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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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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年12月15日至年3月31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二、组织领导

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实行分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工作到位。

三、治理范围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2、卫生医疗、个体门诊、药品、保健品店。

3、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怀孕后孕情消失的妇女。

四、目标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在年2月份之前,年度性别比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村委必须完成一例两非案件,性别比在半年内有明显改变。

五、工作步骤

1、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要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对管辖范围内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关爱女孩行动、打击“两非”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2、组织实施

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排查,主动查找案件线索,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整改。

六、主要措施

1、强化领导责任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村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村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将人口出生性别比纳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性别比不达标的且在全镇排位倒数第一的村(居)委会,实行黄牌警告,并责令作出检查。目前,对性别比不达标且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村委发出警示通知,并要求镇、村(居)委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年6月底,整改未达要求的,该村委列入重点管理。在重点管理期间,村委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优,年终性别比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又没有查处两非案件的村委不得评优。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关爱女孩,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社会各界,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抵制、监督、打击破坏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3、强化孕情监测服务。各村(居)委会要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对象、要按“三联一包”责任制要求,落实责任人,实行孕期“一对一”全程监测服务。要加强孕前检测,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优质服务,确保孕妇不“漏管”、确保每个符合生育第二胎的育龄妇女每个季度必须孕检,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各级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对符合政策怀孕的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凭县(区)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证明方可施术。

4、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两非”。由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公安、纪检、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集中办公执法、发现一例、依法查处一例,决不姑息迁就。

(1)畅通举报渠道,乡镇计生办要制定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实施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和投诉。

(2)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出现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和部门,要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严重者责令其辞职。要加强对终止妊娠药物的监管,凡发生违规出售药品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纪检、公安部门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3)处理结果要到位,凡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的,一经查实,依法处理,一律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是党员的,要给予党纪处分,经济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出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终止妊娠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的育龄对象,一律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对于村委隐瞒育龄妇女怀孕事实,包庇、帮助育龄妇女进行性别签定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的给予村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妇女主任党纪政纪处分及撤销职务。

七、工作方法

1、逆向查找。细心排查,各村委要采取“倒推法”发现线索,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手术或自报孕妇发生意外但不能提供合理有效证明的,或只有怀孕史没有生育史的妇女,尤其是对二孩生育男孩,纯女户超生一个男孩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逐个造册,认真筛查,从中发现线索,对疑点突出的要立案进行调查。

2、上下联动,条块配合。要采取“村委初审,异地询问,连续调查,政策攻心”的方法,严肃查处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件。各职能部门要对村委“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3、明确重点,主动排查。把孕情消失、死婴死产、私自流产、外出躲生、长期漏检、可疑外寄孕检证明、出假证明等现象作为整治的重点,特别要以领取了《再生一胎生育证》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的妇女为突破点,努力查找案源,并要一查到底。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村委要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协调行动,把这次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依法整治,严格查处。各村委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依法开展“两非”整治工作。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要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3、加强督查,巩固成果。各村委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整治不合格或有意不整改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要进行追踪通报,动员社会各界在镇范围内营造共抵制、督查、打击破坏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