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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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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尽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水林养市”和打造“花梨之乡”的目标,完成今年的造林绿化任务,加快我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林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为依据,以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打造一流的绿色、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绿色东方建设,全面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水林养市”和打造“花梨之乡”的目标。

二、任务目标

年全市植树造林总任务目标为:防护林工程造林30000亩;种植花梨200万株;义务植树70万株;山区乡镇橡胶林造林30000亩;公路绿化76公里;渠道绿化50公里;城市绿化200亩。

(一)防护林工程。防护林工程造林30000亩,其中橡胶造林10000亩,橡胶造林主要安排在大田、东河、天安、江边4个少数民族乡镇及板桥、感城镇的少数民族村庄。防护林工程造林地点和面积安排为:八所镇5500亩,三家镇2500亩,四更镇2400亩,新龙镇3300亩,感城镇2200亩(其中橡胶造林200亩),板桥镇2500亩(其中橡胶造林500亩),大田镇橡胶造林3400亩,东河镇橡胶造林2700亩,天安乡橡胶造林2000亩,江边乡橡胶造林1200亩,岛西林场1500亩,金华公司800亩。资金来源:由中央项目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补贴实施。

(二)珍贵乡土树种工程。培育沉香苗木20万株,酸豆6万株,安排用于城乡绿化;花梨木植树200万株,地点:全市各乡镇,主要集中在:东河、天安、江边、大田、板桥和感城等乡镇的78个少数民族村庄以及沿海汉区的文明生态村庄。花梨木培育费400万元,苗木由市林业局和市民宗委负责培育调拨,各负责100万株,种植由各种植户投工投劳。

(三)护渠林工程。全市护渠林造林50公里,按渠道两旁各种2行,株距为1.5米计算需苗量为10万株,主要树种为大叶相思、马占相思、桉树及花梨,造林地点主要分布在大广坝、戈枕、高坡、陀兴、天安、探贡、湾溪等水库主干渠两侧。苗木由市林业局负责培育和调拨。造林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路林工程。全市公路林造林76公里,需苗量约20万株,造林地点主要安排在:国道海榆西线改造路段和省道中板线及各乡镇乡村公路,主要树种为大叶相思、马占相思及桉树。苗木由市林业局负责培育和调拨,造林分别由东方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五)山区乡镇橡胶林工程。山区乡镇橡胶林造林30000亩(其中市扶贫办负责扶持造林20000亩,市热作中心负责扶持造林10000亩),造林地点主要集中在:江边乡、天安乡、东河镇、大田镇、板桥镇的中沙、高园、新园、三间村和感城镇的陀烈村、陀头村。造林资金及苗木培育、调拨由市扶贫办、市热作中心负责落实。

(六)义务植树工程。年全市义务植树任务70万株,主要树种为大叶相思、马占相思、木麻黄、酸豆,栽植地点在全市10个乡镇、4个农场、2个林场,义务植树地点及数量:板桥镇5.5万株,感城镇8万株,新龙镇3.5万株,八所镇15万株,四更镇10万株,三家镇10万株,大田镇5万株,东河镇1万株,天安乡2万株,江边乡1万株,国营广坝农场6.5万株(其中普光分场2.5万株、红泉分场2万株、公爱分场2万株),市华侨农场1万株,国营岛西林场1万株,国营猕猴岭林场0.5万株。投入资金49万元,其中苗木费24.5万元由市财政支付;栽植费14万元,由义务植树单位自筹。义务植树苗木由市林业局负责培育和调拨。

(七)城市绿化工程。八所城区绿化200亩。绿化地点:主要在工业园区绿化带、滨海北路、滨海南路、罗带河绿化带、北黎河绿化带及市区街道、学校、医院、厂区、机关单位庭院、部队营区等。主要树种为花梨木、木棉、榕树、重阳木、凤凰树、枇杷树、海南菜豆、酸豆等乡土观赏树种。植树形式除单位本身绿化外,其他以新婚夫妻林、共青团林、“三八”妇女林、工会林、军营林、国防林等形式开展(其中新婚夫妻林种植在市区主要街道,其他形式造林主要安排在工业园区绿化带、滨海北路、滨海南路、罗带河绿化带、北黎河绿化带成片造林)。苗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培育和调拨。

三、时间安排

防护林造林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分五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苗木培育准备(包括花梨种植及义务植树、护渠林、公路林苗木的培育)。工作开展时间:年月至年月。负责单位:市林业局。具体如下:木麻黄苗木85万株、桉树苗木406万株、花梨木200万株、沉香20万株、酸豆6万株、大叶相思27万株、马占相思25万株。

第二阶段:造林土地落实与勘测设计。工作开展时间:年月至年月。负责单位:各乡镇政府负责造林土地的落实,市林业局负责造林土地勘测,省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造林设计。

第三阶段:整地与造林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时间:年月下旬至年月,由造林单位负责整地,乡镇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抓落实,市林业局负责造林技术培训,林业监理公司负责监理。

第四阶段:栽植。工作开展时间:年月至年月。负责单位:造林单位负责栽植,乡镇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抓落实,市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林业监理公司负责监理。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时间:年月至月中旬,负责单位:先由市林业局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自查),再由市项目成员单位联合进行抽查核实,最后由省林业局进行抽查验收。

其他造林如护渠林、公路林、橡胶林、花梨木种植、义务植树、四旁植树和城市绿化另由责任乡镇、牵头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间为年月底前。

四、加强领导

全市植树造林工作在市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各乡镇、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作为我市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具体行动和第一任务,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部署、早准备、早完成,确保完成市下达的造林任务。

(二)明确任务与责任。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造林目标责任状任务,要认真做好造林任务、造林土地、造林队伍和管护人员的落实工作。市林业局和各责任单位要各自认真做好苗木培育和定购、土地勘测、委托造林设计和监理、造林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造林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落实。

(三)抓示范、刻样板。争取用1至2年时间建成海防林示范林、花梨木种植示范林、护渠示范林、公路示范林、工业园区绿化示范林及其他景观防护示范林。

(四)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抵扣建设资金。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和管理程序操作,实行公开、透明、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杜绝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