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建设环境保障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指导思想
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段征地拆迁暨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及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西康铁路二线工程建设。建设经济强县”为目标,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促进我县尽早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西康铁路二线工程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坚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顾全大局创和谐的思想作风,周密化安排,精细化操作,程序化推进,快捷化运作,无障碍化施工,确保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在县境内顺利实施,按期建成通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和省市有关法规。要依据批准的设计用地范围一次性征收,保障用地的原则。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建设段需要征占的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按照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使用。凡铁路建设用地。按工程建设需要及时供给。临时用地要从严控制,尽量占用未利用土地或非耕地。要认真落实土地复垦措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置拆迁户建房用地应严格按照市政府“每户只允许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规定,合理安排,集约高效用地。
二)坚持服务大局与兼顾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铁路沿线各镇人民政府和村、组要树立大局意识。动员广大干部和群众全力支持铁路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服从铁路建设需要。着力为铁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征迁和施工环境。相关责任部门和沿线镇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与当地广大群众利益的关系。依法征迁,公平补偿,合理安置。
三)坚持依法办事与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原则。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铁路建设单位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并依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简化办事程序。
四)拆迁安置与县三大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拆迁户建房要统一规划。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乾佑河流域旅游产业开发相结合。相互发展。具有特色。相互促进。
五)坚持政治思想领先与行政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阻碍铁路建设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支持铁路建设。对无理取闹。
三、征迁范围
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建设段征迁范围北起营盘镇小峪口秦岭隧道口。铁路二线勘测定界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南至石瓮镇长腿湾(镇柞交界处)全长30公里。
四、征迁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面积以铁路设计部门勘测定界测绘数据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面积和折迁物数量、质量。由建设单位、县国土局及相关部门与产权单位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商议解决。确因补偿标准不明确,不因实际丈量面积增减而增减补偿安置费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以有关各方共同实地勘丈的数量、质量为依据。依照相关补偿标准据实结算。沿途厂矿企业和养殖场等特殊拆迁物的补偿。处理难度较大的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解决。
一)用地分类
1永久用地:铁路线路、车站、隧道进出口用地等。
2大临用地:铁路建设施工弃碴、取土场用地。属偿还用地。
3临时用地:堆料场、拌合场、施工便道、炸药库、工棚用地等。
铁路建设用地的申请报批工作。逐级上报。按省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
二)补偿标准
1永久性用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不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
2大临用地:该项目建设工期内一次性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
临时用地范围内耕地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永久用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三)耕地开垦费标准:依照陕政办发〔〕146号文件规定。统筹安排。旱地8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按1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收取。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具体标准为:水浇地10元/平方米。
四)砍移林地林木补偿标准(含5%林木管理费)乔木林4000元/亩;经济林6000元/亩。
按省财政厅、林业厅《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综发〔2003〕19号)规定标准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
五)耕地内成片果园、经济林补偿标准:
六)房前屋后、耕地内零星树木。果园。达不到栽植密度标准的以零星树木标准补偿)苗圃。竹园补偿标准(树木栽植密度超过标准的以苗圃地补偿。
七)药材补偿标准:
黄姜2000元/亩;
板兰根、丹参、黄芪、桔根、黄芩2500元/亩;
金银花、五味子3000元/亩;
天麻、猪苓30元/平方米。
八)建筑物、构筑物补偿费(含根基和回填补偿费)
丈量建筑物以房屋四周滴水为基准。拆迁房屋补偿费含房屋内的一切生活设施。
九)拆迁正房过渡费补助标准:按每户每月500元标准计。付6个月搬迁及过渡费。
十)拆迁协议达成后。商定期限内提前拆迁完毕。按户以拆迁房屋数量、质量奖励3000元—5000元。经验收合格的拆迁户。
十一)下列情形不予补偿
1违法建筑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树木不予补偿。
2拆迁户未按时限拆迁的不得领取拆迁过渡费。因漫天要价、拒不拆迁的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所需费用从该户拆迁费中扣减。由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拆除。
