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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宝政办发()59号《关于印发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全村民自治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以志愿者协会为依托,坚持村民自治、人人参与、以人为本、服务村民的原则,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活动,努力改善农村环境,繁荣农村文化,维护农村治安,救助困难群体,提高农民素质,树立农村新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与模式,为全面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组织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教育建设、平安建设,改进农村社区服务。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规模相当的集社区党建、文明创建、村民自治、双拥共建、便民服务、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在我县率先建起一批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富裕和谐新”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农村社区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试点范围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农村社区建设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我县天成镇马曲村、东南镇东兴村已经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批县级试点村;其余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每个乡镇确定至少1至2个综合实力相对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同时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试点工作从年9月开始,年2月底结束。其中,天成镇马曲村、东南镇东兴村要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其余各乡镇,也要统筹安排,提早谋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年底以前,县上将组织对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评估验收,为全面推开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三、试点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确定试点村。各乡镇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基础设施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比较健全,村“两委会”班子和群众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应优先考虑市、县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把试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二)成立组织,制订方案。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开展。各试点村也要成立由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副主任、驻社区单位代表和有一定威望的村(居)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手、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参加的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扩大民主、健全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要注意处理好与农村现行政策和其它工作的街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建设新模式。
(三)落实工作场所,明确工作内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经济条件较好或规模较大、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在每个自然村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可统称为“XX村社区服务中心”、“XX村第X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委、总支)和村委会领导,根据本村实际设置服务项目。基本内容为:
1、深化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近十年来实施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探索新时期村民自治的新途径。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保障农民群众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权,促进“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公开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2、开展计生卫生服务,方便农民群众就医。整合和利用现有农村医疗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流行病防治和医疗卫生服务,使各种常见病和突发病得到及时医治。尽可能增加农村全职医生,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杜绝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流向农村市场。
3、开展警务司法调解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组织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活动,健全群众性治安防范和民事调解体系,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的新风尚,防范“黄赌毒”行为,杜绝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组织留守在家的青年妇女、在校学生为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贫困户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救助服务。组织党员干部、科技示范户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5、开展科技培训,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农民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农民专业经济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和就业务工信息。搞好农民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对个体生产经营户,要搞好服务保障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发展商业网点或社区便民超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采取国家、企业、个人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定面积的便民超市,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和日常生活用品,逐步建成便民、利民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
7、开展文体活动,整洁村居环境。建立社区图书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
(四)组织实施。9月份开始,各试点村要根据本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社区为主、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原则,按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查漏补缺、严格标准、有序进行、按期完成”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试点村要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切实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五)总结验收,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工作结束后,县上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为全面社区建设工作提供经验。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一次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现场观摩会,学习推广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经验,供其它试点村相互学习借鉴,并与年底以前,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用力用心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整体布局,做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试点、一体推进。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培育农村志愿者队伍、专业经济协会等群众组织,为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推动警务、司法、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等工作进农村社区。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要带头进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特别是救灾款物发放、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五保对象和孤残人员救助等要在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办理,为农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业、民政、卫生、文化、司法、财政、教育等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加强本行业的具体指导,切实承担起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教育事业、社区综合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六个方面的相应责任,为试点农村社区提供必要的物质、政策等方面的帮助与扶持。
(三)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列入必要的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各涉农部门要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各帮扶单位要在资金上给予对口帮扶和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试点农村社区建设。确立以各级财政、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资金、单位帮扶为辅助,以村(居)民自愿捐助、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试点社区有较为充裕的建设资金。天成镇、东南镇确立的2个县级试点村,一定要在此项中加大投入,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在全县带好头,领好路,真正起到“试点”的效果和目的。
(四)广泛动员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惠泽普通百姓的村民自治工程,建设中仅仅靠各级组织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各试点村在要在村“两委会”的领导下,发挥好老党员、老教师、老复员军人、老干部的作用,依托中小学校、共青团、妇女组织等成立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影响和带动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加快农村社区作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的重大举措,借鉴和学习城市社区建设的思路和做法来指导农村社区的建设,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镇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五)强化督查指导。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督导检查机制。县社区办将会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试点村检查督导工作;各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进村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现场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