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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市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达到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的目的。根据《省卫生厅〈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的
通过深入有效的群众动员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出生缺陷基本知识,重点开展育龄妇女增补叶酸,以降低重大神经管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二、项目目标
1、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相关培训率达到80%,医疗保健机构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90%。
2、本市育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达到60%以上。
3、受孕妇女叶酸服用率达到60%。
4、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三、项目主要活动内容
(一)项目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
(1)项目的目的及意义、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等。
(2)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及防治,出生缺陷诊断,健康教育及叶酸的防治作用等。
(3)叶酸的管理和使用,目标人群的随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等。
2、培训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妇幼专干。
3、培训方式
(1)市级培训:要成立培训专家组,负责本市的培训及技术指导,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覆盖到医疗单位及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的90﹪以上。
(2)乡级培训:采用例会方式进行,覆盖到乡镇卫生院、村医等医务人员的90%以上。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直接关系到能否将本项目干预措施落到实处,为本项目的最基础环节。
1、叶酸发放对象、服用时间及计量
发放对象:本地户口及流动人口中的待孕妇女。
服用时间: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三个月服用,如果待孕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服用叶酸,保证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叶酸服用。
服用剂量:一般待孕妇女服用方法为0.4mg/天;高危待孕妇女(在待孕妇女中,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服用抗癫痫药的为高危待孕妇女)服用方法为4mg/天。
2、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1)发放量:孕前3个月到孕早期3个月,共180天的服用量。
(2)发放登记:
1)一般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由村医负责。发放程序为:由村医收集待孕妇女信息,通知待孕妇女领取小剂量叶酸片,签定知情同意书,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村医建立待孕妇女叶酸发放登记本,对领取叶酸的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
2)农村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负责。发放程序为:村医摸底后将高危待孕妇女信息上报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签定知情同意书,同时发放宣传资料。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应建立叶酸发放登记本,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
3)城镇职工或居民在工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处领取叶酸或在妇幼保健院直接领取叶酸,签订知情同意书并登记相关信息。
4)发放方法:叶酸片由待孕妇女每月领取一次,每次领取一月剂量。
5)随访:所有高危及非高危待孕妇女均由村医进行随访,随访后应填写育龄妇女叶酸随访登记表,每月随访一次,一般待孕妇女名单由村医根据叶酸发放登记本获得,高危待孕妇女名单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电话通知村医,村医应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
3、叶酸发放职责
市级职责:
(1)市卫生局负责此项目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2)此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管理指导乡村两级工作的开展及运行情况,负责药品的管理、储存和发放。
乡级职责:
(1)各乡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按需分发至各村卫生室,监督各村叶酸的发放和随访工作。
(2)负责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工作,做好高危待孕妇女叶酸发放登记工作、知情同意告知工作。
村级职责:
(1)各行政村村医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及时收集待孕妇女的信息。
(2)负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工作,填好叶酸发放登记本,负责知情同意书的告知工作。
(3)负责所有待孕妇女的随访工作,督促待孕妇女服用叶酸,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
(三)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的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对出生缺陷危害及防治措施的认识,尤其是待孕妇女对出生缺陷的危害、发病原因、防治措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知识的认识;促进待孕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自觉采取增补叶酸强化制剂的行动。
2、核心内容
出生缺陷危害、出生缺陷病因,其中孕期微量营养素缺乏,尤其是叶酸缺乏易致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尤其是具有明确干预效果的措施,如孕前保健、唐氏综合征产前血清学筛查、产前超声诊断、新生儿筛查等;叶酸的作用、增补剂量、时间、增补方法、局限性等;叶酸增补依从性,提高行为干预效果。
3、实施方法
(1)通过召开项目启动会,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大力营造舆论氛围,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与参与意识,为项目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性环境。
(2)通过传媒的方式,在电视、网络、广播等传媒中播放有关出生缺陷危害及防治措施的知识,使公众认识到出生缺陷防治的重要性。
(3)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在村医和妇幼专干向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片的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更方便地学习有关出生缺陷防治的知识。
(4)通过直接接触的方式,充分发挥乡村医生随访的便捷优势,随时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
(5)利用结婚登记、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计划生育宣传等途径开展项目的出生缺陷健康教育。
(四)信息管理
在信息管理中,高质量的数据可以科学的评价项目的进展、项目的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
1、目的: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活动顺利实施,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2、要求:开展项目基线和终末专项调查,开展监督指导和项目信息管理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对人员培训,叶酸投服、随访、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项目信息收集、报告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
3、职责:市妇幼保健院应指派专人进行项目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本地区的信息资料收集、审核、汇总分析以及信息业务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乡村级妇幼人员按时参加项目的培训,负责项目数据的收集、上报。
(五)监督评估
1、要求:市级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必须全年覆盖所有的乡镇;乡村级每季度自查一次。
2、监督评估内容:
检查各村的叶酸发放登记本和随访登记本是否完整。并随机抽查一定样本量的服用叶酸的待孕妇女,了解叶酸发放记录和随访记录的可靠性,要求孕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
3、监督评估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及现场调查(访谈)。
考核指标:接受健康教育的覆盖率;增补叶酸的知晓率;待孕妇女增补叶酸的依从率;待孕妇女叶酸服用率。
四、项目部门职责
1.卫生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运行情况,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评估,叶酸的管理发放和督查,出生缺陷监测的信息管理和上报工作。
2.财政局:负责保证项目运营的经费及时落实到位。
3.计生局:负责将全市年10月以前服用叶酸的待孕及早孕的妇女名单和摸底情况提供市卫生局,并利用市乡村三级计生网络,协助村医、乡妇幼专干和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孕龄妇女、待孕妇女和孕产妇管理登记工作。
4.妇联:发挥各级妇联干部的优势,深入家庭,启发家长做好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和叶酸增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5.民政局:利用结婚登记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基本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6.广电局:充分利用传媒进行出生缺陷的基本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公益性宣传,提高全市人民对增补叶酸的知晓率
7.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该项目工作在营运、资金去向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审查。
五、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管理及营运每年由市政府安排项目经费,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本项目资金是为减少出生缺陷与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制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及各级人员组织叶酸发放的工作经费。
3、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建立专账,明晰资金使用账目,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