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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83号),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重点整顿以城乡结合部、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多次发生或发生过较大规模传销行为的地区。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格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此次专项行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共同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督查,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场所,妥善驱散、遣送传销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托举办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或事发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要结合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特种行业、出租屋的日常管理,注意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要发挥侦查办案职能作用,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积极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
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引导,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各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社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传销的举报和防范工作,积极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对传销窝点和出租房(场地)主进行查处。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和督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行动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本地区传销活动特点、人员等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深挖犯罪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二)集中行动阶段。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各地统一组织行动,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执法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
(三)深入阶段。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整治,要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夯实“打、防、控”工作基础,形成联合打防体系。
(四)巩固、总结阶段。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以工商所、派出所为基础的联合监控网络和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属地管理、案件督导、部门协作、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完善“打、防、控”体系,防止传销死灰复燃,巩固打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