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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打击生猪屠宰环节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要求、《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精神,依据《全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清查、销毁(无害化处理)违禁物质超标肉、注水肉、病害肉等劣质产品,有效净化我县猪肉食品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肉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企业生产,确保全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职责
1、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县农业局: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建立生猪疫病追溯制度。认真落实生猪定点屠宰驻厂(场)检疫制度,做好宰前和宰后检疫工作。
3、县卫生局: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业采购肉品和购进台账的监管,严格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等制度,从严查处购进非定点屠宰肉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所有集体食堂和餐饮业使用合格的猪肉。
4、县工商局:加强对猪肉市场监管,严格“三章两证”制度,对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入市销售。严把猪肉市场准入关,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的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加强市场巡查监管,特别是西关市场、东大街和西关生猪肉品门店的日巡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诚信指数。
5、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做好猪肉质量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全面做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的监督工作,加强猪肉质量安全信息的统一,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故,强化对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
6、县公安局:认真做好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全防范措施,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工作保驾护航。对那些阻碍执法、行为极端恶劣、欺行霸市、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危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7、各乡镇政府:加强本乡镇内生猪肉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做好猪肉质量安全工作。
8、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自觉遵守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依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严格屠宰、检验、卫生等操作程序和规范要求,坚决杜绝“三章两证”不齐肉品出厂(场)。从源头上确保“放心肉”工程的安全实施。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肉品要当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档案记载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问题排查阶段。组织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及私屠滥宰等问题,排查工作要确保不漏掉一个监管对象。
(三)集中整治阶段。采取联合执法、日常巡察、企业自查自纠等方式,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同时,要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规范的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切实解决生猪屠宰行业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杜绝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
(四)总结验收阶段。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了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县工信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公安、农业、卫生、工信、工商、药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工信局下设办公室,县工信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各乡镇也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乡镇内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二要加强宣传。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宣传肉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消费常识,宣传猪肉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私屠滥宰行为及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的危害及鉴别方法,提高消费者监督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协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思想,相互支持,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挥专项整治的联动效应,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布署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要加强监督。县工信局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全县群众参与到专项整治活动中来,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