3荒坡、荒滩、河滩(除已拍卖或开发的荒坡、荒滩、河滩)不予补偿。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县两路办、国土局组织宣传车巡回铁路沿线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铁路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县政府召开征迁动员大会。落实责任,张贴公告。明确职责。同县直有关部门和沿线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组织征迁阶段
1申请用地:铁路建设单位向县国土局提出用地申请。提供相应文件、图件资料等。注明公路桩号、土地类别及面积。
2勘测定界:会同镇、村、组以村民小组为界实地勘测。登记造册。由县国土局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系。确定地类;县两路办会同镇、村、组和建设单位共同丈量建筑物及构筑物。
3签订协议:通知村组限期铲青让地。县国土局与被征地村组签订统征协议。
4分户勘丈:相关镇人民政府牵头。以勘测定界面积、地类。登记造册,村、组积极实施。分户勘丈土地面积。建立和完善数据资料。
5拆迁让地:被征地村组、拆迁户在商定时限内拆迁让地。拆迁让地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安置工作。所在镇人民政府和县城建局、国土局、两路办、交通局、公路段会同村组为拆迁户建房定点、放线。
六、安置办法
坚持先安置后拆迁与边安置边拆迁相结合的原则。原则实行每户不得超过133平方米的宅基地进行安置。安置用地由县国土局统一征收。安置工作要提前选点,以各户原正房以外墙体丈量的实际占地面积为依据。安置新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原房占地面积;突击分户的滥建抢建的一律不予安置;拆迁户的宅基地土地不予补偿。尽早改造,实行先安置,后拆迁或边安置拆迁,不得顾此失彼,支持铁路建设与安置拆迁户建房工作要积极稳妥,同步进行。安置拆迁户建房要统一规划,统一建筑风格,既要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又要与我县乾佑河旅游开发相结合,设计风格要适度超前,充分体现山城的特色。要把拆迁户的安置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家乐、度假村紧密结合起来,达到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安置拆迁户建房,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拆迁验收顺序,先拆者优先选择,从前至后,由各户以序号选择建房地点。
七、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坚持“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原则,一条线管理。帐户设在县国土局。专户储存。实行分期拨款,逐级兑付。拨付征地资金时,由县国土局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县财政局填注意见,主管县长审核、县长签字后将资金拨付到国土局,再由县国土局向有关镇人民政府拨付,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如实足额及时兑付到村、组、农户手中。拨付拆迁安置资金时,由县两路办填写资金审批表报县国土局、财政局填注意见,主管县长、县长签字后,资金由县国土局拨付到县两路办,县两路办向有关镇人民政府拨付,由所在镇政府如实足额及时兑付到村、组、农户手中,不得截留或拖延,不得改变用途挪作它用。
八、工作职责
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段征迁暨环境保障工作由县两路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县计划局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县国土局负责征地及地上树木、药材、农作物的补偿迁移及其环境保障工作;县两路办负责拆迁安置及其环境保障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各相关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
一)县计划局职责
负责西康铁路二线建设项目管理协调工作。并向上级项目管理协调部门汇报工作。做好上下对口部门的业务衔接。
二)县两路办职责
1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2协调、督促、解决涉及铁路建设的有关事项。负责与建设单位、沿线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做好县级各职能部门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征占土地地上或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勘丈、登记、结算、拆迁、补偿等组织工作。
4负责拆迁资金的管理、兑付、使用。
5负责铁路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6协调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做好折迁户的安置工作。
7负责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县国土局职责
1负责永久性用地统征及青苗、附着物清点、勘丈、登记工作。
2负责组织征地前的听证会工作。
3负责永久性用地勘测定界及报批工作。
4负责施工单位临时用地的选址。临时用地协议的签订工作。
5负责永久性用地征地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等款项的兑付工作。
6配合县两路办、镇、村、组完成拆迁安置用地的选址工作。负责拆迁安置用地征用及审批工作。
7负责做好征地及“一事一议”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铁路沿线镇人民政府职责
1搞好宣传动员。开好村组干部会、群众动员会。统一思想,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达成共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展。
2协助县两路办、国土局搞好征地拆迁的勘丈、登记工作。
3负责本镇征迁资金的管理、分配、兑付及监督工作。
4负责村组群众让地、砍树、建筑物迁移工作。
5负责辖区内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按期完成安置任务。
6负责村组土地调整方案的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7做好群众与施工单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五)县级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县公安局要加强施工沿线的治安管理。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县林业局对公路红线外的植被要依法保护。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县水保局要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阻挠、破坏工程建设及征地、拆迁的人和事。对红线内的林地及树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同施工单位签订好河道清障、废渣处理、水土保持及防汛协议,及时办理涉河、涉水建设项目审查意见书,强化施工监督与管理,确保乾佑河流域安全度汛;县环保局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乾佑河流域河水不受污染;县交通局要迅速与建设单位商定乾佑河流域村级公路使用、补偿、修复等相关事宜;县公路段要加大公路管理力度,确保公路畅通,配合镇政府及两路办搞好拆迁户的安置放线工作;县交警大队要经常上路巡查,及时疏导交通,保证公路畅通;县城建局要提前介入,做好安置地点的选址规划;县农业局要及时办理用地量较大村组的土地调整方案的审批工作,协助镇政府搞好土地调整工作;县广电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积极支持铁路建设;县电力、广电、电信、联通、移动等单位要做好铁路红线内杆线的迁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