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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执勤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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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执勤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和依据

一)检查目标。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继续保持土地、矿产执法高压态势,全面掌握我县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土地、矿产利用开发和管理秩序。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区域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问责。

二)工作依据。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二、检查工作内容

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内容为年度我县土地变更调整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和“本年批准本年度建设”地块、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似图斑。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检查范围: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涉及我县13个镇。

二)工作职责:按照今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对各镇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督查、验收、警示约谈和问责,县政府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各镇卫片图斑核查、数据统计、案件查处、督查整改。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验收评估,各镇接受市国土资源局随机抽查。

四、工作步骤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动员。县政府对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督查整改。组织各镇开展图斑核查。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依法立案查处、整改到位,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完成图斑实地核查,内业核实、报表填写、案卷组卷,成果归档,初步成果上报工作。

5月下旬。确定警示约谈单位,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组对各镇自查清理和查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工作。开展警示约谈。根据检查结果,确定一批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件。县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对各镇的验收评估工作。

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阶段:成果上报。将图斑核查与整改查处结果。

五、督查、验收的分工和方法

一)督查检查方式。督查检查工作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通过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督查期间。接受群众举报监督。

二)检查验收形式。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的方法进行。

三)验收方法。验收采取查、看、听的方法进行。一是查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包括政府领导讲话、批示、阶段工作总结、报表、简报、宣传材料)音像、影像、卷宗等资料。二是根据资料查阅情况确定现场抽查图斑。与镇交换意见。四是随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验收抽查的镇比例原则不少于30%对验收的镇抽查地块原则不少于卫片检查图斑总数的30%三是全面听取验收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自查、整改查处工作情况汇报。解其他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并且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启动问责,加强领导。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纳入矿产执法。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发生较大变化。各部门、各镇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现观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把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站所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合理分工,掌握进度,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违法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情况复杂,争取主动。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各部门、各镇要早谋划、早介入、早查处、早整改,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争取工作主动权。一是及时摸清底数。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认真判断,谨慎甄别,按照讲法律、讲政策、讲性质、讲界限、讲时间、讲区别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图斑定性准确;二是认真研究用足用话政策。及时研究农林水电、交通建设、灾后重建、矿产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切实解决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三是抓紧上报审批,努力降低违法比例。对排查的符合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农业产业设施用地、灾后重建用地及矿产开采、勘查政策的实际情况,依法处理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区别情况,依法依规抓紧组织上报审批。

三)合理分工。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施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密切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对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填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和核查情况报告,纸质文件须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要合理控制设施用地规模。对本县设施农业发展类型和特点,会同国土局根据农业有关标准。本着从严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减少对耕地占用与破坏的原则,对设施建设标准做出指导性规定,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对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科学制定用地标准。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和用地监管,禁止擅自将设施用地用于其他经营。

县畜牧中心要依据县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农业资源条件。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其用地的数量,布局和规模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并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县民政、扶贫、住建、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根据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的实际需要。优先安排过渡安置住房,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产与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及时补办临时用地手续,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及时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

县住建局要加强规划计划控制引导。新农村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要结合县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保留、调整和重点发展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统筹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活、生态、生产用地需要,合理确定中心村和新村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指导农村住宅和村庄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

县文广局要及时跟踪报道各部门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四)严格执法。不断强化措施,整改到位。始终把查处整改作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段。边查边改,主动整改。发现的违法案件逐宗进行梳理,逐一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整改工作必须达到处理到位,追究到位,移送到位,落实到位”标准。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涉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该复耕的违法占地坚决予以复耕。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及的案件立案率必须达到100%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县监察局、国土局将在全县选取土地矿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公开追究、公开处理结果。

各镇对卫片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认真梳理,要逐一分析。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建立相应工作预防机制。对于上级部门指出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于未及时整改纠正,给本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分级负责。确保检查成果质量。各镇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分片包干。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县国土局领导分别对镇进行分片包干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员单位和镇政府,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协同努力推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六)建立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协作,县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支持配合国土部门查处涉土涉矿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分析土地违法形势、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重大问题,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措施。二是建立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部门联动遏制机制,县发改、住建、电力、工商等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切实做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核准,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通电、通水,不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发放贷款,不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建设项目没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理的不通过竣工验收。

七)明确责任。分清责任,严肃约谈问责。县国土局、监察局、人社局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明确事实,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要严肃开展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联合启动问责。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实施问责,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