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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县乡公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受侵害,解决公路过村路段脏、乱、差和公路排水难、侵占路产路权问题,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不断提升我市公路形象,确保我市路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按照“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先易后难、有效推进”的工作思想,在确保公路畅通的前提下,坚持抓源头与治理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关机构,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目标与要求
1、对原有的平交道口进行摸底、调查,没有审批手续的要予以取缔并恢复原貌,再新增道口必须经公路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公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道口一律视为私设道口。年末新增道口不超过现有总数的10%。
2、非公路标志的设置得到有效遏制。原经批准合同期满的要予以取缔,确需再续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市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勘验合格后予以受理、审批。再新增非公路标志必须经市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为私设并予以取缔。在红线控制区内设置较大的非公路标志按设置构筑物对待,必须经过审批。年末新增非公路标志不超过现有总数的5%。
3、杜绝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年终考核不允许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新增构筑物要有审批手续。
4、做好占用公路的清理工作。路田分家,公路用地内无种植农作物现象,路宅分家,加强过村路段的管理,街道化治理挡墙外1米内不允许有非标牌、堆积物,严格控制新的街道化路段的延伸或行成。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堆积物料,打场晒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做好杆线迁移工作。对红线控制区现有的杆线,原经批准合同期满的或未经批准的要予以取缔,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迁移;确需再续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市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审批。对新增杆线(含电缆、光缆),必须经市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否则视为私设并予以取缔。
6、密切配合。路政大队要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加强沟通合作,增加公路巡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避免发生侵犯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7、责任到人。乡镇、市交通路政大队、杆线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要责任到路、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有关乡(镇)要利用本地的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路政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要流动宣传。采取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的方式,沿公路村、镇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单要发至杆线单位、村委会和过往司机、群众手中;二要重点宣传。要到停车场、重要村、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活动;三要辐射宣传,要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宣传路政法规。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把公路法规宣传千家万户,增强群众守法管理意识。
2、排查摸底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对全市县乡公路侵占路产路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一要实地调查。路政大队、公路沿线乡镇要紧密配合,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的杆线、违章搭建、非公路标志等各种违法违章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分类统计;二要自查自纠,乡(镇)、村委会、杆线单位、沿线企业对本单位是否有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三要边查边整。对占道为市、乱堆乱放、占路晒场、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抓好源头管理;四要限期整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章建筑、非法公路标志等行为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重点治理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各乡(镇)对辖区内的难点、热点路段要联合公安交警、电台、土管、路政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上路综合整治,下大力所对违章建筑、占道为市、乱堆乱放、非公路标志等进行清理整治。
对于钉子户经说服教育拒不履行义务,无理取闹的,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如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处罚决定,阻挠强制执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市公路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验,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1)总结经验。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公路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巩固成果。为防止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反弹,巩固治理成果。一要加大管理力度。乡(镇)、路政大队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未经批准私设的道口、非标、穿越管线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杜绝乱批、乱设、乱占公路、公路用地现象的出现。
二要严格许可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把关,要树立为客户着想、以公路负责的责任感,即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三要抓好源头管理。路政大队要对辖区内的公路两侧的平交道口、非公路标志、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要把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要落实责任制。由市政府与乡(镇)、杆线单位、路政大队签订公路维护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社会互动、齐抓共管的合力,使公路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