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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村镇建设是创造最佳人居环境的重要载体,是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按照全市创建生态市和生态县区的工作安排,现就我区的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三清”(即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作进度,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置等污染防治,倡导并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实施绿化造林,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到年底将全区3个镇全部建设成市级生态镇,80%以上的村庄建设成市级生态村。
二、创建生态村镇数量
结合全区新农村星级管理和生态市、区建设工作计划,初步选择有创建工作基础,且经过努力短期内能达到创建标准的3个镇和54个村,率先启动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生态镇创建
1、完善镇总体建设规划,根据生态镇考核指标,制定生态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中心,各镇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模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各镇应配备垃圾中转运输车辆及清运队伍。
3、各镇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将排污管网接入城市统一排污管网的镇,人口在1万人以上,规模较大的镇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一般镇可采用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或稳定塘等生化处理技术处理生活污水。
4、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工作,不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5、督促区域内工业企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有工业园区的应编制规划环评。
(二)生态村创建
1、“三清”工程
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制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村庄保洁员队伍,制订管理制度,清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以“三清”为主的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农户粪土、垃圾、柴草集中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治理乱搭、乱建,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改水工程
一是生活饮用水水量不小于40升/人·天,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二是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三是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每年定期进行1-2次水质检测。
3、改厕工程工程
一是普及推广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二是厕所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并加盖;厕所内基本无蝇、无异味、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三是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改灶、改圈和沼气建设工程
积极倡导和推行农村清洁能源,把农村沼气建设与改厕、改灶、改圈结合起来,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灶同步设计布局、同步施工,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把好质量验收关。
5、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一是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台按500人一座进行设置,底部水泥硬化,设倒入口和出口,有防雨和臭气外泄设施。二是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三是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一是建设农村村庄排水管网,排水管覆盖率达到80%。二是城市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村庄宜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村庄提倡建设“小涝池”处理生活污水,既可以蓄水、排涝,又可以净化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
7、绿化造林工程
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抓好“三化一片林”工程,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林,切实搞好村庄绿化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15株乔木),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10%。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水利局、爱卫办协助指导,各镇政府负责落实。
四、考核验收
全区此次3镇54村生态创建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3个镇、27个村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剩余的27个村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创建任务完成后,各镇政府要按照《市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先行自查,自查结束后申请区环保分局进行检查验收。区环保分局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并汇总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奖励依据。工作进展较快的,可不受时间限制,条件成熟的即可提前申请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是创建生态市、生态区的基础条件之一。各镇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生态创建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以奖促治。生态村镇创建补助资金采取“市上出一点、区上出一点、乡镇出一点、村户出一点”的办法解决。经市上验收合格后通过“以奖促治”的形式予以奖励。
3、加大指导检查力度。各镇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