理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抢救制度、院感控制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患者谈话制度、护理文书书写制度等)扣6分;随机抽查体温单、医嘱执行记录、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一样达不到标准扣4分;常用消毒剂使用、配制不正确、更换消毒液无登记、高压消毒无指示卡、无登记、紫外线消毒、氧气瓶、湿化瓶消毒不规范、无登记扣6分;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废物不能做到无害化处理扣6分;急救设备完好率达不到100%、急救药品不齐全或过期失效扣6分;不能做到科室、输液厅、病房内物品、环境清洁扣2分。每天不更换皮试液扣2分,上班时有病人等待时接、打电话一次扣2分,药品未执行随配随用扣2分,配药错误一次扣5分,并承担造成的相关所有后果。不按治疗单执行一次扣5分。患者换药注射室没人使患者叫人每次扣5分。
3、妇幼保健考核质量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对辖区内基本信息不掌握扣2分(总人口、育龄妇女、孕产妇、儿保数等);一例孕产妇或0-3岁儿童未建立保健手册扣2分;孕管、儿管登记等7个登记不合格每例扣2分;各种报告信息不及时、不规范,每份扣2分;有接生无登记每例扣2分;项目规定免费孕检、儿检发现1例未登记报账的扣2分;不按规定为育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每例扣2分;不积极参与新生儿疾病复查、督促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及首次预防接种的指导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扣2分;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不按规定书写、发放扣2分,下乡不请示领导一次扣2分,下乡期间因喝酒造成的安全、医疗事故当事人自己承担。上级督导问题在两个月内不及时整改一次扣5分,少一次培训扣5分,少一次督导扣5分,当月不能准确考核项目实行全年单项倒扣或倒补制年终通算。
4、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基本信息不掌握扣2分;每月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达不到90%以上,扣2分;每月儿童建卡、建簿及接种登记率达不到100%,扣2分;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不到80%以上,扣1分;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运行不规范,扣1分;一次性医用品无害化处理不及时、院感处理不规范,扣2分;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2分;不能完成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健康教育资料、健康教育宣传栏、健教资料档案,扣2分;居民预防接种知晓率达不到50%,扣1分;不积极参与辖区内健康档案建立,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归档不及时,扣1分;辖区内健康档案的管理率小于80%,扣1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不到95%以上,扣1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不到位的,扣1分;对辖区内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进行登记管理,扣1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处理,扣2分;不到公共场所、学校、职业高危场所等开展卫生指导的,扣2分;不积极参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扣2分。下乡不请示领导一次扣2分,下乡期间因喝酒造成的安全、医疗事故当事人自己承担。上级督导问题在两个月内不及时整改一次扣5分,少一次培训扣5分,少一次督导扣5分,月不能准确考核项目实行全年单项倒扣或倒补制年终通算。
5、检验、心电图、放射、B超质量考核标准方法
查当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查检验、心电、放射登记本,漏登一例扣2分;抽查检验报告单,发现一张不合格或不准确扣2分;检查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按规定及时销毁无害化处理,发现一次扣4分;院感落实不到位扣2分;检验设备维护不到位扣2分;检验试剂不按规定验收、保存造成损失的扣4分;发现使用过期、失效及不合格的检验材料扣4分;如试剂失效前未及时向领导汇报扣5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发现一例检验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4分;不积极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每次扣4分。查看当月放射、B超登记本,发现漏登1例扣2分;发现检查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4分;发现报告单书写不完整或不正规扣2分;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临床与B超诊断符合率小于90%,扣4分;科室不卫生扣2分;防护做不到位扣2分;片子不统一归档扣2分;机器设备保养不到位扣2分;没按规定对仪器进行操作扣2分,(造成仪器损坏按相关规定执行,除扣款外、自行负担维修、更换等相关费用),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发现一例当年无工资,所有责任自负。化验、放射室有传染病而未登记者扣5分。
6、财务收款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看当月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扣4分;不依法设账扣2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结算不规范,收支不纳入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扣4分;发现现金、存款登记不及时扣2分;发现现金与票据不相符扣2分;登、记账发现错、漏,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收费一次扣2分;各项费用或单据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扣4分;新农合住院及门诊统筹结算不及时扣2分;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或贪污、挪用,一次扣4分,除追缴公款外,并依法从严处理。
