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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每一个家庭都能孕育一个健康的生命为工作目标;以“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优势互补、惠及民生”为工作原则;以区、镇办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普遍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为主要手段,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项工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区婚前检查率达到100%,计划内生育的孕前筛查率达到100%,为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模式
优生促进工程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基本模式,即由政府出面,集中相关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整合利用,共融共享,实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出生缺陷的全程化、系列化公共服务;由区计生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婚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对已婚待孕妇女全部进行优生筛查;以区、镇(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阵地,进行科普宣传,建立育龄人群婚育信息档案,督促孕产妇做好孕期保健,同时进行跟踪随访;为服务对象提供婚育宣传服务、婚前检查服务、孕前筛查服务、做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落实到户,服务到人,孕期跟踪服务,真正实现优生、优育的全程化、系统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婚前孕前宣传指导。充分利用人口婚育学校和镇办计生服务站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倡导工作。由镇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把政府提供的优生优育宣传信息卡和相关宣传资料,直接送入每个家庭的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手中,让群众知道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优生优育服务的相关知识,方便群众,提高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的预防意识,增强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自觉性。
(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区计生局、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具体的优生促进计划,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准备结婚的青年和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婚育、生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培养健康行为,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开展优生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工作人员为咨询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的对策。注意服务对象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的保密;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检查和预防,都应做到让群众知情同意。
(四)加强高危人群指导。对于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包括夫妇双方或家庭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以及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要加强重点指导。区计生局要以“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发现、总结、分析那些有遗传疾病的高危人群,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方面指导工作。要组织高危人群参加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为他们提供相关婚育咨询。要组织专家进行再生育夫妇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逐步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的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回访服务。
(五)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实验室筛查。婚前医学检查是对男女双方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知情选择的生殖器官检查、知情选择的实验室及特殊项目的检查,以确定有无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免费婚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尿常规检查、梅毒筛查、肝功能检查、G6PD(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等。检查结果由婚检医师负责解释,对患有影响婚育疾病的服务对象应提出医学建议。
对已婚待孕妇女要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体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以及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等六项优生筛查。风疹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接种风疹病毒疫苗;巨细胞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在孕早期做巨细胞病毒IgG抗体亲和指数和IgM抗体检测、弓形体抗体筛查结果为阳性的要及时治疗,治愈后再怀孕;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检测结果是表面抗原阳性的,需到肝病医院检查才能确定近期是否可以怀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开展相关实验室筛查时,必须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实验试剂,并按照实验室检测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同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科学指导,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六)提供营养补充。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要科学指导待孕的夫妇合理膳食,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取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对于确实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建议科学地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七)积极开展孕前跟踪服务。结合每次“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区镇(办)两级服务站工作人员要积极搞好孕前跟踪服务,上门为群众服务,并做好记录。
(八)实行免费分娩。区卫生局要认真做好免费分娩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办计生服务站负责本辖区“优生促进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本辖区的育龄群众积极参加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
(二)区计生局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工作,培训区镇计划生育业务骨干,督促、协调和指导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工作。
(三)区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查验《体格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四)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工作经费和监管婚前体格检查和孕前筛查工作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区、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并上报本地的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为育龄群众提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和数据库。
由于引起出生缺陷的病因复杂,对于查出的不宜结婚人员,本人可在上一级医院复诊,区计生服务站的检查结论不作为最终定论。
(六)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负责所辖村组(社区)婚育人群待生育情况统计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相关信息收集上报,为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的具体指导和提供咨询服务,发送服务卡和宣传资料入户到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优生促进工程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财政、民政、计生、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优生促进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各镇办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辖区育龄群众积极参加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技术培训。区计生局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建设一支事业心强、专业化程度高、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优质服务。
(三)强化舆论宣传。区镇(办)计生服务站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加大对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优生优育全民有责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考核。区计生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要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每年人口计生生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区镇(办)计生服务站要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时俱进,不断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