7、中西药房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分)
查当月药房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查当月药品零差率销售未达到100%扣4分;处方划价准确率未达到100%扣2分;处方审查合格率小于98%扣2分;不按时申购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中草药扣2分;发现申购目录外药品扣4分;不及时做到药品验收登记扣2分;发现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虫蛀扣2分;药品报损无客观原因解释,扣除当事人5分,药房工作人员须在药品失效期前提前3个月告知临床医生,每月处方不按期汇总对账扣2分;发错药一次不及时更换扣2分,造成差错事故责任自负;发现私自进购药品扣2分;特殊药品保管不当扣2分;药房管理脏、乱、差扣2分。上班时接、打电话一次扣2分,无住院押金单填写一次扣2分,药房人员自己用药无处方一次扣5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给患者交代用药不详细一次扣2分。急诊患者取药不执行医师口头遗嘱一次扣2分,私自篡改处方一次扣5分,并承担所有后果,无划价签名一次扣2分,每天不及时进行住院病人用药录入一次扣2分,结账不及时一次扣2分。药房人员私自收费扣5分。患者取药药房没人致找人每次扣5分。
四、中医药服务(15分)
1、中医科室设置不合理扣2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适用扣4分,中医门诊人次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扣3分,中药收入低于药品收入1/3扣3分,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低于业务收入1/3扣3分。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方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六、责任扣除项目:
①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当月无绩效工资:⑴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责任。⑵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⑶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⑷中西药房、护办室、手术室、妇产室、防疫科、化验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⑸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不超过500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500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⑹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②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另扣除50%绩效考核总分值。
⑴因医疗文书、文件、病历、化验、放射、B超、心电报告单;处方、X光胶片、收费登记、验收登记、门诊登记、合医档案等损坏或丢失,造成纠纷或在相关案件中失去证据,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档案保存期不低于2年)
⑵药房验收药品,因质量不合格,未报告、验收登记项目不全、进药计划不周,造成单位药品品种积压、临近效期未报告、中药要勤翻勤晒,遵方炮制,未进行翻晒至霉变、虫蛀、虫害造成损失的以及罚款的金额。
⑶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不当,登记不全而被罚款。
⑷在正常医疗活动中,出现纠纷和事故者,由于当事人原始记录不全,证据不足,举证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⑸因门窗未按要求锁好而被盗(除现有条件无法防范外)造成的损失。
③对不主动或不执行院领导安排,不参加各种特殊、突发、紧急情况,不参加公益性活动、义务劳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防疫、防洪、灭火、抢险、抢救危重病人者,当月无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追究、处理。
七、绩效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1、本绩效考核方案和每个岗位的考核细则,经院委会讨论,职工会通过后执行,并报县卫生局备案。于年11月份开始试行内部绩效工资制。
2、每个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百分比,绩效考核方案的任务分值,以及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奖惩的加减分情况,自行填写“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情况统计表”并由本人签字。报办公室报账员核实并汇总,交由院委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组织于每月5日前对上一月份的各岗位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绩效工资测算表及绩效考核分值计算情况统计表,并将考核结果内部公示3天。
3、以上考核除本细则规定扣分、处罚外,同时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罚,公示。
4、每月内部绩效工资发放表,要附《横梁乡卫生院月份岗位绩效考核情况表》和上述说明性文件资料,做为会计记帐的依据。
5、绩效考核与差额和全额工资挂钩,考核时间不定、随时抽查。
6、平时考核由院长、副院长负责,月考核由考核小组负责,发现问题当场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